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在游戏里的日子中,我遇见了一个人物是刺蝟头女孩的网友。
她的名字很玩味,就和她的个性一样独树一格。
「因为钱很好用,所以我不太喜欢很有钱的人。」
她打上来的字是紫色的,带着还不算太强的我练功中。
看着她骑着红色老虎的英姿容光焕发似的,不知怎的就是有这种错觉。
蔷薇本名叫做舒妤,现实中也和游戏里的人物一样漂亮,是个时尚的大学生。
那时候很流行在牛仔裤的膝盖处划破一个洞口,看起来有一种类於庞克的感觉。
第一次和她相见时,是一个很特别的感触,因为是被一个说熟不熟的大姊姊带着出去。
就和我刚才说的一样,他的身材很魔鬼,脸蛋也很美丽,长过肩的直发因为染发而泛着红光。
那一次是在中友百货,还记得有个柜台小姐问我是不是舒妤的弟弟,看着她哈哈笑着的我简直快羞死了。
大概是她成熟气味的光环让我招架不住,让我曾经有种自己喜欢上她的错觉产生。
『为什麽你不喜欢钱?』
「喔,因为钱可以做的事情太多了,比如说让日子过得安逸一点。」
『这样不好吗?』
「太过安逸的生活,让我感到过於没有实感,这话题对你来说还太早了。」
对於一个国中小孩来说还太早了。
那一次的对话是在中友百货里的诚品书店里进行的。
大概是因为夏天的日子太热了,让我们一整天都没有离开过这里。
书香很浓郁,却让一旁舒妤的体香扑入我的鼻子。
她显然是个文字中毒者,看着书的她一点也没察觉我正在注视她。
为了能够和她平起平坐,我也拿了本小说起来吃力地看。
但还太遥远了,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
如果夏天是个会烫伤人的锅子,那麽我应该就是那个锅铲。
翻动锅子的锅铲,在这会烫人的柏油路上运行着。
骑着脚踏车走上回家的路,脑子就跟GPS一样已经定位了最佳路线。
闷热的空气好像有着看不见的黏液,它肆无忌惮地黏贴在皮肤上。
停下来等待绿灯时,仔细一看才发现那是汗水,是我正在运动的证明。
数不清的汗水从额头上流下,在不经意的情况下沾湿了我的衣衫。
经过了精武桥,家就不远了。
我怀着期待的心情脚踩踏板,对於第一次的相遇感到期待。
或许是老天爷手上的剧本是这麽写着的,所以才有了所谓的一见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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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带雪儿到达了萨姆吉尔村後,她下线前对我的允诺。
就算我被太阳煎熬地晒过,被柏油的热气给蒸过,也不会忘记只字片语。
〝晚上你会上线吗?到时候在一起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