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不知是哪个环节出错了,未央硬是使我复生。在我被他关在房间的那年,我总算将事情的来龙去脉搞清楚:未央的祖先是传说中的徐福,世世代代流传各种秘术,未央继承的是长生术与这种天理不容的还魂术。他的爷爷一个月总有几次来看顾我的,虽年届七十,犹有一股仙风道骨,看来像是个五十几岁的清俊男人,亲切地让我叫他爷爷。
我问爷爷,未央用了这种有违天理的术,日後会否有报应,他只笑着摇头,说:「长夜,你真是傻得不轻。这种时候还有心情去惦念那个傻小子?还不如好好担心自己。」他再说,我毕竟没了原来的肉身,新的肉身是用未央的精气、精血所铸,需要一年的滋养才可暂且稳固。往後十年不得暴露於阳光底下,每晚要跟未央依道术修炼,吸食月亮精华跟各种稀有名贵的药材,少不得要由未央的精气滋养。
这十年过了,就能像个活人般承受阳光,然而一具肉身的体温注定比常人低,普通食物不能多吃,所吃的唯有香火跟精血。换言之,我跟个活死人、僵屍没有分别。
我问爷爷有没有办法再死一次,好将这条命、这精魂还给未央,他也就用不着做这种邪门、伤天害理的事。可是爷爷摇头,说除了阳光之外,再也没有别的物事能伤我半分,我的命依附於未央,只有他死去,我才能解脱。
我怎会舍得伤害他?
是以我也断了心思,未央高兴怎样做就由他去吧。我跟未央说,日後他玩够、玩厌了、要成家立室时,如我仍未能活於太阳底下,他就买间位於乡间的小屋,用黄符将我永久封在里面,好让我不会被阳光破灭,以免危及他的性命。未央听了,把我拉过去狂吻一番,又嫌不够的将我压上床,撕烂我身上的衣服,在莫名其妙的盛怒中还是为我做好扩张的工夫,才将灼硬的性器埋入我体内,见我未有露出痛苦的神情、只有隐忍地低吟,他才捧起我的腰臀,死命干着我。
他声音嘶哑地说:「长夜,为什麽你还是不明白?我喜欢你……最喜欢你了,所以才去学那些我原来也不信的道术,只为替你还魂。」
可是我没要求你为我做这些,我很好,真的很好,就算是在枉死城过日子,我也大概会好好过着,因为再痛苦的日子都会有过去的一天。
「你过得好,但我过得不好。」未央逼我的双腿环着他清瘦的腰,压得我快要喘不过气来,双眼封了一层雾气,看得我的心既颤也痛,我微笑着安抚他,来回摸着他的背,感觉他的身子稍微放松了,才说:「当然不好,因为你拒绝了Mia,你就是没有跟她好好的过日子,所以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