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吗?」传知书很想叫赵阡陌把手挪开,又不敢说出口,便一个翻身,壮实的胸膛朝天展露,其实他身材不那麽壮,只是骨架大,肌肉、体格倒不及那些一副运动格的健身教练。他蹬直左腿,懒懒地曲着右腿,右脚掌踏着沙发,又闭上眼深深吸了一口烟,全然放松地呼出,一阵晕眩,晕得舒服。传知书夹着烟的右手搁在额头,半睁着眼,说:「要来一口吗?这烟丝顶不错。」
「我五年没抽烟。你走了之後,我就戒烟了。」赵阡陌也放弃再劝传知书,不得不放手,席地坐在沙发对出的地板,拿起那位包装精细、以铁盒盛着的烟丝把玩:「这看着不像是你会买的东西。」
传知书低笑,没有说那是死小孩送他的礼物,就转移话题:「来抽一口吧,那麽久没抽,你一定惦念这滋味。不是那麽多事情能说改就改,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人呀,很短命,还是顺从心底里的渴望,想做什麽就去做,这样来得更轻松。」
「想做什麽就去做啊……你说的。」赵阡陌眯着眼睛,盖好那盒烟丝,揪着传知书另一只没有夹着烟的手,捏着他的掌心,当成玩泥胶一样,又扫视过传知书半裸的身体,可是一句话也没有说,最後枕着传知书平坦的肚皮,时间静静流动。
事实上传知书以前独居的时候,在家里就不太爱穿衣服,尤其是夏天只穿一条孖烟通,裸着上半身跟两条肤色油亮的长腿,在狭小的房子纳凉。也就是死小孩来他家时,他会换回长裤,至少裤管要盖膝,不知为何那小子常用异样的眼神盯着他的身体,使他老不舒服的。可是有时天气太热,他也懒得管,照样脱得赤精大条的,反正都是大老爷,还用得着遮遮掩掩吗?把那些小儿女情态放到一个三十岁的大男人身上,传知书光是想想就要发笑了。
赵阡陌也会用一种难以形容的眼神看着他。不,说是难以形容,但传知书心里有底。他知道那种眼神背後的意味,因为他曾经看过。但他选择相信,赵阡陌只是陷入一种错觉或幻想:想像自己去爱一个人的感觉,并享受那种为爱而爱的感觉。那个被赵阡陌所爱的对象,其实不一定非得要是传知书。
所以,无论赵阡陌牵着他的手、贴着他的身体,甚至是用那种暧昧的眼神盯着他,传知书也没有感觉。他是将赵阡陌彻底归入「不可能」的那类,如同他对待其他人一样。
他不想要亲密。不想要太深入的接触。他觉得这样慵懒、颓废、虚耗日子,很好。很舒服。每一日都没有压力,不需要讨好人,或被人讨好。他只是相信天下无不散筵席,每一个人都是另一个人生命中的过客,分别在於逗留时间的长短,即使是挚爱的亲人,也会被生死所区隔。
所以,虚无缥缈的情感,欲望,他完全不会相信。
「知书,下星期六你有空吗?有一间新开的日本料理店,听人说很不错,我带你去吃。」
「不行,那天约了人。」
「谁?」
传知书皱着眉,将只余下很短的一截纸卷烟往烟灰盅揿熜,又想去弄新一根卷烟,可是一转身,双手就被赵阡陌抓着,两个人对视着,赵阡陌低语,声音轻得传知书以为他在说唇语。
「我问你,谁。」
「帮死小孩庆祝生日,老早之前答应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