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藏在記憶中 — #11-2

他告诉我根本没必要想太多,EX不像其他前女友,他们是从小时候就认识的,彼此间自然多点关怀。

我当时并没有完全被说服,偏偏课业和工作一忙起来,也顾虑不了太多,我就默默把他们私下相见的事当作是同病相怜的两个人在互舔伤口,这种不健全的关系,也不可能有好的结果。

可能是那时候我自己也没时间经营这段感情,就随便找机会赦免他,从没想过他是否需要机会,毕竟我是宋晶,任何人都会选择我,而不是别人。

我这股自信维持到某一天。

那天我好不容易有些时间要好好陪陪车贤秀,本来想约他上餐厅吃,他却说在家里就好,想去戏院看场电影,他也说租片子就好……不知道来个无义理的野蛮摔角比赛他会不会也说好。

为了制造浪漫气氛,我还准备了两打白色蜡烛,当我预备点蜡烛时,他却说又没有停电干麽点,还说一不小心可能会引发火灾,我就用痛骂他的口气说,不点,为什麽要点,然後把蜡烛扔进垃圾桶,打开电灯。

看的片子是一部会洒泪的文艺爱情片,往常我一定挑动作片,可是那天我想耍浪漫,往常和男友一起看电影都是彼此抱在一起嘻嘻哈哈比较多,电影演完後对内容一点概念也没有,那天明明他也是抱着我的,我却因为片子太无聊而发觉自己看得很仔细,我们连一句话都没说上。

打断这份无聊的是那专属EX的手机铃声。

我立刻绷紧神经,他则故意让手机响了一阵子才接起来,我退到沙发的一端,假装看着电影,特别仔细在听他们的对话。

挂上後,他沉默了一会儿才告诉我EX被卷入一起街头斗殴的纷争,现在在警局需要人去把她保释出来。

我当下就觉得这是预谋的,那个EX肯定知道今晚车贤秀和我约好,今晚他是属於我,才特别小人搞破坏。

我对她这样夙夜匪懈在动摇我们的关系感到愤怒之余,都有点肃然起敬了。我很冷静的提议,不如我开车送他去。

车贤秀不是个善於察言观色的人,却研究了我的表情和情绪片刻才点头。

到了警局後,我坐在车上等,等了老半天就痛恨自己没有带瓶酒出来舒缓舒缓此刻胶着无解的大脑。

大约一个小时候,终於两条相依偎的身影走出警局大门。

我站在对街,面无表情注视车贤秀把外套披在EX的肩上,我又想起「我俩没有明天」,怎麽他们俩个特别有股亡命天涯的凄美浪漫?

我多想冲上去把他搂她肩的手狠狠拨开,但我没有,总觉得那一刻是属於邦妮和克莱德的,我这个打酱油路过拍电影现场的路人不适合乱入,所以车一开就走了,才不管他们怎麽回去,最好天冷感冒得肺炎死掉算了。

有一种万恶根源叫眼角余光。

大抵小说电影都是这麽演的,女主一个眼角余光,本来模糊的过眼场景,突然清晰到不行,在遥远遥远的人群中发现男朋友牵着某个女人的手,然後她的世界天崩地裂,她的故事波兰壮阔的展开。

车贤秀以为我不知道,其实在新加坡买消夜的那晚,姜安武压墙我,是不想让我发现车贤秀和他的EX在不远处难分难舍的亲吻彼此,可是我的眼角余光视力和正眼看人一样是2.0,可能还更高,所以我看得清清楚楚。

我一直没有向谁说起这件事,因为我是宋晶,就算我看男人的眼光在那时被宣判了糟糕至极,我也不会跟别人抱怨,比起臭骂那个男人,我更不想被人安慰,我的自尊心禁不起慰问,更禁不起拒绝。

我那时真是太年轻,没想过要当着他们的面当面给他们难堪,或是拿喷漆在他们身上喷「第三者」、「偷吃」和「不忠」的字眼都没有,我就选择假装没发现。

那是我犯的第一个错,之後就跟骨牌效应一样,一路错到现在。

我在反覆的错误中发现了一件事──这位EX真的不像他的其他前女友,是其他前女友都像她。

我相信理想型这种东西一定代表着记忆中的某种形象,也许是小时候碰到的邻居大姊姊,第一次春梦的对象,第一个喜欢的偶像或者诸如此类的综合体。一个人也许不会真的找到完美的理想型,但他肯定会在每个对象身上发现一点蛛丝马迹。

这麽说来,那位青梅竹马的EX就是车贤秀的理想型,所以不管他第一个交往的女孩是谁,常挂在嘴边赞不绝口的女明星是谁,基本上都有EX的影子。

我根本和她完全不同。

问题是你要到何时才肯承认自己只是一对早已确认彼此的爱侣,在一次激烈争吵错误分开後的过渡期?更甚仅仅是对方用来使真正在意的人回心转意的一颗弃子。

明白这点的那天我把车贤秀冰箱里所有的啤酒喝完作为刺伤我自尊的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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