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摁,你说的对。」芋泥刻意笑了笑,而且笑得非常客套,「我不是夏文琳,所以我不会懂你的感受,但是你也不是谢育宁,所以你也不会懂我多担心你。」语毕,她很快的就走出我家门外,在她踏出去那一秒,我隐约看到她做了一个拭泪的动作。
我到底在做什麽…。
为什麽要这样对芋泥…。
她没有错,只是想关心我,我却这样子。
我多想说服自己说是因为林子澄要结婚了,我心情很差才一时冲动说了那些话。
但是都只是理由罢了…。
如果离开就没事了…。
只要离开…。
*
我坐在沙发上发呆,原本是要下来买早餐吃,现在都已经是午餐时间了,我一点食慾都没有。
想到不久前发生的事,鼻头一酸,眼泪却出不来。
可能把身体的水分都哭完了吧…。
时间能不能够过快一点?
赶快到星期五一切就能够结束了。
我缓缓睁开眼,眨了几下,直到不再那麽模糊,才看向时钟。
现在也不过才两点,我又翻身,想让自己再次入睡。
因为睡觉的时候,时间总是一闪而逝。
就这样张眼又闭眼,指针还是走的很慢,我差一点就要怀疑我家时钟是不是坏了。
但我还是想继续睡。
再次睁眼,我家电视居然自动打开了。
说实话我并不怎麽意外,可能是妈妈回家了吧。
接着又闻到厨房内传来阵阵香气,我直觉认定:就是妈妈。
我起身,用手抓了抓头发,应该很乱,但也没什麽差别,家人嘛,什麽蠢样没看过?
「吃饭。」奇怪,现在才四点,怎麽这麽早吃?
等等…不对,这不是重点。
为什麽妈妈变成小允!
「看到怪兽?」他弹了我额头一下,然後笑笑的把菜放在桌上。
「你怎麽跑来我家煮饭阿…。」我捂着额头,拿起碗说着。
「你一定没吃饭的阿!我都快变你保姆了。」他说的很有自信,然後拿过我的碗,帮我填了一碗饭。
「你又知道我没吃饭。」我拿过他递过来的碗,锁定桌上的一盘菜,「有凤梨虾球欸!」
他却直接忽略我後面那一句话,「早上的事我都知道了,每次只要发生什麽事你就都不吃饭。」
「可以不要提那件事吗…。」我苦笑道,他也乖乖的点头。
结果几乎整桌都是我吃完的,尤其是凤梨虾球。
「你怎麽会想煮这个。」我咀嚼着口中的虾球,问他。
「因为你很喜欢吃虾子,我就觉得你会喜欢吃。」他说完,伸手就要收盘子。
「欸欸,好了好了,我收啦,你真以为自己是保姆呀?」我迅速的收完,拿到厨房里洗了起来。
「如果要当你保姆也不错阿。」他跟在我後面笑着。
「那你可以告诉我我要怎麽办吗?」我小声的说,他却默默不语,好像是不晓得我在说什麽,「我不知道怎麽办,早上的事。」
「你们只要约出来吃个东西或逛个街就会和好的。」他像是在开玩笑,但讲得却不得不让我感到敬佩。
「你鬼点子超多的。」我把盘子放好,然後对他说。
「这哪是鬼点子阿!你们每次吵架都这样和好的!」即使我想反驳,却不能反驳,因为他说的实在是事实。
「可是琳琳,我觉得她说的很对,你这次,只剩下一点点时间了。」他收起玩笑语气,认真的说着。
「摁。」我只是敷衍他,走到客厅。
「你真的要这麽做?」他问我。
「我不会再去打扰他们了。」我笑笑,「说到就要做到阿。」
「好,但你还是要想清楚。」他说,然後拿起梳子梳了梳我的头发。
「想清楚了。」我抓着他的手,他也慢慢松手,我拿过梳子,自己梳开打结的发丝。
我们两个聊了很久,聊到七点,他才甘愿回家。
「琳琳,星期五…」妈妈说话说到一半,就停住了。
「我星期五——」後面的话我说的极小声,但我知道妈妈有听到。
「决定好了吗?」妈妈的反应不怎麽大,却还是隐约感到有些担心。
「是的,决定好了。」我微笑。
「好。」她也回覆了我一个微笑。
「明天陪我去买衣服好不好?」妈妈走进房间之前,又转头对我这麽说。
「哦,好。」我回答,只是不知道她要买衣服做什麽。
算了,买衣服就买衣服,还管他那麽多理由。
我耸耸肩,走进我的房间。
时间还早,我打开了很久没打开的电脑,上了Facebook逛了一下。
突然间看到一则最新动态,是梁可弦发的文。
其实我并没有加梁可弦好友,但是由於她有标记林子澄,所以很「刚好」的被我看见了。
说真的,我当下还颇想直接关掉不看的,但是好奇心又在作祟了。
我们要结婚了♥
我的宝贝老公,我们在一起三年了。
这三年有你真的好快乐♥
我真的好爱你,子澄。
我们的婚礼在星期五,请各位有空就来吧!
这篇文章,看了,心还蛮痛的,又加上下面附加的照片,是林子澄坐在一张椅子上抬头,而梁可弦则是低头亲着他的嘴。
看着心痛,也没办法。
难怪有人说好奇心会杀死一只猫。
虽然我不想继续看了,但我对於留言真的很有兴趣。
:你们终於要结婚了!
:恭喜!星期五可以闹洞房吗?
梁可弦:呵呵!谢谢你们的祝福!但不能闹洞房啦!
:没有洞房可以闹?
:林子澄好男人耶!
:这张好甜蜜♥
梁可弦:林子澄我的♥
:宣示主权了!小三勿抢!
看到这里我真的很想关掉了,但我还是看下去了。
:你们要幸福哦!
林子澄:谢谢大家的祝福,我们一定会幸福的。
梁可弦:是阿♥
:好甜蜜哦!
——。
我看不下去了。
有够累。
每看一则,心就痛一下。
那就关掉吧,何苦虐待自己呢…。
我坐到书桌前,拿出久未动过的水彩、图画纸,开始构图。
握着一只铅笔,在纸上挥来挥去,不到一小时,终於构好自己喜欢的样子。
上面我画了一个长发的女人,跟一个嘴上有着淡淡微笑的男人,而其他地方,则是画了一堆小孩。
看了非常喜欢,如果女主角不要是梁可弦,会更喜欢。
只是开玩笑啦。
我拿出水彩,努力找回之前画图的手感,将整副画上色。
当初,放弃画图就是因为我没耐心,上色的时候,我画到最後都会被我毁了。
但是现在不一样,因为这是我最後唯一能留给他们礼物。
画了许久,凌晨三、四点我才上好色。
看了看,为了让它感觉更像礼物,我写上「套牢属於自己的幸福」,签完名,才将它收起来。
这是我唯一能做的了吧。
睡觉吧,好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