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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机场,第一航厦。
色彩缤纷的大版子,上头写着「骏我爱你」、「雅骏欢迎回来」、「骏你是我的男神」,还有人手一束花,人手一台相机,就连大炮都出来了,搞得哪个明星要来,一群粉丝接机的模样,整个场面乱哄哄的,吵得我头疼得要命,这些女的就像等着一看见猎物就要扑上去的饥饿猛兽,垂涎三尺这个成语真的不是假的,形容现在的情境恰恰好。
我在另一边跟林士衡等着,等今天的主角,面对那些女生的行径,除了翻白眼还是只能白眼。
「一群神经病……」我喃喃念着,明明够小声,可听力跟顺风耳一样好的林士衡听见了,他笑:「他们还不知道骏的正牌女友在这呢哈哈,还喊得那麽用力,人明明都还没出来。」
「所以才说是神经病,懂不?」我懒懒的瞥他一眼,这家伙,笑面虎一只,只有在我跟郑雅骏面前才会摆出最真实的自己,就像刚才,真面目就是所谓的「毒舌」,否则他平常面对其他人都是标准的「笑容王子」。
好险,没让他现在就去外面等着,否则场面肯定更凌乱。
按了按额角,想想她们的高分贝当真不是盖的,喉咙都不会痛不会沙哑的,我由衷佩服。
「可回想起来,当初追着骏那样跑的人,你也是其中一个,不是麽?」林士衡露出一抹坏笑,害我真想把他那张帅气的脸庞撕裂。
「我没那麽夸张。」哼哼,嘴硬谁不会,我最会!
「是,只有更夸张。」这家伙……一天不损我是会死喔!
我刚想回话,可忽然一阵大骚动惹得我和林士衡一同往尖叫的声源望去。
果然,他回来了。
今天的他穿着一件黑色紧身的牛仔裤,配上深灰色圆领毛衣,外面在搭上一件剪裁合身的黑色大衣,穿得很随性,却依旧帅气,果然天生衣架子就该这样,那头深褐色短发依旧没变,和五年前是同样的发型。
他就是没变。
我和林士衡这时才从阴暗处走出来,有人一看见林士衡便马上尖叫,机场同时出现两位女孩心目中的王子,任谁都会疯狂,我……应该能懂。
带着墨镜的郑雅骏一看见我们立刻迈出步伐朝这个方向走来,好在那些女的没有越线,没有霸占走道。
「欸你……」他一走到我们面前,刚要开口,就被他一把抱住,我挣扎着,可他却抱得死紧,我只能无奈的叹:「你搞什麽,只是出国深造个五年回来而已,搞得像哪个国际明星来台一样,场面需要这麽大吗?」
「她们自己来的,我管不着。」把脸埋在我肩窝,他蹭了蹭我的颈项,「而且我很想你。」说完,又趁机亲了我的脸颊,还伴着一丝宠溺的笑容。
「够了够了,你们要放闪等回家再放,嫌机场日光灯不够强吗?我的眼睛都要瞎了。」
郑雅骏立刻抬起头露出得意的笑容,摘下墨镜递给林士衡,「要不墨镜给你戴着?」
「老子我不需要。」别误会,不是他不怕被闪瞎,而是他早有自备的,立刻把挂在衣上的墨镜拿下来戴上。
然後,在离开机场转身的那刻,我发现那群粉丝错愕的模样,震惊得身体就像僵硬的木头人,知道自己心中的白马王子──郑雅骏已死会,那叫一个,哀莫大於心死,无可挽回的事实。
望向一旁搂着我走出机场的郑雅骏,我忽然觉得,自己真的很幸运。
我们很幸运。
没有错过彼此,真的十分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