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聽歌 — 78

那是一个年约四岁的孩子。寸缕不衣,浅棕色的皮肤仍很幼嫩,让人联想到柔滑的奶油,长着一副乖顺的脸,理着板寸头,就是一个普通得一块大招牌砸下来也能砸死五六个的孩子。那个孩子睡了很久,传知书双眼流着泪,其实完全没有任何感情,但生理性的泪水不住地流下,湿润了他的脸颊跟下巴,没入衣领。机械式地行到那个笼面前,跪下来,那个孩子就醒过来。

孩子的腰间、胸口上有一道道红痕,他看了传知书,脸上先是惶惑,继而释然,便抱着双腿,平静地向传知书伸出手,他知道那孩子是谁。他亦知道那孩子身上的红痕是怎样来的。

因为那孩子不乖。因为他曾经就是那个孩子。他害死了在他身上留下红痕的人。传知书握着那铁笼的枝条,隔着一根根冰冷的铁枝,贴近那具冰冷的、幼嫩的身体,抵着那孩子的额头,吻着那孩子的脸,一股无从抑制的悲伤夺取他全盘注意力,一声声地说着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他对不起的人,不是自己,而是一个连父母长辈都以为他已经遗忘了的人物——他爸爸最年幼的弟弟,宁哥。

传知书不清楚宁哥当时多少岁,但他长着一副甜净的眉眼,尤其是一双褐眼像咖啡一样,只要一被那双眼看着,人便如掉入一个棕色的旋涡,再也不能抽身。宁哥是一个老师,但不是教中学、小学,而是在一间补习社教音乐跟数学。传知书年幼时,父母都要出去工作,就把他放在宁哥任职的补习社,想着让熟人看管终归较好。

宁哥总是手把手教他做功课,闲时为他弹钢琴,教他唱简单的歌。传知书坐在宁哥腿上,让对方牵着他的手、放在钢琴,叮叮咚咚地弹着LondonBridgeisfallingdown、TwinkleTwinkleLittleStar……笑得乐呵呵的,无忧无虑。他父母出去工作的时间比待在家里的多,那时又未有弟弟,传知书留在家时,无非是看故事书、看录影带、挨着窗台看风景,哪及得上在补习社跟宁哥做游戏的乐趣。

唯有一件事他不太喜欢,那就是坐在宁哥的大腿上时,总有一个硬挺的东西顶着他臀後。坐在父母、以至其他长辈的腿上时,身後不会有那个硬硬的东西顶着自己。有次传知书问过宁哥,为什麽他总用那根硬棍子顶着他。宁哥便笑了笑,揉乱传知书的头发,让传知书嵌入他怀内,低说:「因为宁哥最喜欢知书,但这件事不能跟别的大人说,知道吗?这是宁哥跟知书的秘密。」

秘密是什麽?

「秘密只能跟最重要的人分享,我们来打勾勾,盖印,谁也不能将秘密告诉别人。」宁哥很年轻,听说祖母是年纪不轻的时候意外得子,而且他是众兄弟中长得最好看的人。传知书太年幼,也说不出什麽形容词,单是觉得宁哥长得好看,比他幼稚园任何一个女同学,还更要好看。於是便伸出小手,跟宁哥勾着尾指摇几下,再用拇指盖印章,就这样订下一个秘密。

那是传知书第一次跟人保守一个「秘密」。虽然宁哥总用一根棍子顶着他,磨着他腿心,不很舒服,但没关系,因为宁哥把他看成最重要的人。他问过宁哥,为什麽不让别的孩子坐在他大腿上,他就说:「因为别的孩子不是知书。只有你可以这样做。」

那些话对於一个四五岁的孩子而言,还太深奥。但在那个时候,宁哥就是传知书世界里最重要的人:比起犹於影子一样的父母,更重要得多。

大概在他五岁时,宁哥离开了补习社,说是要去读大学。传知书不知道大学是个什麽东西,只隐约明白,唯有最聪明的人才能去那个「大学」读书,父亲跟他说,宁哥本来就是大学生,但为了学更多东西,就再回去大学读书。宁哥是传家最有成就的儿子,光耀门楣,最会读书,传家上上下下的人也为宁哥感到自豪。

宁哥再回去大学读书,大人说宁哥再读两年的书,就要去一个叫做维也纳的地方读音乐,传知书听了就呶着嘴,老不高兴,怕宁哥就此一去不回来,以後没有人跟他玩。宁哥听了,就笑着抱起他,香了香他的脸,说:让我来教知书弹钢琴,弹得好了,就跟宁哥一起出国,好不好?知书很有音乐天份,而且你喜欢钢琴。

是呵,他喜欢。小时候的传知书很老实,又常常笑,一张圆脸漾着天真得近乎傻气的笑容,也就宁哥老夸他长得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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