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丰梓搬行李进来的,正是当晚有份搬床的六七个人,後来才知道他们全是中学同学,都是出身好的公子哥儿,但玩得很放,没什麽门第之见,倒是对於平民百姓的生活很不了解,换言之,是有点离地。他们间中会问一些听来刺耳的问题,比如说,新界是不是真的有牛,是不是还有人种田,可我长年在老家楼下的麦当劳打工,再恶、再怪的客人都应付过,要应对这堆同辈的大男生,自是绰绰有余。
我跟他们後来也成了关系不错的朋友,现在不常见面,偶尔还有聚餐的。不过,当时关系跟我最好的,始终是阿梓。
他说人人都叫他Jones,因为他的中文名字不好听,进大学後就尽量不让新认识的人知道他的名字了。我听了,不勉强,点头说:「那我也叫你Jones好了。」
他坐在书桌前的木椅,双手搁在椅背,眼中有几分希冀,我不明所以,而当我看不穿面前的人在想什麽时,就惯性地微笑。我知道我这个人委实没什麽好处,也就是脑子好使、一副臭皮囊有利用价值,故我从不吝啬笑容。
笑容是最好的油漆,能将人际关系的坑洞、刮痕都粉饰过去。他一愣,先是别开眼,一顿後又皱眉说:「你怎麽没有半点好奇心?我在OCamp识的人都死缠烂打地问我,说我愈是瞒着,愈引人好奇。」
我跨下床,抄起书桌上一包柠檬夹心饼,靠着桌子就吃起来:「你都说了不想说,我还缠你也没什麽意思。况且,说到怪名字,我的本名也很难听。」
「本名?你不是叫『雷嘉月』吗?嘉月、嘉月……」他一连说了几次,就像将我的名字含在嘴里细意玩味一样:「听起来挺不错,就是有点像女人名。」
「不,我本来不是叫这个名字,我是叫做雷……」我险些自爆,他倒是牵起嘴角,满眼笑意地待我说下去,这副顽皮相叫我想起他那晚过来搬床的神情。我拎起一块夹心饼,走去他跟前塞进他嘴里:「不谈这个。总之,你不说,我也不说。」
他的注意力很快被夹心饼夺去,夸张地低嗯了几声,还未吞掉饼乾就张嘴说:「好吃好吃好吃,这个饼真好吃。」
我白他一眼,说:「用得着这麽大反应吗?我从小吃到大,没觉得特别好吃。」这只是普通的嘉顿夹心饼,十多元就有一包。岂料这家伙就像发现新大陆般,连连惊叹,最後鲸吞了整包夹心饼,饱得摸着肚皮打嗝,还要我走去pantry给他泡茶消滞。我并不是有意讨好他,只是要戴着这个温顺的面具,总不成把话说得太硬。我跟任何人相处也是这般,只要不干犯我的利益跟原则,在可行的范围内我是会顺从对方,减少磨擦。
「你真的从来没吃过吗?只不过是嘉顿的夹心饼。」
「我是有听过这品牌,但我家里的人不会买的。」他摆摆手,烦厌地说:「都是些故作精美的食物,弄得很花巧,我倒不不觉得有多好吃……对了,我这样吃掉你的东西始终不好。这样吧,我星期日会回家一趟,顺道拿一盒饼赔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