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电话里聊了一会儿,我告诉她我在南投,她说她大概猜到了,接着她说她不在家,而且家里有爸妈的客人在不方便。於是我们约在中正路的麦当劳,为免长时间没见人变老了认不出来,她说她要戴上防老粗框眼镜,外加一条彩色的短围巾。
「南投天气不错,弄围巾可能会热吧?」
『嗯,你果然忘了,我是非常怕冷的。』她说。然後我才想起来。
「那麽,我要戴上什麽让你比较好认?」
『什麽都不用,我一定可以认出你的。』
我把车开到麦当劳时,看了一下时间,将近五点整。
大概等了十分钟左右,一张很熟悉的脸,贴到我的车窗上面。我吓了一跳,摇下车窗,「小姐,你有事吗?」我说。
『有,我在找一个掉了很久的朋友。』
「哦?他叫什麽名字?」
『程凯任。』
「哎呀!真巧,我也认识他。」
『是喔!那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我?』
「那你是?」
『我是卢宜娟。』
「哎呀!真巧,我也认识一个叫卢宜娟的女孩子。」
『是喔!那她有比我漂亮吗?』
「呃……十四年前,当我们都还年轻的时候,她是比你漂亮的。」
『所以你的意思是我这付防老粗框眼镜没有什麽作用就对了?』
「如果眼镜有防老功能,那整型美容医学那些诊所就不用开了。」
然後她笑了一笑,『好久不见,凯任。』她说。
「好久不见,宜娟。」
我们走进麦当劳,随意点了东西吃。她说她正在减肥,所以只点一个苹果派跟一杯热红茶。我是因为肚子饿了,所以点了双层牛肉吉事堡餐,再加一个六块麦克鸡块。
「你刚刚一脸就贴上我的车窗,怎麽知道我的车是哪部?」
『凯任,这里是草屯,不是台北。奥迪的双门跑车不是天天都看得到的。』
「所以你就猜是我。」
『我下意识觉得你就是这麽骚包。』
「买跑车叫骚包?」
『那我换个说法,叫低调的骚包。』
「那跟骚包有什麽不一样?」
『没有。还是骚包。』
我们选了二楼靠窗的位置坐下,我仔细地从头到脚看了看她,「你一点都不胖,为什麽还要减肥?」
『因为每个女人都在减肥,而我本来不包括在内,突然有一天我起床刷牙时,从镜子里发现,天啊!我真的是个女人耶!那我应该减个肥啊!於是我就开始减肥了。』她说。
「所以减多久了?」
『你这麽问是多余的。』
「为什麽?」
『因为正常的女人会减一辈子。』
「照你这麽说,那很多女人的减肥都很失败。」
『就是因为失败,才要继续减啊。』她说,『好啦,跟你开玩笑的,我没有在减肥,只是刚好不饿,陪你吃点而已。』
我把蕃茄酱挤在六块鸡的盒盖里面,然後开始大快朵颐我的薯条。
『你知道吗?』
「嗯?」
『麦当劳的薯条是很毒的。』
「怎麽说?」
『曾经有人实验过,把薯条放了六个礼拜,它连发霉都没有。』
「所以呢?」
『所以吃多了会变木乃伊。』
「那正好,长命百岁呢。」
『你想活那麽久啊?』
「应该说我不想死太早,因为还有很多事没做。」
『例如?』
「例如环游世界、例如发明时光机、例如跟林志玲出去约会……」
『凯任,六年不见,你变得这麽白烂?』
「会吗?宜娟,我也六年不见你,你变得这麽有女人味?」
『你是在拐个弯说我老了吗?』
「不,我是在直接说你老了。」
然後我的肩上挨了一记巴掌。
「六年来,好吗?」
『一切都很好。』她笑着,双边嘴角上扬,但没有露出牙齿。
「那就好。」
『你呢?』
「我还是老样子,待在爸爸的公司,一切从基层开始。」
『那很好,将来你爸爸的公司就靠你了。』
「我很怕他一手创立起来的企业,毁在我的手上。」
『你得相信你自己,否则,你至少也要相信我的眼光。』
「你的眼光?」
『你以为要当我用灵魂相处的好朋友有那麽容易?』
「当过那十几年,我发现似乎不难。」
『因为那是你。换做别人,想都别想。』
「喔?」我惊呼一声,「所以这是一种恭维跟夸奖耶,有奖盃吗?」
『奖盃我早就给过你了,就是我自己。』
「那你也拿过奖盃了,就是我。」
『不,你不是我的奖盃,你是我美丽的故事。』
「六年不见,你变得会说话了。」
『其实不是,我只是变得更诚实了。』她说。
接着我们闲扯蛋了一会儿,话题不知道为什麽转到恒豪身上。
『其实夏令营那时候,他喜欢的那个班花有跟我聊到恒豪呢!』
「真的?你怎麽没跟我说。」
『是班花要我别讲的,我这个人总是信守承诺,并且守口如瓶。』
「也是,你总是说到做到的,一句不换电话就是不换电话。」
『是啊!如果我换了,就有人找不到我了。』
「那班花怎麽说?」
『班花说,恒豪其实很可爱,她对他还蛮有好感的,只是那种好感,比较倾向於对宠物的。』
「宠物?」
『是呀,宠物。然後我们女生就私下给他取了外号叫宠物。』
听到这里我笑翻,很想立刻打电话给恒豪跟他说这个老故事的新讯息。
『因为他胖胖的,外型有点滑稽可爱,所以……』
「我一定要跟他讲这件事。」
『你记得跟他说别怪我这麽多年才说出来。』
「没关系,都这麽多年了,而且他结婚了,不会去难过班花的事了。」
『真的?什麽时候?』
「去年。」
『哇!那他一定更胖了。』
「是啊,你怎麽知道?」
『结婚後的男人,大部份都会越来越胖的。』
「那我得……」
『你也结婚了?』
「不,我没有。」
『那有女朋友吗?有吧?』
「有。」
『在一起多久了?』
「四年罗。」
『那差不多了。』
「差不多?结婚吗?」
『是啊!你都三十六岁了,早该结婚了吧。』
「没什麽早不早该的,有些事情时间到了就自然会发生。」
『嗯,就像遇到某些人一样,时间到了他自然就出现了。』
「就像你的出现。」她说。
『就像你的出现。』我说。
「就像我们唯一一次去澳门。」
『就像我们注定要去澳门,感觉像是美丽的蜜月旅行。』
「也像你後来的男朋友出现。」
『也像你後来的女朋友出现。』
「也像你先生跑进你的生命里,於是你决定结婚。」
『也像我希望你来,你却只跟我说你迷路中。』
「然後六年就过了。」
『然後我们就坐在这里了。』
「这样有比较好吗?像现在这样。」
『我们一直都很好的,不是吗?你看看,尽管这麽多年不见,我们依旧如昔啊。』
「所以,你是没有遗憾的吗?」
『要有什麽遗憾?』
「不瞒你说,出发前,我跟恒豪谈到你,我说我会来找你,他说要我跟你确定一件事情,而这件事也是我想确定的。」
『什麽?』
「你真的从没想过跟我在一起吗?那麽多年的日子里。」
她的视线停在我的眼睛里,我感觉她好像能看透我的眼睛,直达我的灵魂,但她却没说话,只是看着我,然後伸手摸了一下我的头发,微笑着。
「怎麽了?很难回答吗?」
『不,不难。』
「那,不想回答吗?」
『不,不会。』
「那我在等你的答案。」
『凯任啊……』
「是,我在。」
『全世界大概就只有你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你了。』
「嗯……?」
『我喜欢你喜欢到知道自己无法承受失去你,所以我宁愿选择不要在一起,那就没有失去了。』她说。
「所以……?」
『没有所以了,我们这样很好,不是吗?』
「嗯……很好。」我说。
那天我们在麦当劳聊到很晚,似乎这六年没说的话,想在那一晚就把它说完。
我告诉她我这趟旅行的目的,她觉得很有意义。
我也告诉她我已经跟女朋友谈到结婚的事,时间一但确定,希望她能来参加。
『你叫一个很喜欢你的女生去参加你的婚礼,会不会太伤人心了?』
「你也叫我参加你的婚礼啊。」
『我其实是期待你来抢婚的。』
「开玩笑,这种事我相信没几个人有胆这麽做。」
『所以我是开玩笑的啊。』她笑了出来。
「就算你是说真的也来不及罗。」
我离开南投的时候,已经过了十二点。
因为她是骑着机车来的,我坚持开在她後面陪她回家再开车离开,她拗不过我,只好答应。
在我离开前,她敲了敲我的车窗,示意要我下车。
我下车後,她紧紧地抱着我,跟我说保重,还有改天见。
因为南投我不熟,於是我开车回到台中找旅馆住一夜。
当我人在高速公路上,开着音响听着音乐,以时速一百二十公里奔驰的时候,手机收到讯息的声音,十分有穿透力地穿过音乐,钻进我的耳朵。
若是平时,我应该是听不见的,或许是我猜得到会有简讯传来而在等待吧。
『我离婚了。五年前。因为我嫁的不是一个可以带我走一辈子的人,而是我的天真。』
我很想拨电话回去,但我的理智告诉我不可以。
恒豪说的小心旧情复燃,我一直都铭记在心。於是我只传了个讯息回去,完成我这趟旅程的目的。
「谢谢,对不起。」
*全世界大概就只有你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