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就先来一堆废言好了!
才符合我专栏的风格(笑
这篇文章已经不知道几个月前开始写了
构思到现在应该有一年的样子
是还满喜欢的文
以女主角的角度开始文章
还满虐女主角的(笑
目前两万三千字未完
还不知道是BL温民还是BG温民
看接下来吧(笑
以上
正文
我是李温淑,一个大学刚毕业的小说作家,平日我都会到那间名为「SHINee」的咖啡厅,SHINee是一间有历史的老房子,全木造的双层别墅,古色古香的,据Key哥说,这个地方好像曾是间高级旅馆,不过废弃了不少年,才能便宜买进,再稍微的改装後,不损原先的古味,前方改成了咖啡厅,而後面只整理了几个房间使用,我喜欢SHINee,喜欢他自然的原木香味,喜欢他的历史意境,没有特别的事,我会点一杯拿铁,坐整个下午,或许看看人群,或许打打字,我不是特别喜欢拿铁,只是因为那个人说喜欢,所以喜欢,不管一年四季,我总是一件休闲T,短裤靴子的打扮,顶多加件外套.加双裤袜,Key哥总会看不下去的拿条毯子盖在我腿上,然後问一句:「大作家!你不冷吗?」我都会笑着摇摇头,我不是真的不怕冷,只是因为那人说喜欢,所以喜欢,Key哥给我的毯子是紫色的,每次她拿紫色的毯子,我都会笑得比平常更开心,我不是特别喜欢紫色,只是因为那个人说喜欢,所以喜欢。
我想,我这个样子,若不是鼻梁上的无度数黑框眼镜,和眼前打满字的笔记电脑,从外表看来,根本连想不到我是个作家,我从国中开始写小说,国三开始发表作品,我写的小说基本上是爱情小说,但有些不同的是,我写的也包含男耽美小说,所谓耽美小说就是同性恋小说,而我是只写男男的,当初是如何栽进耽美的世界,我也无从说起,等我回神了,才发现自己已经出了近十本的小说,我自己的性向倒是正常,爱的那个人也是男人,但我常到同性恋酒吧,有时是找灵感,有时是陪朋友去,因为写耽美小说,我也认识了不少这种朋友,像Key哥,这家咖啡厅的老板,就是我认识多年的同性恋朋友,当初在酒吧,他认出我的身分,说很喜欢我的书,我当时还觉得神奇,那时我才出了一两本书,也没办过签书会,应该算是个低调的作家,他怎麽会认出我?後来才发现原来Key哥的妹妹是我的朋友,他早就知道我是谁,总之我们就这麽认识了,他会把他的故事提供给我当作题材,他有过几段不好的恋情,都成了我笔下触动人心的故事,不过他现在很幸福,和他的爱人,钟铉哥,一起经营了这家「SHINee」。
一串清脆的铃声,和我们诉说着有个人进来,而进来的人,就是我口中的那个人,我的伴,李珍基,他大了我两岁,是我的哥哥,国小.国中.高中.大学的学长,我所属的出版社的社长,我的同居人,我们的认识,要从我很小的时候开始说起,其实我是个孤儿,单亲,一岁半母亲车祸身亡,听说是找不到任何亲戚,当时就进了孤儿院,十岁的时候才被珍基哥的父母收养,我们便成了名义上的兄妹,但认识得太晚,导致我们没办法像正常兄妹,毕竟我们都知道,我们其实根本没有血缘关系,我们那时是正值青春期的小孩,面对异性总有些不自在,但也算是相敬如宾,直到珍基哥考上高中後,就搬出去外面的公寓,才暂时的分开,不过後来我也考进那所高中,不知道是当时是怎麽乱七八糟,我在想根本是养父母们的阴谋,有心要把我当童养媳,总之我搬去和珍基哥住,直到现在,不过现在的房子不是当年的公寓,是我用出书的钱,和我生母的遗产买的独栋房子,基本上应该算是我的房子,反正结论就是我现在仍和珍基哥住在一起,大概是因为只剩两个人一起生活,我们的感情变得超乎一般兄妹的好,我们是名义上的兄妹这件事很少人知道,我们也不怎麽认为我们是兄妹,所有人都以为我们是情侣,可我只说我们是伴,情人间会做的牵手.拥抱.亲吻.做爱,我们也没什麽不同,但我只说我们是伴,床伴.读书的伴.工作的伴.一起生活的伴,因为我还在等一个人,等他出现,我才可以真的和珍基哥在一起。
珍基哥拿着一件外套,坐到我身边,替我披上。
「冷吗?」
「还好。」他环着我的腰,头靠在我的肩上,活像只宠坏的大猫咪,我拿起拿铁,凑到他还算丰厚的唇边,他喝了一口,笑弯了眼。
「果然还是Key煮的咖啡最好喝。」
「多谢夸奖。」Key哥又端了一杯拿铁,放在珍基哥面前。
「免费的?」
「当然......要钱的。」珍基哥对Key哥做了个鬼脸,才拿起咖啡品尝。
「你们俩在这里放闪光我都没说什麽了,虽然我这儿叫『SHINee』,不过也不需要两位打光!」Key哥好气又好笑的看着贴在我身上的珍基哥,又回头去招呼客人。
我和珍基哥认识已经十多年了,常有人问我们怎麽不乾脆结婚,但我总说我再等一个人,Key哥一直很想知道究竟是个怎麽样的人,竟然重要到影响我们的终身大事,其实我也不知道他是个怎麽样的人,但是他真的很重要,Key哥也曾开玩笑的问:「不会是在等你的外遇对象吧?」我只是笑而不答,总之我要等他,我一定要等他。
「两位,已经打烊了。」没想到我已经发呆这麽久,珍基哥早就在我的肩上睡着了,Key哥取走我腿上的毯子,冷风一吹,让我不自觉得缩了一下脚。
「回家吧。」我将电脑关上,轻揉着他亚麻色的发,柔软但因染过而有点粗糙,怎麽看都有点像猫毛,他懒懒的点了一下头,任由我牵着她走回家。要说我和珍基哥的感情好不好,我也迷糊不清,大概就如同路边那朵酢酱草花的紫色,冷静如水.热情如火,他有时会很成熟大哥哥的拉着我走,有时又会像现在这样,赖在我的手臂上撒娇,我也抓不定他今天又会切换成什麽模式,只好由着他.宠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