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愛在最後一個故事】-《 四人行,必有我師焉 》 — 第三九章

(第三九章)

「你不要小看我!」

这是在铁马道上,家伶对我下达的宣言。只不过在我们经过后丰大道之後,那道宣言就像被我抛在後头的那台脚踏车一样,被我甩得远远地。

『不是很厉害吗?』我问,其实我一点恶意也没有。

「哼,我还没有认真骑好不好!」

好一个没有认真骑,那口大喘着气的嘴巴看起来可不是那麽回事啊……後来我们到了一间在九号隧道附近的杂货店,不用我开口,家伶、毛球和慧雅就不约而同地在前面停下,然後买了点吃的东西。

我一个人站在九号隧道前面拍照,心想着要是自己一个人独自进入,会有什麽样的心情涌出?大太阳下,身上的红色皮夹克让人感到闷热,但碍於我很懒得边用手拿着东西边行动,於是只好继续穿着,反正脚踏车骑着骑着,风吹着吹就会凉了。

「你干嘛不买东西吃?」

『我以为这边附近有ATM。』

「你没带钱?」家伶。

『基本上,都在邮局里。』

事实上是我忘了先领钱,所以付掉车票钱之後,就没有多余的钱可以买其他东西了。本来觉得只要身上带着提款卡就不怕没钱用,不过在这个时候看来,会有这个想法就代表我还太嫩了。

倚靠着脚踏车的时候,我和老板娘聊了一些。

「你们从台中来啊?」

『嗯,搭火车来的。』

老板娘的眼神看起来很老练,就好像能够看穿我的灵魂一样,不禁让人想起了在六福村里的纪念品屋中,那个抽着凉菸的老板娘。

那个女孩,看起来很犹豫唷!──那个叼着凉菸的老板娘,曾经对我说过的话,现在看到她,不知为何竟然让人想起了已经过了半年,却好像才昨天的种种过往。

「她是你女朋友吗?」

『啊?』我狐疑地看着老板娘。

「你们看起来好像……」

『不,我还是单身。』

不是的。至少,现在不是。未来,也许不会是。

『在这边应该看了很多观光客吧?』我试着转移话题。

「嘿啊,你们接下来还有行程吗?」

『应该是没有吧,老板娘有推荐吗?』

「那你们应该去看看扶轮列车。」

然後,我们就真的跟着老板娘的建议,一路骑到扶轮列车去,一旁还有街头艺人正在卖唱。太阳在这个时候相当毒辣,它热烈地乾烤着石砖以及柏油地,还有周围有些就快要枯萎的泛黄植物,跟车道上来来往往各形各色的观光客们。

人们究竟要累积多少的缘份,才会有机会能够在这边擦肩而过?这个问题在我停下脚踏车时掠过脑海,纵使将来不会有任何交集了,那麽在这边相遇、擦肩,对他们存在着什麽样子的意义?

而我,最初选择了侑真,却又失去了她。现在却和昔日心仪的对象来到后里,纵使将来不会有任何交集了,那麽在这边再遇、交谈,对我们又存在着什麽样子的意义呢?

他们登上火车,好像大陆客一样跑来跳去的,在下面看上去有种滑稽的感觉。

我想意义是没有的,因为若是只有这样,那麽意义就不再重要了,因为它在毫无作为之下是没有任何存在的价值。那麽,如果我主动牵起家伶的手、主动告白,就用像半年前那样热络的态度面对她,那意义本身就会死灰复燃了吗?

想过,试着想过,却没有实际行动过。直到人来人往的脚踏车辆渐渐减少之後,我们也踏上了踏板往回骑了去,中途还到了一间没有店名的芋圆冰店里,那是要经过一小段非常陡峭的下坡,才能抵达的小店。老板和老板娘他们很热情,好像我们是这间店鲜少的顾客之一一样认真款待。

要说有多热情的话,就像是老板娘把自己的兔子拿出来给他们观赏、抚摸,我想一般人是不会这样做的,而且在我看来,除了家伶他们以外,就连老板娘本身也和她们聊得不亦乐乎。

一路上我很沉默,一来是我并不知道开口该说些什麽,二来则是我正和一个曾经被我拒绝的对象出来玩。这种尴尬就好像豪猪一样,牠想要将温暖传递给其他人,却因为身上的刺而迟迟不敢行动。

最後我只站在家伶旁边看着她逗弄着那只可怜的小白兔,而没有更进一步的动作,直到我放弃了的时候,才想起四人行这个小团体,原来我们都缺一不可。

我好想回到以前的时光,纵使没有爱情的相伴,但昔日的那份温暖仍然占据着心中小角,它的余温唤醒所有画面,使它们钜细靡遗地在脑海中一一浮现,让人突然很想念在美国的睿哲、和不知在何处的盈君以及哲皓,我还相信着,相信我们还有团聚的一天──

只是,现实总是不那麽好说话,最後它仍然无疾而终。

返回的区间车走得有些缓慢,他们大概是累了,聊着聊着,就自顾自地睡着了。我独自坐在家伶身边,我们之间仍然留了一个人的空位,不知道为什麽,我认为现在的家伶需要这个空间。

火车从缓慢的叩咙叩咙,进展成了飞驰的砰咚砰咚,接着要靠站时又变回了叩咙叩咙,彷佛人生的起承转合,途中总是有靠站停下脚步的时候。而现在,我和家伶的关系,就是区间车靠站的时候了吧。

接近黄昏的时间,夕阳把水田的颜色渲染成了金黄色,稻田水登时彷佛成了古希腊神话中黄金色的天火冥河斯堤克斯,它恰如其分地掌控了整个美景。看着它,就像是被海洋女神忒提斯抓住双脚浸入天火冥河一样,让人感到心中有片广无边际的感动,犹如参与了特洛伊战争的希腊第一勇士──阿基里斯,他那刀枪不入的神力令人感动。

「晚上……」

有些娃娃音的口吻,让我从窗外的美景中回过神来,那是在其他人都睡着了的时候,家伶开了口。

「我要去一中买东西,你要陪我去吗?」

『……』

很久不见的名字了,一中街。那曾是属於我的交错之地,是家伶与侑真在我之间交错的交叉点。

『嗯,好。』

不知道是因为地点让人怀念的缘故,还是因为对象是家伶,又或者是她与侑真在一中街对我的影响太大了,使我没有多想便答应了家伶的邀请。

我们沉默。彼此用沉默取代了尴尬,却为彼此带来了隔阂。

火车停了又走、走了又停,在不知道进行到了第几次的时候,我们恍恍惚惚地到了台中。因为车子和家伶停的地点不同,所以最後决定直接各自在一中街会面。

还没全黑的天空也渐渐关起了灯,太阳与月亮的交接班在无形中进行着,云层上,或许还有着我们不懂的世界,就像在心中,还存着连自己都不太懂的世界,它叫做爱情。

也许让它就像白居易诗中:『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会比较像爱情,来的时候令人流连忘返,去的时候却也令人回味无穷。

它带给我们的,却不及我们失去它的空洞,如果这就是爱情,那麽我们追着这种无法定型的东西,却只为我们徒增痛苦的话,那人们为什麽还要追着它跑?一面吹着风,一面骑着车时,我的脑海不停地翻腾,我想是因为我们迷恋上了它带来的甘美,而让我们忽略了失去它时的空洞感。

最终,自欺欺人的仍然是我们。其实早就知道的,爱情究竟是什麽这个问题,只是我们都还没有准备好,没有准备好去迎接它、迎接这个事实,这个答案。

真正的爱情,带不来醉生梦死,因为它无法用任何标准去定义啊!能够定义出一个标准的爱情,就好像市场里秤重卖的水果一样,时间到了,就会腐烂、变质。它就像是握在手中的海沙,不论握得再怎麽紧,终究还是会从缝中遗漏;而放手时,它也无法从手中乾净地脱离。因为它是一种会不计代价地依附着你的存在,这就是爱情。

我们一直都懂,却怯於面对它,而将它一直以来地深埋在心中。当我在半年前的那间小七门口看见家伶时,我拿起铲子挖出了被我深深埋在泥土中,那个装着爱情的时空胶囊。

其实爱情,就是我愿意看着你一辈子,而你也愿意注视着我一辈子,然後保持着对彼此最适合的距离,牵着手的陪伴。

最後,让人可以简单道出:谢谢你,因为你让我更美好。

待续……

我好像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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