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起来,那时的传知书并不贪心。那是一股纯粹、毫无杂质的傻劲,他一股脑儿为某个人付出,单只想对方成名,因为他相信,他没有看错赵阡陌这块料子。可是到了赵阡陌达成心愿、上了高位,传知书渐渐不甘心当一个付出者——付出後也没有人特别感谢他的、那麽可悲的人。
传知书否认最初的自己就是那麽贪心的人,但又无法不承认後来的自己的确是那麽龌龊而傲慢,彷佛他付出了、他施恩了,如此赵阡陌必须感激零涕,以身相许,或是只爱他一人。
真是自私丑恶的付出。
可能就因为後来传知书在赵阡陌面前,愈发感到自身的可耻与低劣,受不住这种卑微的活着方式,才选择离开赵阡陌,让自己彻底变回一个普通人,从此与赵阡陌断绝来往。这几年活得不特别快乐,还没有他为赵阡陌活着时那麽充实快乐,可是悠闲自在,也不再需要汲汲营营地打工,每日只经营唱片店,做的是街坊生意,他觉得这才是属於他的世界。日後觉得无聊就多养一只狗,最好是史纳莎,小小的一只,不然真怕牠把阿才给吃掉。
「想什麽,想得那麽入神?到了。」传知书看去外面,不远处隐隐看见一座珊瑚色的大厦,因夜色四合,看不清大厦外墙有没有变旧了,但的的确确是住了四年的地方。赵阡陌把车泊在屋苑里的停车场,两人行一层楼梯上平台搭升降机。赵阡陌进去後没有动作,传知书一时想不起两人当年住在几楼,呆呆地问:「几楼来着?」
「真的忘了吗?」
「嗯,忘了。」传知书直认,毕竟五年没有回来过,他的心静如止水,服侍阿才这只猫主子,又有死小孩骚扰他,失去赵阡陌的生活并不枯燥,只是平静得有点无聊,不料他也真的逐渐放下过去的事。
赵阡陌面色一沉,又掀起一抹淡然的微笑,经过传知书身边按下「17」。赵阡陌刚才还在舞台上表现,他发亮、他的形象在传知书面前从来高大,可两人一靠近,传知书总会发现赵阡陌事实上比他的骨架略小,也比他矮上小半个头。两人距离太近,赵阡陌身上还留有化妆品的淡然香气,使传知书一阵别扭,不着痕迹地退後一步,抵受不住沉默,又无话可说。
传知书觉得赵阡陌在生气。心情好时,赵阡陌会拉着他天南地北聊一个下午,笑得灿烂,像一个天真可爱的弟弟。然而传知书想破脑袋都想不出赵阡陌有什麽原因要生他的气。对於赵阡陌而言,他传知书只是一个纠缠多年的追求者——到後来赵阡陌确是知道传知书对自己有不寻常的情意,可赵阡陌选择无视——则当年传知书识趣地退场,赵阡陌也没有吃亏。
「出去了,别再发呆。」
升降机开门,赵阡陌握着传知书的手腕,步向一道雕了枫叶花纹的银闸。那就是所谓的「他们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