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記憶之瞳 — 第一章:無法到達的明信片(1-1)

隔天傍晚,下了一场大雨。

雨究竟有没有停过?已经下了好几天,整个屋子都湿答一片,连晒的衣服都无法燥乾。

我睡到下午时刻才缓缓苏醒,从窗户外透进的光线,很阴暗。我做了一个很可怕的梦,梦里有你、有我,还有那只自从你离去後就走失的猫。

我拉开窗帘,雨水劈哩啪啦地打着玻璃窗,我凝视着天空好一段时间,房间里栖息着满满的思念。

我虽然醒了,但是身体里还残留着梦境里的残缺。

有时候,我想起了你,却没有作梦时来得靠近,在梦里,我总是可以轻易的碰到你。

我用双手蒙住脸,轻轻拍打着脸颊,『雨什麽时後才会停?』

雨声包围了我所有对你的挂念,我转身背对着窗户,渐渐灰暗的光线啃食了我的孤独也缓缓模糊了你的脸孔。

醒来後,总是可以轻易的忘了你的模样。

我离开窗户旁双脚套进浅蓝色的室内拖鞋,离开床边时,裸手抚摸了已经准备要冰凉的床单,没有体温的床。

稍晚,艾伟打了通电话给我,说插画的部分厂商希望可以多加点色彩,接到这通电话,我暗自地沉了心情。

『不是说好蓝色跟白色为主题吗?兔子女孩就是这种颜色呀。』我说。

(他们突然想要多加一点像红色气球或是绿色草地的感觉,你在修改一下就好。)

挂了电话,我吁了口气,那个案件我一共花了三个星期的半夜才将它完成寄出的稿底,如今要再修改,是件大任务。

我例行公事的检查门外的信箱。今天还是空荡,只有三张商店传单躺在里头,垃圾桶里又多了三件资源回收物,我顺手丢了它们。

如果说,都市爱情的便利就像是资源回收的纸张一样方便,那只需要好好分类丢进属於他们的垃圾桶里,比起爱情的残骸来说,纸张分类,简单多了。

我对着空气叹气,脑海中还是有着梦境里的迹象,看来,今天的我,特别想你。

台北的夜晚总是很热闹,夜夜流连在夜店或是街头的人,总是不厌其烦的喧哗,我想,这就是我不喜欢大城市的主要原因吧。

并不是这个城市没有你的关系。

我撑起在7-ELEVEN买的透明雨伞,和路上的陌生人擦肩而过,伞与伞的边缘之间互相亲碰着,一把把的鲜艳颜色,透露出每个伞下人寂寞的脸孔,红色,黄色,黑色,以及我的透明色,我从来不曾遗忘过我的伞,可是一年之中,我买了十把伞,只因为我总是忘了台北是个爱下雨的城市。

走进Daniel’sKitchen,一段萨克斯风的低嗓直击我脑门。这间爵士酒吧我一星期大约光顾五、六次,我会带着我的「白苹果」一待就是一个半夜,酒吧里的旧爵士音乐总是让我陷在错觉里,彷佛你也在这间店,你依旧坐在老位置啜饮着威士忌,一见到我,就仰起你惯用的微笑对我招手。

丹尼尔,酒吧的老板,爱吹SAX的洋化男子,他正在沉溺他的爱情里,与爵士一同谈一场只有他自己才懂的恋爱。

满屋的谈话声,小倩俐落的身影穿插在各个角落,酒精味、香菸味,还有错身於巴黎跟台北之间的时光列车。

满墙面的黑白照,有火车启动的瞬间,有黑人孩子们大咧咧的笑容,巴黎街头的嘻皮族,小丑的忧愁,你的拍摄手法总是轻易的让我知道你的细腻,你独特的法国气息。

『丹尼尔今天又在想念谁了?』我坐入老位置,点了杯蓝色调酒,耳底听着《IShonldcare》,是首老爵士。

『卡门呀,咬玫瑰跳法朗明哥。』小倩窃笑着,拿着抹布擦拭吧台。

丹尼尔总是像个孩子一样单纯,每逢爱上一回就哭泣一次,四十二岁的大男孩,永远学不会爱情的真实性,跟我一样。

『今天有收到明信片吗?』小倩问,顺手摆了盘蚕豆在我眼前。

我摇头带着笑,假装不在乎的嘴角里,其实已经受到伤害,这间酒吧的所有人都清楚,我每天期待的,只是一张薄薄的纸张。

可是来的都是资源回收,连分类都不让我去做。

我从电脑包里拿出「白苹果」,开机,等待。

电脑萤幕扫瞄了二十秒,第一幕就是一张我自己的照片,黑白照,我轻闭着眼微笑,你在刹那按下快门连我都不曾注意过得微妙。

在你眼里,我是这种模样吗?

我开始收信件,艾伟的速度很快,已经将原稿传回给我,我拿起渗透水珠在边缘的玻璃杯拿下一口,满满的甜味,酒精侵蚀了我的口腔,麻痹了我的味觉。

滑动滑鼠的右手,突然停顿,我抿着嘴仔细思考一下,随着丹尼尔吹满思念的的SAX,我决定从包包里拿出一张明信片放在桌上。

我凝视眼前,上身前倾,脖子上的银色项链坠子轻敲在桌面重叠在明信片上,我写下第一个字───

Cher潦:

今天是你离开的第670天,今天我做了一个梦,梦里的你好遥远,可是透过栏杆我却可以摸到你,这星期我的工作量大增,让我暂时可以在短时间内不那麽想你,猫,还是没找到,我猜猫应该是坐飞机去找你了。

有空写封信给我吧!PS:我很想你,你好吗?

Bises!!

晓枫2008/11/10

凌晨两点,我带着微醺的酒意离开了Daniel’sKitchen,离别前,丹尼尔在我的左脸颊落了一个亲吻,这个拥有四分之一法籍血统的男人,本质还是这麽浪漫。

『不要对阿潦太失望,我想他只是不爱写信罢了。』丹尼尔说着。

每次离去,他总是这样替我打气,我向前拥抱着他的宽胸膛,给了他一记微笑,当作是我的坚强。

可是,今天我给了丹尼尔一个不一样的回答:『我想,我准备放弃等他的念头了。』

丹尼尔错愕的望着我,他企图想说些甚麽,我伸出食指抵住自己的唇,摇头希望他别再说一些让我打消这句话的念头。

『你们这些拥有法国血液的男人,总是轻易的说爱。』没错,就是这样。

丹尼尔愣笑着,从他表情看来,他是默认这段话。其实没有任何的科学数据可以证实我说的这句话,但是,这是事实,至少我看见的就是如此。

转身,我拉紧外衣的衣领,丹尼尔在我身後苦涩地喊着───

『晓枫,别让阿潦认为世界只剩下他一个人。』

十一月的台北街头,冷风灌进我的脖间,我并不讨厌台北的湿冷,只是这种温度总是让我想起你微凉的体温。

我的心,像冬天的候鸟,飞过的一季又一季的漆黑天空,停留在湖面上的,永远只是习惯迁移在失去你的地带。

你不是一个人,在台湾这个土地上,有我一直空守着没有你的屋子,被抛下的人,是我。

***你问:是不是夏天的热情总是爱上冬天的冷冽?

我说:出生在冬天的猫,总是爱晒夏天的太阳,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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