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誰偷走了我的初吻? — 第十章 迷信的千金小姐

尽管恢复了超能力,我还是对下一步毫无头绪。说到底,我根本不知道余下的二人是姓甚名谁,难道要我在茫茫人海中找出所有同龄的女性,逐一试探?而且,超能力使用的次数有限,我已不能像以前一样随意使用,泡妞自是大打折扣。

就在这个时候,我就读的班别来了一位转校生,令事情出现了变化。

这个学校与其说是一间高级的贵族学校,倒不如说是富家子弟的收容所,其他学校容不下的问题学生,或是在不习惯外国的生活而回流香港的富二代,借助人事关系转校过来,是一件很常见的事。

只是这个转校生却比较特别,令她成为了全校的新焦点。

「大家好!我叫洪妙娜,家父是洪氏饮食集团的主席──洪金银先生。」转校生是一个身型苗条的大美人,令人无法移开视线,连平时只顾在班主任课玩手机的学生们也被她所吸引。

老师说:「洪妙娜同学,你就坐在中间最後排那个空位置吧!」

她说:「老师,这间课室是朝北面吧!」

「嗄?是啊!」

「我是丙年出生,文昌位位於西南方,我要坐左下角的那个座位。」

「但是,这个座位已经有人……」老师话未说毕,洪妙娜已经走到左下角的座位,以命令的口吻跟那女同学说:「跟我调位。」

「老师,这……」那女同学正想抗议,洪妙娜已一手把对方的书包提起,扔在地上,然後抱着臂,摆出一副不可一世的嘴脸。

那女学生不敢对抗,像丧家犬般拾起书包移到别的座位。

「大家就当迁就一下新同学吧!以和为贵、以和为贵。」老师立即打圆场。

唉!班里又来了一个小霸王,我以後要更加谨言慎行了。不过,像她那麽迷信的人,我倒是第一次见。

不少同学也开始暗中讨论洪妙娜,有人羡慕她的显赫家景,有人仰慕她的倾城美貌,也有人不满她的目中无人。

无可否认,洪妙娜的确是我见过的同龄中的女人最美丽的女人,她有着一个高高的鼻子、瓜子脸、发如真丝、皮肤白皙,犹如画中的仙女,而最特别的还是她的双瞳,冷傲得来有一种勾魂夺魄的魔力。

不过,正正是她有着高不可攀的条件,我对她一点也不感兴趣,反正我这种人连当她奴仆的资格也没有,又何必浪费时间讨好她以搏一笑?直至我听到几位男同学的窃窃私语。

同学甲说:「我听一些八卦杂志说,这个洪妙娜其实不是洪老板的亲生女儿,她其实在从孤儿院收养回来的,说她命格好,会为父母带来福气。」

同学乙说:「真的吗?怪不得洪老板和他的太太长得又胖又矮,生出来的女儿竟然那麽标致。不过,如果她真的会为父母带来福气,她的亲生父母就不会不要她吧!」

同学丙说:「管她是收养还是石头爆出来的,只要能把她追上手,就能坐拥美女和地位。」

孤儿院?权叔说很久以前曾有一对富有夫妇到孤儿院领养了孩子,还捐了一大笔钱,而凑巧我对「妙娜」这个昵称又有点儿印象,难道这个洪妙娜又是我儿时的玩伴?那她有没有吻过我呢?与其瞎猜,不如采取实际行动吧!

不过,洪妙娜跟我以往攻陷过的女生根本是天渊之别,即使我能时刻施展超能力变成十项全能的大帅哥,也没有信心俘虏她的芳心。而最大的问题是,我并不知道洪妙娜夺去的是什麽超能力,自然不能像对付朱艳丽时对症下药。

叫一些人冒充歹徒,然後我再上演一场英雄救美?不行,她上学放学也有司机专车接送,实在难有空档下手。况且,她家境雄厚,万一捉住这些临时演员盘问,查出我就是幕後主脑,那我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化身成超级英雄儆恶惩奸,引起她的注意?不行,这个方法太婉转和费时了,而且光是应付慕名而来的记者我已应接不下,哪有空跟她约会?

唉!真的想有一种超能力可以长出几个脑袋,替我分忧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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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学校的走廊走着,只顾沉思洪妙娜的事,不小心碰到一个急步冲来的人。

「你走路不长眼……」我开腔埋怨,却被对方抢先扯着衣领,她是一名穿便服的少女,留着清爽的短发,轮廓深刻,眉毛间散发出一股英气,若不是胸部微微肿起,还真的以为是男性。

而当我跟她凌厉的眼神对上,视野立时变得模糊不清,意识彷佛被卷进另一个世界。

待我定睛一看,发现自己正身处於一个广大的沙漠,而且四处无人,仅看到随风扑面的风沙和直照着我的炎热酷日,皮肤立时枯燥难耐。

奇怪!我刚才明明还在学校,怎麽会来了这个陌生的地方?

我正感疑惑之际,双腿忽地沉进了泥土之中,处处不受力的幼沙令我无法把腿拔出来,而且越是慌张地挣扎,就越是沉得快,转眼间小腿以下的部位已被没埋。

与此同时,四周的土壤忽地钻出了数之不尽的甲虫,牠们齐齐涌向我,并钻进了我的体内,肆意爬行、撕咬。

我一边惨叫,一边尝试抓着皮肤底下的甲虫,却不能要领,眼睁睁看着牠们爬上我的头颅。

「呀!呀!呀!呀!呀!」

被恐惧感支配的我只能不断惨叫,忽然感到被一股力量不断摇晃,视野刹那黑暗後,一张模糊的脸庞逐渐清晰过来。

「同学,你没有事吗?」一名老师说着。

我发现自己正完好无缺躺在走廊上,而周遭尽是嘲笑着我的同学。

经了解後,原来我突然躺在走廊上乱动乱叫,直至老师闻风而来,把我摇醒。老师着我到医疗室检查身体,我把沙漠和甲虫的事和盘托出,但医护人员却是半信半疑,提醒我要多加休息後便让我离开。

究竟发生什麽回事?刚才的质感十分真实,着实不像是普通的幻觉。莫非跟超能力有关?

我离开了学校,走到校门前的回旋处时,却有一台风驰电掣的摩托车在我面前刹停,若我不是听到车声而作出後退的反应,恐怕已被撞倒。

那司机穿着黑色夹克和长裤,一身时髦的打扮,她脱下了头盔,傲慢地睥睨着我。

「是你?」我认得她是我出现幻觉前看到的女学生。

「胜男!」一名样子不俗的女学生走来,不屑地瞥了我一眼後,便坐在摩托车的後座,戴上司机递上的头盔。

胜男再次戴上头盔,驾车绝尘而去,不忘腾出左手向我高举中指。

她究竟是什麽人?为什麽处处为难我?

难道她也是其中一个夺去我超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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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学校里几乎没有人缘,若要透过人事关系查出一个人的底蕴,绝不是容易的事。但有两种人,只需要道听途说便能打探出他的背景,第一种是光芒四射、人见人爱的人,第二种是神憎鬼厌、人人得而诛之的人,而那个少女是属於後者。

她名叫任胜男,虽然不是本校的学生,却和本校的女生私交甚密,不时会驾电单车过来接朋友,或是以访客的身份进出本校,在这一带是有名的把妹高手,还不时出言奚落男性,所以深受男同学们所痛恨。

至於她是不是孤儿院的玩伴,我还未掌握充份的证据,但单单是她在我身上使用超能力,便足以令我有理由深入调查。

虽然我目前还不清楚她戏弄我的原因,但总算查出她其中一项兴趣──打泰拳。

我化身成一个帅哥的模样,在她常去的拳击中心守株待兔,终於在星期五的晚上等到她出现。

虽然她经常作男性打扮,但穿起运动装上来可真是玲珑浮凸,散发着一种诱人的活力,看得我一时痴了。

一名会员忽地拍着我的肩,说道:「如果你不想被她当沙包打,我劝你还是别再看了。」

我见任胜男拳拳有力、脚脚凶狠,像是当沙包是杀父仇人,登时心中一凛。

不过,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我还是照原定计划走了上前,说:「你好!我叫Jason。」

她只瞥了我一眼,继续打沙包。

我说:「一个人打沙包太闷了吧!有兴趣比试一下吗?输了的话请对方吃饭。」

她冷冷看着我,仍没有答话,径自走上擂台。

由於不是正式的比赛,没有裁判和教练干预,也没有明确的得分制度,我们二人只在台上打转,随意作一些攻守。

我问:「你玩泰拳有多久啊?」

她只是以铁拳回应。

「你有没有其他文静的兴趣?例如听歌、看电影?」

她一招比一招重,一招比一招快,令我只有捱打的份儿。

若以我本身的体质和技术,不出数招便会被她打倒,但此时我稍稍发动了超能力,她的速度和力量如同孩童,不过为免露出破绽,我还是装作陷入苦战。

似乎要循调情的方法追求她是不行了。

待她的气势稍为减弱,我便增强威力,以力破巧,很快便夺回优势。

根据生理学的理论,要臣服这种好勇斗狠的女人,唯一的方法是比她更强,你可不要怪我不怜香惜玉。

就在她被我迫到死角的一刹间,她的眼神再度变得凌厉,同时我眼前的影像又开始模糊起来。

糟糕了!她发动了超能力!

画面一转,我置身於仅能容纳一人的悬崖,四周散布着浓烈的白雾,俯瞰下去尽是一望无际,令我不敢乱动。

我的身体忽地遭到不明来历的攻击,教我吃痛不已。由於我看不到攻击的来源,任由我的手脚速度再快也没法抵挡,不消半刻,脸、胸、腰等部位都遭到重击。最後,胸部给用力推了一下,终是立足不稳,惨叫一声,坠进万丈深渊。

我因後脑吃痛而醒来,发现自己正躺在擂台上,而任胜男则冷冷看着我,说了句「我没兴趣和废物吃饭。」後,便离开了。

可恶!被她摆了一道。

我回到更衣室,照着镜子,敷着青肿的脸庞。妈的!她真的不会手下留情,幸好我的变形术可以暂时掩饰我的伤疤。

我下一步应该怎样做?继续挑战她,直至能胜过她为止?不,以她刚才的态度,我不认为打败她之後,她便会喜欢我,说不定还会更加痛恨我。

我一直以为只要长得帅,就能吸引全天下的女人,但原来凡事都会有例外。

正当我换了衣服离开男更衣室,便听到女更衣室传来一阵争吵声。

「你不是喜欢周星海那个小白脸吗?怎麽又来找我了?」任胜男态度恶劣。

「胜男,我知错了!我一时糊涂了,被他的人造外表骗倒。我应承你,我以後只爱你一个,不会再迷上其他人。」一道年轻的女声苦苦哀求。

我见周遭无人,便偷偷摸进了女更衣室,在转角处探头窥看里面的动静,只见任胜男和一名少女在更衣室内僵持了半晌,然後任胜男主动跟她拥吻起来。

虽然我不认识这少女,但凭她穿着我校校服和说话内容,我便推断出她是曾经迷恋我的女同学之一。

真相大白了,那位女同学先前因喜欢我而甩掉了任胜男这位情人,所以任胜男才对我怀恨在心,待我打回原形,被人嫌弃後,她便混进学校里,狠狠教训我一顿。

这番景象亦令我有了新启发,我一直以来只是想着怎样提升男性魅力,却没考虑过目标不一定是喜欢男人,结果钻进死胡同里去。

所以,要把任胜男追上手,就只有一种方法──变成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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