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孟熙叔叔婚礼耍泼胡闹的下场,就是被大人抓起来狠狠揍了几下屁股,鼻涕眼泪齐飞下,结束了我生平第一次的初恋跟单恋。
现在,我曾心心念念的那男人这样说:「多吃点,你又瘦了。」
他凝视着我,慢慢倾身过来,说得真亲昵,听得我真心酸。
我嗯了一声,不着痕迹拉开点距离,说:「没什麽胃口。」
他微微一笑,没有说什麽,迳自拉了椅子在我身边坐下,放了一块水果在我盘子里,我不知道该怎麽拒绝,只好用叉子叉了慢慢吃,他见我吃完水果,又往我盘子上放一块蛋糕……。
就这样,你来我吃,他每往盘子放一块点心,我就吃一块,直到肚子撑的再也塞不下,为了阻止他,只好胡乱找话聊:「孟熙叔叔,你甚麽时候要离婚?」
他楞了一下,随即哈哈大笑,伸手挠挠我的额头,一下就拨乱了我的浏海。
像他教训完他养的那只调皮小贵宾後,挠牠的头一样。
孟熙叔叔随便挠我头的习惯,要改。因为,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你真可爱。」他说,却没有回答我之前的问题。
「孟熙叔叔。」我忍不住唤他。
「嗯?」
「我以後不叫你叔叔了。」哐当一声,把银叉丢进白瓷盘里,我高傲的宣布,「我要叫你的名字,孟熙,郑孟熙。」
「为什麽?」他脸微扬,嘴角含笑,看起来并不生气。
「我们非亲非故,而且你也不真的是我叔叔。」
「是吗?说不定……」他看了我一眼,唇角挂着残忍的笑意,「我们以後要成为一家人了,还是不要太早改口的好。」
我愣了,想起我跟郑楚曜的婚约,心里有什麽东西细碎的一声响。
有人说,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我在你面前,而你不知道我爱你。
这句话或许还不够心酸,最心酸的莫过於,我爱你,你也知道我爱你,回报的却不是我想要的那种爱。
我有些懂了,不管我如何喜欢这男人,他能给我的,也仅是『家人之间的爱』。
但,就算是『家人之间的爱』,只要是那男人愿意给,我还是想要……。
犯贱。
我骂我自己,林星辰,你真犯贱。
突然背脊凉飕飕的,有股压迫感直逼而来,转头一看,事件的另一个男主角,郑楚曜不知何时站在我身後。
他双手环胸,居高临下的看着我们,双眸浓黑而凌厉,眉峰傲慢的挑高,不笑的时候,显得有些凶狠霸道,一只钻石耳钉打在他左耳耳骨,闪耀着炫目光芒,为他的贵族气质添加一丝玩世不恭的气息。
他穿着素色衬衫,领口采用不同材质设计,白色长裤,衬得身形挺拔修长,如果配上阳光一点的微笑表情,看起来就像Dolce&Gabbana(杜嘉班纳)服饰广告上的帅气男模……。
但,郑楚曜现在的表情,大概比较像临时被通知换角的男模—一副想杀人的表情。
我不禁怀疑,人在长大的过程中是否会基因重组,还是基因突变什麽的,不然当年那个粉嫩嫩的小正太怎麽会长成现在这副凶猛模样?
但,林星辰也不是省油的灯。
郑楚曜沉着脸,开口,「抱歉,打扰一下。」这两字显然不是对我,是说给孟熙叔叔听的,後者耸耸肩,眼神透露出玩味,摆出一副隔岸观火的姿态。
「没关系,你是要找星辰吧?」郑孟熙神色不变,淡淡看了我一眼。
他漆黑深邃的眼睛只望了我一眼,我就像被蜜蜂蛰了一样,浑身难受。
「我累了,先走了。」我站起身,想用最高傲的姿态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