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志忽然看不见酒保,无穷无尽的苍白成了电影院里的白布幕,往日的情景如电影般播放。神秘的喜悦却使他发寒战——现在是什麽时分?入秋?不,记忆中还是暑假。对了,布幕上渐渐显出某一年的暑假,那是龙凤跟他吐露过家境後的暑假。
中三升中四时,他和龙凤上了不同的班别。戴志奇蹟地升上文科精英班,4C班,那也是陈心读过的班。也许因为人才都到了理科精英班,4A班,戴志中三时又被老妈子逼他去补习,成绩有所好转,就掹车边上了4C班。龙凤没有被学校踢出去就算幸运了,後来升上4D班,是全级最弱的一班。
「酒保,我说不出『垃圾班』这几个字,我没资格说其他人是垃圾。你知道吗?每个人也有他的存在价值,我的价值就是去跑。这名字是老爸替我改的,戴志,大志,就是希望我成龙成凤。然而我小学时就有读写障碍,无论多努力去读,就是比人差那麽一点点……」
老妈子曾希望他上L中。L中是区内数一数二的英中(注一),以戴志的成绩,当然不可能入到。但是,这个社会从来不是天真的,即使是儿童的世界,也充满了计算。学校每收一个学生都是一场买卖。
有的人的能力是画画,拿过不少大奖,所以书读得一塌糊涂也上了L中。有的则是音乐、有的是英文……戴志的才能是运动。小学时已经十分出众,也去过L中面试。当年升中学的榜放了後,戴志入了T中,虽然是中文中学,也是band1的。老妈子气得浑身颤抖,就要拉戴志去L中敲门。
没错,派位之後,若是不满结果,家长就会拉孩子到不同中学敲门,又跪又求的要职员给她一张报名表,再拿着一个大文件夹,里面夹了孩子所有比赛得来的奖座,这是就是一个孩子的价值。戴志有他的价值。去到L中门口前,戴志忽然一阵心寒:为什麽一个孩子必须会读书?为什麽他们必须入到英中才有出息?最重要的是,为什麽他要好似一个次货般,要母亲这个生产者拿着他的品质说明书——那些运动比赛的成绩单与奖座——去求L中这个买家收留他?
於是,他第一次不听老妈子的话,当街甩开她的手,低声说:「我不想读L中。」
「酒保,那是我第一次敢在老妈子面前讲真话啊。我不算喜欢跑步,可是小学的体育老师偏偏说我有潜质,跟我妈说我是一块跑步的好料子,老妈子才不惜请个教练教我跑步。有时跑得久,膝盖会痛,戴了护膝又不舒服,把脚束得死紧,好似连血液都不能运行般,渐渐成为屍块。有一次,我跟老妈子说过,想休息一天不练跑,因为想看一套卡通……其他人下午都去看卡通或做功课,我呢,则是下午去练跑,黄昏练水,夜晚回家做功课……」
可是,老妈子给了他一巴掌,说:「你个死仔!你没用的你!」老妈一下下戳着他的太阳穴,说:「你知道你有多幸福吗?老豆辛辛苦苦出去地盘干活,钱赚来就是为你请教练、给你回泳会练水,你还懒!你还想休息!你有没有大志!哼嗯?你啊你,你有没有一点点志向!」
戴志那时还年幼,捂着又麻又热的脸,当下就摇摇头,说不敢休息。他没哭出来,因为老爸讲过「男人老狗唔可以喊」(注二),他也是「男人老狗」,所以碰上任何事都无资格哭。老妈子除了要求他练跑,还要他回泳会,逢星期六日都有阿姨来替他补习,听说以前是做小学老师的,後来退休就去教补习。
「酒保,我觉得老妈子真是太大想头。我啊,是个有读写障碍的白痴。你知道什麽是读写障碍吗?不是智障,但当老妈子知道我有轻微读写障碍後,脸上的笑容就崩塌了,好似医生忽然对她宣判我的死刑,好似我患了什麽无得救的绝症……」
可是人蠢无药医,这句是真的。由小到大,除了运动,他不论做什麽事,都总是差一点点。小时候,老爸教他做人要正直,堂堂正正,不要得罪人,脚踏实地做一条好汉。他问:「要怎才算是个好汉?」
「有大志是第一步。然後就要有能力去实践,做一番铁一样的事业,莫要教人瞧不起自己。」
「如果做不出事业,还算是好汉吗?」
老爸面色一沉,重重搁下啤酒罐,沉声说:「干不出大业,那是因为意志不够坚定。知道吗?老豆为你起这样一个名字,就是想你立大志。有了坚定的志向,不可能干不出一番事业。老豆就是因为学历不够,鸡肠(注三)又不识,所以做成世都只做到一个工头。老豆不想你走我这条旧路,所以你要读好点书,出人头地,日後成就一番伟大的事业,要比老豆出色一百倍。」
「可是,酒保,老豆最後还是说不出到底无事业的人算不算是一条好汉。我知道他为什麽说不出,因为他既不想承认自己无出息,不想承认自己不是一条好汉,更不想让我觉得读不成书也是一条好汉,偏生老豆自己就是读不成书。人真是很奇怪,他们太懂得遗忘。」
每个人都年轻过,做过孩子,可是,当孩子长大成人,就会忘记自己还是孩子时,受过什麽委屈。他们忘记自已小时候也讨厌读书,忘记自己实在也不出众,现在却反过来压倒自己的儿女,要求子女做出一些他们年幼时也做不出来的成绩,却视为理所当然。
假如人类不是那麽善於遗忘,说不定人人也能相知相亲。
「酒保,你又知我多少?」
眼里没有酒保的影子,眼里没有酒保的眼睛。身体被注射了会上瘾的麻醉药,连心也不会痛。在清凉中有热,热中有一种达到临界点的复杂感,徘徊於紧绷与爆发之间。戴志忽然觉得自己回到很多年前那条单车径。他最喜欢跑单车径,没人知道单车径有多长。所以就连高sir也不能拿着timer,精准地计算出他每分钟跑了多少米。在运动场就不同。跑一圈是四百米……不行,戴志,这次跑慢了;戴志,你比他人有才能,他们跑出来是这个秒数,但你不可以停留在这个位,你必须跑得更快,戴志,你的目标是七分半钟跑完千六米……
知道,他都知道,他也就只有跑步这种才能。
记忆中坚硬的石屎地,现在软绵绵的,跑了许多年疲倦不已的身子,也让这软绵绵的东西安抚得妥贴,使他不再抱怨。是酒保带他来?再给他一罐啤酒吧,酒保。凉丝丝的液体自上面倒下来,滑过嘴唇与脖子,流向胸口。单车径也下雨了。雨下得不大,但雨水一条条的又冰又浓,有一阵很烈的酒味。
不行,跑步时他从来不饮酒。他尊重跑步这件行为。跑步,让他成为待价而沽的商品,跑步却也使他不再是戴志……有一次,他独自一人练跑,由单车径跑到医院,由医院跑到另一个市镇,旁边的楼房由他见惯的公屋,渐渐变成矮小的村屋,油漆剥落,墙底渗出深棕色的污迹;有一家破落的酒家叫「四季红」,有唐狗朝他猛吠,几个阿伯在吹水吸烟,废弃的车场里有很多废铁,不难看出它们的前身是一辆辆威风的跑车。汽车失去性能就会被车主拿去劏,人也是一样?
把人等同汽车,有天,也许人一旦通过不了某些能力测试,就会被监定为无用,然後拿他们去劏,将健康的器官摘去,给「有需要」的人。一个年轻钢琴家患了癌病而死,赚人热泪;街边一个流浪汉因饥饿而死,那倒在街上的屍体其他人连清理也嫌麻烦;可是,一个在埃塞俄比亚的小孩子没饭吃没书读,无数个「善长人翁」去捐钱助养他们,搞扶贫。是的,人行有余力应该去帮助别人,所以大家应该捐钱帮那些可怜的孩子,可是,从来不会有人认为捐钱给乞丐是一件合理的事,因为他们觉得,在香港这大都市,你有手有脚,若是有心的话,怎会做乞儿?那一定是你自己的责任,所以你不是无辜无助可怜的……
「酒保,我见到劏车房里、汽车的屍骸,忽然觉得自己的手脚也好似将要被人扯开。有一天,假如我破不了学届纪录,或者我也要去劏车房……然而,无论如何,那次当我独自跑到一个没人认识我的陌生地方,身心都似被解放,这种感觉……对了,就是饮醉的感觉。」
又落入酒保的眼睛,旋转。
注一:英中,上文已介绍过,就是以英文为主要教学语言的中学。
注二:「男人老狗唔可以喊」,当做「男人老狗」是强调「男子汉大丈夫」之类,故整句就是「男子汉不可以哭」。
注三:鸡肠,指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