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暖夏 — 暖夏 10

暖夏10

10

接连数日的雨天就这麽奇蹟般地放晴了,从可美到来後的第二天起,务农的男人们在天色将亮前醒来,侧耳倾听户外,那些声响从早先前几天的雨声淅沥慢慢地又转成了蝉鸣鸟叫,清晨的曙光透过连绵层叠的山峦,穿过静谧了一夜的云雾,照射在山林与田野间。第一天跟着刘吉人参加了部落里的收割大队,帮村子里的几家的高丽菜田采收完毕,但却也拖延了修车的时间,到了傍晚,她还满喉咙的辛辣余味,晚餐反而胃口大开,刘妈妈经营着一家小杂货店,她从货架上拿了一堆食材,做了一桌丰盛好菜。看着刘妈妈在货架上毫不客气地拿起那些本来要贩卖的罐头食材,一点也不吝啬地往锅子里倒时,可美有些不忍心,偷偷转个头,正想对刘吉人说点什麽,但刘吉人已经猜到她的心思,在厨房边,他说:「我知道你想说什麽,不用放在心上,就算今天不是因为你,那些罐头迟早也会被我偷吃掉的;再说,今天你很认真帮忙工作,已经算是抵了房钱、饭钱,所以不必客气,也不用想太多,乖乖等吃饭就好。」

「话不是这样讲……」可美有些为难,忍不住就想上楼去拿钱包,但刘吉人忽然笑了一笑,说:「不这样讲,那不然用唱的好了。」说完,哼着可美听也没听过的原住民曲调,刘吉人居然大摇大摆就往外头去了,只留下哭笑不得的可美还站在原地。

没说隔天还有工作,本来可美以为第二天一早就能顺利离开的,所以行囊在前一天晚上洗过澡後便收拾完毕,但没想到翌日清晨,一群年轻男人们又集合在刘吉人他家楼下,可美又被阵阵窸窣的碎语声给吵醒,然後刘吉人又走了上来,还是那句:「小天使,起床了没有?」

「今天还要去割菜吗?」睡眼惺忪,可美隔着房门问。

「当然。」轻描淡写地,刘吉人在外头说:「附近还有好几座山,山上的高丽菜都要收。」

附近几座山的全部高丽菜都要收,这要收到什麽时候?可美一直到换好衣服,走下楼时都还满怀诧异着。第二天的收割工作比较麻烦,一群人们分乘三部小货车,天没亮就赶往村子东边的山坡地,那块地是一个名叫「哈士奇」的中年男人所拥有,这个原住民大叔挺着圆滚滚的肚子,一边割菜时还一边逗弄着他豢养的三条哈士奇狗,可美根本无心工作,她看着那三条狗不断在菜园里奔跑追逐,只觉得好像在这样的地方,似乎连狗儿们都特别快乐。哈士奇的菜园并不大,一群人同心协力,不到两个小时,晨间的薄雾还未散,菜园便已经收割完毕,昨天恶整了可美一顿的烧饼不晓得打哪里张罗来一锅咸粥,热情地分享给大家,还在可美的碗里特别加料,放了一小条辣椒。

在薄雾中,跟着一群人席地而坐,吃着热腾腾的咸粥时,可美只觉得有种奇妙的感觉,她舌尖嚐到热粥里小虾米的咸甜滋味,虽然这不是什麽丰盛大餐,但却是她一生中少有的特别经验。刘吉人自己吃完了两碗粥後,也不管别人还吃不吃,他居然把整个锅子都端了过来,从粥汤里捞出不少菜料,全都舀进了可美的碗里。

「这样不太好吧?别人……」可美有点难为情。

「原住民吃什麽都嘛能活,不用担心他们啦!可是你是我家的客人,要是让你变瘦了,我会很没有面子的。」不由分说就把那汤瓢里的食物倒进碗里,刘吉人说:「快点吃完,我们还要赶路哩。」

「赶路?」

「当然,」把汤瓢往对面山谷的方向一指,刘吉人说:「那边也有一片菜园,看到没有?在山的棱线那边,那是我们今天的第二站。」

这对可美来说简直就是恶梦,本来以为哈士奇的田地收割完成後,就可以提早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没想到却根本不是这麽一回事。刘吉人开着小货车,可美就坐在旁边,一边在颠簸的山路上前进时,刘吉人告诉她,原来这看来险峻陡峭的山脉里,最主要的生产还是以农业为主,颠覆了可美以往那种菜园果园只能在平地或小丘陵上的想像,刘吉人一边开车,一边比手画脚,到处指给她看,而可美这才发现,放眼所及,附近的山峦之上,只要是坡度还不算太陡的地方,原来都可以开发成农园,种植的作物品项繁多,从大家已经割了两天的高丽菜,一直到白菜、青椒、蕃茄,当然茶园也有不少,另外还有许多具有更高经济价值的果园也在其中,这些都是可美以前想也没想过的,只是这当下刘吉人说明得很仔细,但可美却因为出现晕车症状而开始恍惚了起来。

「山上种田的农夫不少,不过年纪通常也都大了点,遇到这种要赶紧收割的农忙期,人力上就会捉襟见肘,所以才需要大家的帮忙。而你看这两天一起割菜的那些人,他们平常都有自己的工作,有的在都市里,有的就在那种营建公司当盖房子的工人,或者在别人的大型果园里做事,山上的农务通常只交给父母亲去打点,但在这种时候,大家就会集合在一起,彼此互相帮忙,一定要趁着田里的青菜还有好卖相时赶快收割下来才行。」刘吉人说。

「那你的菜园呢?」试图转移注意力,别让自己老是这麽晕着,她望着遥远的山谷方向,开口也问刘吉人。

「我?」刘吉人笑了一下,说:「我家开的是杂货店,没有菜园,而且我也不靠种菜来糊口。不过我妈在杂货店後面有一小块菜园子,那里种了一些平常自己吃的蔬果,就这样而已。」

听着听着,可美心里生出一点好奇,她想问刘吉人,山上那麽多年轻人都下山去工作了,那他呢?他为什麽不去,却要守着一家小杂货店?不靠农业,那他在这山上还能靠什麽糊口?不过这疑问当然只能放在心里,她才来这儿多久?才两三天而已,还不到可以探问人家这些隐私的程度。

这趟山路出乎意料之外地遥远,车子几乎是开到山谷底下了才又慢慢再顺着山势再逐渐爬高。刘吉人说这边已经到了其他部落,不过大家互助合作所凭藉的也不是同部落自己人的这部份情感而已,更重要的,是大家都在同样的土地上耕耘,一样刻苦,一样艰辛,所以自然不分你我,只要是认识的朋友,大家总会义不容辞。

「但是我不认识他呀。」可美苦着脸,她感觉早上吃掉的咸粥似乎全都涨回来,已经快涌到食道口了。

「待会不就认识了吧?放心,这里都是好朋友,没有人会排挤你的。」几句话还没说完,可美已经承受不住,她忽然伸出手,一把抓住了刘吉人的手臂,害他方向盘没抓好,车子差点撞上山壁。

「我……」一句话还没问出口,可美放下车窗,一口肚子里的咸粥已经吐了出来。

「唉呀,虾米都糟蹋了。」没担心副驾驶座上这个女孩的晕车情形,刘吉人大声惋惜的居然是虾米。

结果这又是一个无法顺利去修车的日子,就算大家早早便割完了菜,但可美也已经吐得一蹋糊涂,四肢无力的她根本动也不能动,只能瘫坐在土坡边,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看着这块地的主人在所有收成工作结束後,居然从一辆大货车上搬下来一张桌子跟四张板凳,还撑起了一支大洋伞,然後又从驾驶座里拿出一副麻将牌,这群男人非常愉悦地,就在晴空高照、凉风和煦的田野正中间,他们非常悠哉地就打起麻将来,而有些没加入牌局的年轻人则从携带式的小冰箱里拿出冰凉的啤酒,一边喝着,也一边哼哼唱起歌来,他们不拘时间或地点,反正既然都收工了,当然就是庆祝与休息的时候。

可美真难想像那些人的随性与自在居然已经到了这等地步,眼看着这场收成後的小型庆祝会才正酒酣耳热,根本没人留意这边,挣扎着起身,她心里想,如果今天又修不好机车,没办法继续前进,那麽至少在这附近走走也不错吧?半山高的这地方,也有不少好风景可看。只是她才走不了几步,刘吉人的声音忽然从後面传来,他的脚步很快,在藤蔓杂草丛生的环境里,不过三两步就赶上了可美,反而担任起了带路的角色。

「你现在好多了吧?」一边走着,刘吉人回头问。

摆摆手,可美示意自己身体已无大碍,走上一小段路,她问:「你们经常这样大白天地就在田里面打起麻将来吗?」

「反正今天的工作忙完了,休息一下有什麽关系呢?打麻将只是一种形式,事实上不也都在聊天?」

「现在才中午耶,好歹总可以有点其他工作可以回去做吧?」可美皱眉,她虽然曾在电视上看过一些趣味谈话性节目,来宾聊过很多原住民的趣事,但那些从来也只是耳闻,如今亲眼见到他们的生活样貌,这对可美而言真的很难适应与接受。

「难道你认为他们应该先吃个午饭,然後跟着就往下一个工作去继续打拼?」刘吉人笑着说:「这些人原本都有自己的正式工作,他们现在回来割菜就只是支援性质,在某个角度上来说,这无异於是一种休闲,而且是与自己部落的族人一起享受的休闲时光,既然如此,那为什麽还要勉强大家呢?再说,现在都已经中午了,他们能干嘛?下山去找事做?别开玩笑了,开到埔里都已经下午快两点了,人家都快下班罗。」

有些哭笑不得,可美想起那本当初在台北时,就被她抛弃在便利商店的垃圾桶里,那本以前她用以记事的小手册,那种分秒必争的都市生活真的与这地方非常扞格不入,如果今天换作是自己的父母来到这地方,他们大概都会崩溃吧?一对长年经商,对工作效率如此斤斤计较的商人夫妇,看着一群充满活力,分明就该大有可为的原住民青年们,正中午左右就开始唱歌喝酒,享受着欢乐时光,那会是什麽画面?

「想什麽,笑得好开心?」刘吉人忽然说话,可美这才发现自己脸上原来挂着笑意。

「你有没有试着想过,如果把你们在部落中这样的生活习惯,换个场景,改成台北,那将会是一种什麽画面?」可美问他。

「我猜想的画面会是台北东区,大概就是忠孝复兴或忠孝新生捷运站出口的地方,在人群来往最热闹的地方,会有几个原住民的家伙,搬了一张桌子坐在那边打麻将聊天喝酒还唱歌的样子。」刘吉人笑着说:「不管别人怎麽以为,但我猜我们依然会坚持这样做。」

「你对台北很熟?」

「别小看人了,我在台北住过很多年耶。」刘吉人笑着,把可美原先想问的问题先说了答案,「还记得我那个外甥女小叮吧?当年我就跟她一样,国小一毕业就被我妈送下山去,念了三年国中,又念了三年高工,後来考上了台北的科技大学,从此远离部落,远离族人,每天接触的都是最新的电子科技,手上拿的永远是比别人更先进的新型电脑,我一天之内帮公司赚进来的钞票,也许是很多人一辈子也赚不到的数子。」

「那……」瞠目结舌,实在不敢置信,虽然刘吉人的谈吐并不若其他人的天真或直率,有时似乎也带了一点都市人的含蓄或保留,但她怎麽也无法想像,刘吉人不但曾在台北生活过,而且还曾经是科技业的高级人才。

「我知道你要问什麽,这问题不只是你,很多人以前老早都问过了,」他笑着说:「很简单,因为我在城市里看不到最美的风景。」

「最美的风景?」疑惑着,可美转头看看周遭,他们已经走出了好一段距离,这是一处地势颇高的山头边,放眼所及是无止尽的群山,有些山头还笼罩在云层里,虽然感觉不太到风,但远处明显可见山岚正顺着山的棱线漂浮掠动,一丝丝地极美。她本来以为刘吉人所谓的最美的风景就是指这个,但再转头时,却看见他摇摇头,说:「我去过很多地方,跑了不少国家,可是看来看去,景色是不错,但我总不觉得它们美。後来我才晓得,原来我之所以看什麽都不美,是因为我自己不开心。不开心的人不管到了哪里,他都不会有欣赏风景的心情,对吧?」

「所以你回来了?」

「是呀,後来我放弃了那种都市里尔虞我诈又好紧凑好吵闹的生活,宁可回到部落来,在这里我发现自己好开心,即使钱赚得少、日子有点无聊,但至少我是开心的,也因为开心,所以不管从哪个角度看出去,这里全都是好风景。」刘吉人说着,把手举起来挡在眉前,遮住正中午的耀眼日光,朝周遭群山看望了一圈。

「真有那麽美?」可美忍不住笑了出来,学着刘吉人的动作,也望了望四周。

「真的,尤其是你站在这里时,嗯,棒呆了。」刘吉人笑着说。

-待续-

油嘴滑舌是男人的天性,跟人种概无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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