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了。
故事到这里就完了。再续下去,情节就俗了,不外乎就是啪啪啪嘛。
其实这故事的立意本来是想用不同体裁跟风格串连一篇文,次序应该是:
网络小说->电台节目对话->日记->便条->剧本->报章专栏->新闻稿->
警局口供->书信(即IX跟X)
书信方面,括号是小谢写信时碰到的事情。而有些部分断句奇怪,那代表谢年华在写到那些句子时,被现实发生的一些事打断,使他无法继续写作。到他能继续写作,就在原来断开的位置续写,因此你们会发觉最後两章断句奇怪,或者在莫名其妙的位置开头。
最後白熙出现,使谢年华无法写完整封信。
有想过交代那四天的事,但其实不用交代,也想像得到了吧。
未来谢年华跟白熙要怎样走下去,请大家想像了。
(我知道这样比较坑爹,不过也不排除有续写的可能啦……但真的要我有灵感才能写。)
前期是想压抑广东话特色。I写的网络小说是我刻意模仿小白文。主要目的是想骗人进来看文,让一开始进来的读者以为这会是一篇小白文。但是看下去的话,就发现这篇文写得虽不好,也未至於小白。
我是在想:看耽美就跟食快餐一样。看过攻受类型跟情节萌点,读者便很容易预期到自己能看到什麽。就像你进一家快餐店,点了汉堡包跟薯条,那在你吃之前已大概预期到那是什麽味道——你们吃过太多这种东西。
於是,我写每篇文时也会想:我能不能让你们看到一些没预期到的东西呢?有时我做得到,有很多时候都做不到,可毕竟是个学习过程。
若这文是一般的小白文,结局不外乎是一场猛烈的H,事实上这也较易得到好评。又或者我应胡乱写攻受最後还是产生了爱情,因为在一些耽美文里,爱都是做出来的,可我还是没这样去写。
反正答案很简单:谢年华不爱白熙,这是显而易见的事。而白熙对小谢如此执着,是为了报复、被背叛的失望,还是所谓的「爱」?
还有另一点要讲的是,这篇文的灵感在颇大程度上还是来自芥川龙之介的《罗生门》跟《竹丛中》。因此,在不同章节所写及的事,有好些都是前後矛盾的。
例如在VI中,专栏作者提到白熙回到公园找小谢时,小谢说自己去过便利店吃东西;可是在IX中,小谢写信时提及此事,是说自己曾回家一趟,只是因替弟弟买零食而下来。又例如在I中,白熙的妹妹提过自己教白熙骗去小谢的初吻;在III中,白熙无详述妹妹如何教他;在VIII中,白熙落口供时,说自己在吻小谢之前就徵求了他的同意。
这文的矛盾之处还有很多,不详细说明了。各家有各家的说法,不知谁在说谎,或者大家都在讲大话,这就是罗生门。当然,我这生手在大师芥川面前,连班门弄斧也称不上。
总之,还是祝大家阅读愉快,以及多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