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当一个人对上一位异性,如果时间静止就表示他/她是你的THEONE。
昨天差点就开张了,就是这条双腿不争气,翻墙时一个头栽让那名现行犯从我眼前逃走。
就在那时,我的时间暂停了……
「这种缠法会让人误以为你在学埃及人。」
千草解开我昨天自己缠的绷带,嘴巴不断念我,原本不疼的头都快爆炸了。
我拿起汽水要喝的时候,千草直接从我手上拿走,「不要乱动!」
「你真是一点人权都不给我耶!」
「警察要人权做甚麽?都给你们公权了。」
千草是我青梅竹马,从小住我家隔壁,每次放学都会偷溜进我房间阳台。
不是在我房间看漫画,就是拿我收藏的魔术道具在我面前表演魔术,失败了会努力变到成功为止,所以每次她到我房间表演魔术,即便失败,我还是要拍手叫好。
真是怪人一个……
千草明明有很苗条的身材、玲珑有致的脸蛋,但就是那个性我实在难以承受。
很多人羡慕我有这麽一位正妹青梅竹马,不过他们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我说的不知其二是我那群朋友都很喜欢千草,那是因为他们知道我和千草不可能,所以才放胆去追求她,但……事实是我和千草已经交往……也分手了。
虽然一直维持友达以上的关系,但我对她从来都是愧疚。
因为她的自由被囚禁在轮椅上全是因为我。
从警校毕业依稀记得是夏末秋初的季节,那时候第一次走在街上会被尊重,全拜警察制服所赐。每一个人看到我就像看到电影明星一般……不对,这说法不恰当,应该说学生在校外看到主任教官那种感觉比较符合。
那时候和学长一起夜间巡逻,学长说像我们这种刚毕业的一线三对自己心中的正义那把尺要拿捏好,不要太光芒毕露。
学长说抓贼不要先看长相,又不是小学考题的看图说故事,难道悬赏犯不会打扮、化妆?你信我可不信。
就在第七天值勤下班,我和千草在街上慢跑,当时我们还在交往,我在公园看到一位女人。
那女人戴着太阳眼镜和鸭舌帽,黑色及腰的长直发,大概是警察雷达滋滋作响,我让千草先回家,我独自跟踪那名我觉得和警局布告栏某张通缉单相似长相的女人。
我身手还算轻盈,女人完全没发现,即便她很小心检查四周。
妈的,我就算不当警察,当名刺客也是恰如其分。
回到正题,我继续跟着那名女人到一栋荒废医院,在手术病房里我看见很多男人。
大概是为了要区分谁是谁吧,就像是球队都会穿不同颜色一样,男人分成两边,一黑衣蓝,蓝是深蓝那种,总之两队人马在漆黑的夜晚里的废医院中,颜色全然融入背景中。
在此我就用黑人和蓝人当称呼。
黑人拿出一箱白粉,另一方的蓝人则拿出两箱美金。
「毒品交易!?」我碎语着。
如果攻破当然立大功,但双方人数加起来我是双手双脚都用上了也算不出来有几个人。
偏偏没有慢跑带手机的习惯。
碰!!
我一阵晕眩,双手被架起来拖进人潮里。
我算破纪录了,因为我才当差第七天,我就要殉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