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觉得,剑桥是个有着很多故事的地方。比方说,这条通往市区的街道上,他们也偏要镶几朵花的图案做装饰,像是要给我们过路人一些走路的情调。某个转角,有一间糖果店,门口立了一根好大的彩色棒棒糖,不知道是想把这样甜的微笑送给谁的眼泪。
斜对角还有一个小小的冰淇淋摊位,听说那个老太太人很坏,只是每次我去买她的冰淇淋,她都会给我一个笑容。还有,她卖的香蕉冰淇淋很好吃。
人家都说,英国的天气总是阴阴冷冷,说变就变,其实夏天的时候,英国的太阳还是愿意露脸的。不会说很热,暖得足够你在阳光里喝一杯热巧克力都不嫌太烫。我就常这样做,还在某条街上发现一间不显眼、却风味十足的义大利小咖啡馆,说它不显眼,只不过是因为星巴客就在不远处。
还有一个可丽饼摊位,老板是位热情且不失分寸的大叔。我才去几次而已,他就把我给记下来了,每一次结完帐,他都会很热情的对我说:「明天见!」让我明天不得不再去光临。菜单实在是花样很多,甜的咸的,搭配的食材更是玲琅满目。
而我特别喜欢香蕉切片、淋上巧克力酱、再撒一点饼乾的甜可丽饼。
说到这,可也得提到这可丽饼摊位旁边的小空地。那个地方,是我最常去的转角,算是我的工作岗位吧。
来到英国,转眼间已经一年半。我选择了这个美丽的小镇,像是如此就能掩盖任何丑陋的往事。在决定离开台湾之前,我躲在房间里,拿了书桌上用来装饰的假玫瑰花,一片一片的开始拔。走、还是不走?离开、或者留下?流浪、或者轻狂?
而当最後一片玫瑰花瓣狠狠地落下,轻声却残忍地告诉我:「走吧。」的时候,我竟毫不犹豫的拉着行李离开了。行李明明很轻,可是我的手臂却很沉。沉得像是故意要拖住我的脚步。又或者,不过是我自己奢望有人来留住我吧。
其实,在离开之前,我还去找了蔚怀澈,和一段故事。我坦白了所有事情,而我觉得自己永远也忘不了,他给我的最後一句话。
我深深吸一口气,眨眨眼,将注意力拉回眼前的事物上。这个小镇太美,美得给我一种错觉、彷佛我的往事也能是一种美。
上午十点,可丽饼店还没有开,可是附近已经有人闻香而至,等在小广场周围。我把带来的折叠椅子打开,熟练地摆好竖琴,戴上我习惯弹竖琴时戴的红色圆顶帽,坐下。
有几个路人看见我的动作,停下脚步。其中有个很年轻的女孩,我记得她的脸。她昨天放了五磅在我的盒子里。
简单地说,我就是他们口中的,街头艺人。
这个早晨太美好,天气太温暖,实在不适合我的忧郁,可是我今天莫名地想弹这首StairwaytoHeaven,译为,〈可以到天堂的阶梯〉。没怎麽犹豫的,我的手已经拨出轻轻的小调旋律。随着琴声,越来越多路人驻足,有些甚至拿起手机开始录影。每次有人上前来投下零钱,我就会轻声说谢谢,或者如果那时有一只手闲着的话,我会很快地拿起帽子,学着欧洲人礼貌的致谢方式,用帽子行礼,然後戴回去。
我得说,当一个街头艺人,这种感觉其实挺好。你并不会被深刻的记住,却多多少少会在几个过路人的心思里留下一点脚步。你只是轻轻的,带来一点美好,然後又轻轻的走了。
几首歌过去,我稍微估计一下时间,就准备收起竖琴回家。弯下腰要捡起盒子的时候,突然地,一双红色球鞋就这麽闯进眼里。
就如同这个人之後,就这麽闯进我的生命里一样。
我讶异的抬头,看见这个好适合红色的男孩。他的眼睛混了一些棕色,直直的映出我的倒影,感觉是个很率真的人,还有他勾起的嘴角,和简淇相似的,漂亮的酒窝。
「嗨。」他说,不是用英文,「你弹得很好听。」
我微愣,「谢谢。」
「我果然没猜错,你是台湾人。」男孩笑得更深,小小的酒窝更陷进去了一些。「我叫程苳雨,很高兴认识你。」
我有些犹豫的伸出手,正想开口介绍自己的名字,他就转身走了。临走之前又说:「如果你愿意的话,明天晚上五点可以来这里看看。」
我只是看着他走远,果然被一个陌生人搭讪是一件让人惊魂未定的事。
可是并不讨厌。
红色帽子就这麽斜斜的搁置在我的头发上,有些摇摇欲坠。
简淇曾经说过:「街头艺人,基本上不是走投无路,就是为了自由。」然後看了我一眼,「向晚,你例外。」
「不然我是为了什麽?」我好奇。
「你当街头艺人,就只是为了当街头艺人。」她难得正经的说完这句话,就又大笑,「不过你戴的那顶帽子真的很失败。明明大红色就不是适合你的颜色啊,也太艳丽了吧。」
「谢谢。」我翻白眼,对於她的评论无动於衷,仍是在每个星期六早上十点戴着我的红色帽子,照样去弹我的竖琴。
我想,有些时候,明明知道不适合,还是会固执的坚持己见,这也是人的天性之一吧。
我和简淇是同一间宿舍的室友,也是在英国难得能遇见的同乡,简淇是那种标准的阳光女孩,总能将场面炒热的灵魂人物,刚开始会注意到她,纯粹是因为我喜欢她笑起来的样子,嘴边缀着两朵极深的酒窝,甜得像糖一样。
我一直都很羡慕有酒窝的人,然而大家却说是脸部颜面神经失调的关系。
巧的是,笑容跟糖一样甜的她,就在剑桥的那间糖果店打工。我有次去店里捧场的时候,曾经半开玩笑地问过她:「你的笑容跟这些糖果,到底哪一个比较甜?」
她愣了一下,「我的笑容怎麽拿来跟糖果比?」
「都很甜啊。」
「怎麽个甜法?」
那时候我说,「甜得像是可以救赎所有人吧。」
然後,她微微苦笑,有些讽刺的,正因为我才刚称赞她发自内心的笑容。
「好耳熟的一句话。」她最後说。
於是,我知道了一件事。简淇和我,都是有故事的人。
我们从来没有问过对方为什麽要离开台湾,又为什麽来到这个童话故事般的小城镇。或许是一种莫名的默契吧。
我沿着原路走回糖果店,这个时间点刚好是简淇打工的时候。
「街头艺人结束了?」简淇问,边包装手边的软糖。
「明天晚上五点,我们有空吗?」我没头没脑的问了一句。
她奇怪地看了我一眼,「应该有吧?要干嘛?」
「刚才有一个台湾来的男生跟我搭讪,说我弹得很好听,然後问我明天晚上五点要不要去那里看看?」
「真的假的?」简淇大笑,「这不会就是所谓的命中注定、一见锺情吧?」
「又不是童话故事。」我也笑了,「只是我有点好奇,有点想去看看而已。」
「那走啊,当然去!」简淇做了个鬼脸,「对了,糖果店出了新产品,要不要试吃?」
「是什麽?」
「伯爵红茶巧克力。」她说着,递了一片过来。
「真好,在这里打工就这样免费吃糖。」我边说边把巧克力塞进嘴里。却觉得,这巧克力名字听起来很好吃,巧克力的甜味却腻了伯爵红茶清新的口感,像是被淹没过度的甜。
好像什麽东西太甜了就会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