正文 别读博,会脱单 — 第64章

闻笛忐忑地瞟了眼男人,怕他做出什么危险举动,连累自己客死他乡。

男人犹豫了一会儿,也掏出钱夹,扔了过去。闻笛松了口气。

劫匪一边维持枪口对准的姿势,一边让同伙把钱夹捡起来。同伙把钞票从里面抽出来点了点,用闻笛听不懂的语言说了几句话,持枪劫匪忽然勃然大怒:“就这么点钱?”

闻笛感到太阳穴嗡了一声,冷汗从额头上滴落下来。他的外套有个隐藏的内口袋,出门时他留了个心眼,钱夹里放了小额钞票,大额的钱放在了内袋里——他爸妈当年防小偷的常用方法。保命是要紧,但奖学金也要紧,他还指着那些钱付房租呢。

不过,劫匪的不满似乎不是对着闻笛,而是他身旁的男人:“你穿得这么好,怎么可能只有这么点钱?”

男人一身衬衫西裤质感极佳,确实不像便宜货。

劫匪又说了些模糊不清的话,大概意思是他们知道中国游客喜欢带现金,出来玩身上肯定带了不少钞票。不把钱全交出来,小心身上开个窟窿。

男人解释他们不是游客,劫匪不信。

闻笛看了眼男人,盼望他能交钱——自己看上去穷酸得很,劫匪也不会抱多大期望的。

结果男人斩钉截铁地说:“我出来得急,没带钱。我一般都刷信用卡。”

信用卡有什么用?刷卡不就是等着警察来抓吗?

劫匪恼怒起来,骂了一连串闻笛听不懂的脏话。他们在巷子里守了一晚上,顶着风险,好不容易逮到个大鱼,却没有多少收获,持刀的同伙很不爽,刀刃危险地顶在男人肚子上。

“等等,”闻笛突然说,“我有钱。”

劫匪望向他。闻笛颤抖着把手伸进外套,掏出叠起的钞票,华盛顿的头像在昏黄的灯光下忽隐忽现。

同伙一把抢过钞票,点了点,神情松动了些。持枪的劫匪看着同伙把钞票塞进兜里,又命令闻笛和男人:“手机。”

闻笛咬了咬嘴唇,把手机放到地上,滑到劫匪那边。男人也照做了。

两个劫匪使了个眼色,突然弯腰捡起手机,随即转身,朝巷子里快速跑去。

脚步声逐渐远去,闻笛一下子蹲在地上,用手撑着斑驳的墙面,大声喘气。

男人垂眸,看到瘦削的肩膀颤动着。月光洒在领口露出的一截后颈上,苍白的皮肤隐隐显出血管,脆弱又可怜。

他伸出手,迟疑地放在闻笛肩上:“别怕,他们走了,没事了。”

指尖和衣料触碰的一刹那,闻笛忽然像过了电一样站起来,甩开男人的手,对他怒目而视:“谁怕了,我在心疼我的钱!”

男人僵住了。

闻笛望着他的目光快要烧起来:“你知道我刚才拿了多少钱吗!”

男人回忆了一下:“七百美元?”

“七百!”闻笛觉得泪水快要倾闸而出了,“我这个月就指着它活了!”

男人沉默了一会儿,怀疑地问:“你住哪?”

“波士顿。”

“波士顿这点钱怎么可能撑到月底?”

生活太绝望了。他睡在客厅沙发上,从来不外食,只从target这样的大型超市买打折生鲜,还要被人质疑生活费造假。

男人的问题还一个接一个:“你为什么带这么多现金?”

“我住客厅,又没有门!不带在身上,万一我走的时候丢了钱,不就说不清楚了吗!”

“带在身上也很危险啊。”

“你有没有良心!”闻笛指着他,“我为了你掏的钱,你还站在这说风凉话!那是我剩下的所有奖学金了,这个月怎么过啊……”说着闻笛又感到一阵眩晕,七张纸钞浮现在眼前,心里一抽一抽地疼。

男人沉默片刻,说:“我还你。”

闻笛皱眉看着他。

“既然你是因为我掏的钱,我还给你就是了。”男人说。

闻笛眨眨眼,忽然扑上来,抓住了男人的肩膀,眼睛比酒吧门口的霓虹灯还亮:“你认真的?”

男人没预料到他这么激动,过了一会儿才保证:“当然。”

男人这么爽快,闻笛倒有点不好意思。“我破财也是因为那两个混蛋,”他说,“问你要钱有点……对你来说也是无妄之灾嘛……”

“钱你到底要不要?”

“要!”

男人看了他一眼,把他的手从身上拿开,说:“走吧。”

令男人奇怪的是,闻笛久久没动弹。刚才听到钱,眼睛都放出激光来了,现在怎么不积极了?

然后他看到闻笛蹲下来,仔细地从巷子的一个砖缝里,抠出了一个五十美分的硬币。

“我刚刚看到有什么东西反光,”他颇有成就感地说,“真是钱啊。”

男人无语地看着他。五十美分能干嘛,买包口香糖?

“你住得近吗?”男人问他,“能回去吗?”

闻笛茫然地摇摇头,他是被蒋南泽塞进计程车的,不知道酒店离这里有多远。而且没有手机,他根本找不到回去的路。

“你呢?”闻笛问,“你住得近吗?”

“不近,不过我来的时候查过路线,大概记得怎么走,”男人说,“你先去我那吧。”

“查过路线就记得?”闻笛怀疑地看着他,“你是有什么过目不忘的超能力吗?”

“准确来说叫图像记忆力,”男人说,“跟我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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