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方欣华绝不是生死仇敌,这四个字太重,而且说出来,就算我同意,方欣华也不会同意。
她会说:「拜托,把我跟程秀翎放到同一级去?我亏不亏啊!」
是的,这就是方欣华同学会说的话。
话说我们两个的关系,原本不是这样的。
我们两个原来是什麽关系呢?就是什麽也不是的关系。
方同学是那种成绩好品行佳表现优秀的好学生,说也奇怪,虽然这种学生在学校中所占比率,不过百之一二,但他们似乎脑袋上长了天线,就像外星人电影里的那个ET一样,不用说话,靠手指接触而沟通,不管到哪里去,总是独特成群,自成一国,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意思就是,方欣华和杜子泉这种学生,和我和猴子这种学生,是两个世界的人,有着天上和地下的差别。
没有什麽人在鼓吹「好同学和坏同学不一块儿玩」的言论,但事实上这样的区别始终存在。好同学的那个世界里,吹在他们脸上的是杏花天里的和暖春风,而吹在我和猴子脸上的,是冰雹和刀子。
我猜,如果没有我和我妈,杜子泉应该春风得意,但因为我的关系,他一脚踏在赤道,一脚踏在极地,日子过得很像在洗三温暖,忽冷忽热。
谁喜欢把学校生活过得和野地打仗一样?为了无能的同袍两勒插刀,还得时不时挨後方老马射来的冷箭。
所以对杜子泉来说,科展不仅是一个年度大拜拜,更是一个绝佳的、扳回一程的机会,要能做出点什麽来,抱抱老马大腿,他之後的日子或许会好过些。
身为助纣为虐的那个人,对於杜子泉後来一段时日忘我投入科展活动,我是谅解的,一点异议也没有,事实上,我还特意避开了些。
好吧,我不是特意避开,我就是……有些不好意思。
那天晚上,我把酒後余沥「哇」的一下全吐在他的背上,听说他回去後把那件衬衫洗了三次,又泡在漂白水里浸了两天,但我呕吐的东西跟我这个人有点像,都走死缠烂打路线,最後拿起来晾乾了一看,衬衫背脊还是黄抹抹的一圈污渍。
那件衬衫杜子泉又穿了半年,每次穿它,总要在外头加件外套或背心。可是偶尔被我看见那圈污痕,我就觉得……好温馨啊!
我不知道别人怎麽想、他怎麽想,但我一看见那片黄黄的,脑袋里总会想起小狗看见电线杆就撒尿的行为──不声不响的就把地盘占了!
我一直相信,男生和女生的眼睛看见的世界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就拿这件脏衬衫来说好了,杜子泉看到它,想到的可能是失控的我有多麽恐怖,而我对它就四字定义──私情表记。
每次看到它,我就後悔那天晚上我睡得太快,没有办法记住杜子泉是怎麽把我送回家的每一个小细节,但我想,那段路,一定超浪漫的!
好吧,也许杜子泉认知的和我想的完全不同。因为後来我无数次追问过他关於那天晚上的事,他总是脸上重重抽搐一下,然後咬着牙说:「你别逼我回忆,我不想记起来!」
可是这件事是我人生中很重大的转捩点。
在那以前,我只承认自己被杜子泉煞到。
在这之後,我觉得他得为我人生负点责任。
我从被雷劈到进入暗恋的阶段……
而我的暗恋是很含蓄的。
我们坐在隔壁,不管上课下课、吃饭午睡,我就盯着他瞧,我看、我看、我看,有句话不是说吗?见者有份。我觉得看久了,这家伙迟早是我的。
我看了他整整两天,後来,杜子泉终於忍无可忍,一天下课,他转过脸来用最凶恶的表情瞪我,恶狠狠的问:「你是不是有斜视?你的眼睛有问题?黑板在前面,不在我脸上!你不要在考试时一直看我,我是不会给你答案的!」
我就此明白一件铁的事实──这家伙的身体里完全没有浪漫的因子存在。
我在他身上讨了这麽大的没趣,有点灰心。
但在这个时候,我还没打算要向杜子泉告白。
综合我阅读各种罗曼史小说和琼瑶连续剧、八点档、九点档、花系列电视剧的丰富经验,我很早就领悟到一个关於爱情的真理──谁先喜欢上,谁倒楣,谁先坦白,谁吃亏。
小说里,男主角先喜欢上女主角,就得死心塌地,不管他先前是花花公子还是富家大少,不管他能不能呼风唤雨,喜欢一个人,就得把心挖出来双手供上。
讨好她、取悦她,跪在地上摇尾巴,都是追求的一部份。
而不坦白的那一个、被追求的那一个,理所当然享受对方的牺牲奉献。
如果是女主角先喜欢上男主角,通常都是一个悲剧:女人默默付出,男人随心所欲,最後女人死啦,男人才忽然醒悟,悔不当初的想「我靠,现在没人帮我收烂摊了」!
如果这样说还不明白,想想《天龙八部》吧,王语嫣爱那个无情表哥慕容复爱得死去活来,为了他连命都可以不要,人家怎麽样呢?不甩她。
相对来说,段誉爱王语嫣爱得也是死去活来,为了她连命都可以不要,人家又怎麽样呢?
不甩他。
所以说,先喜欢的那个人得学着当小狗。
我立刻很孬的决定,继续含蓄的暗恋他。低调也是一种美感,说不定暗恋久了,杜子泉这个外星ET,哪天会突然领悟到我对他是如何的情根深种、深情似海……
按照我这个乌龟性子,有些事情,一旦决定,很有可能持续好几年。
几年暗恋、几年低调,几年内把自己的眼睛搞成九十度斜视、把脖子扭断。
但谁令我改变了这个决定?让我决定把盖在春花和袁老板身上的这床棉被揭开来?
是的,就是方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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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啊我这几天比较忙,拖了一下,
接下来也会比较忙,但有空就会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