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愛上,寂寞 — 1

下午三点的阳光颜色,是我最喜欢的颜色,我无法形容它的色彩,只是直觉的感到,那是一道可以暂时驱赶我人生寂寞的一种光。所以我喜欢在这时间醒来,轻轻地,感受这短暂的温暖。

稍微整理了一下,随意将长发绑了个马尾,我便背着那把酒红色的空心吉他出门。我住在一间透天厝的三楼的一间小套房中,不贵,一个人住刚刚好。虽然整栋屋子中,除了我以外,其他人全是高应大的学生。

耸耸肩,其实我并不是那麽在意。纵使我若有继续升学的话,现在大概也是大三了。

一小格一小格的慢慢走下楼梯,边走,脑袋还稍微的在放空。一个朋友常说,我的脑袋,几乎是二十四小时在放空的,他很想知道,我到底在想什麽。还说我才不过二十出头,人生活的也太颓废了点。

颓废?

我莞尔。他难道没听过周杰伦的ㄧ首歌词就说,『颓废也是一种美』吗?

走出了一楼的玻璃门,恰巧的遇见了住在我对面的房客,叫什麽名字我忘了,只记得他好像是体育系三年级的学生,长得很帅,就目前时下的审美观来说,是大众看了都会忍不住多看一眼的型。

他将他那台很吵的野狼给停好,帅气的拔下全罩式安全帽,我瞥看视线的不想跟他对上眼,迳自低头穿着帆布鞋。心说高应大的学生,似乎都很喜欢骑野狼?耍帅吗?等等犁田(台)就不帅了。

鞋子迅速穿好,我不想挡在门口的赶紧离开,发动了我的机车。

「喂,你知不知道你烟真的抽很大,整个楼梯间甚至连我的房间都闻的到你的烟味……玩音乐的女生,不是通常都不抽菸的吗?」他忽然开口说道。这是打从他住进来这里半年来,第一次跟我打交道。不过说的话很不中听就是。

我稍微跟他对上了视线,又淡淡转开,不想回答、更不想做多余的反应,迳自将吉他放好,便离开。

「讨厌的大学生。」我喃喃。

今天的心情,还真是有点被那个不识相的家伙给破坏了。他什麽都不懂。

骑了约莫二十分钟的车程,来到了美术馆,准备开始我今天的工作。

说起我的工作,在常人的眼中,也许算特别。

是一个不知道算不算街头艺人的工作──在一楼的雕塑大厅演奏没有歌声的乡村蓝调。

得到这份工作之前,那时的我刚好失业了一个多月,因为找不到工作,所以没事就常常到美术馆旁边的大草坪那里弹奏吉他,我喜欢那种在傍晚的时候,在一个接近大自然的地方弹奏,那会让人的心更加的平静。也喜欢边弹边闭上眼聆听这世界的声音,无论是人的谈论声、孩童们的嬉闹声……或是一些在旁边观看的人讨论的声音,对我来说,聆听这些真的ㄧ点都不会腻,而且很有趣。

想不到就这样几乎每天来这里报到的半个多月後,没有得到意外中的零钱……就是美国常有的街头艺人,在演奏过後,都会有人丢些零钱点歌之类的。反倒是馆长找上了我。

他对我说,不少游客有向他建议,不如请我到馆内演奏。

我并没有太惊喜,唯一一个念头就是──有活口饭吃的工作了,而且还是个能让我在兴趣中享受的工作。

就这样,高市美术馆首次破例的请了一个没有半点名气、甚至也不算街头艺人的我,到一楼的雕塑大厅进行每天五个小时的纯吉他演奏。

後来馆长有告诉我会想聘请我的原因,说是我的演奏很符合他们一楼的展览,可以让游客能更加融入艺术的氛围之中。

说不高兴是骗人的,听到这种话。

此时,我已经走到了雕塑大厅的中央,馆内的人员也已经帮我把音箱给准备好了。

稍微调了一下音,我闭上眼轻轻感受着──今天,这里同样也是充满着各种不同的寂寞味道。我很喜欢。

一个有力的敲击音,替我开启了今天在这里演奏的序幕,也许还是会有人侧目,也许会有人感动,但那些我都不在乎。我知道我沉浸的很自我。

在演奏的时候,我喜欢不时的抬头看着头顶上大片的天窗,挑高四层的雕塑大厅,将天窗的特别性,更加的凸显。虽然现在是冬天,不过今晚的夜色,仍是有不少的星星闪耀,多麽美好的气息。空心吉他声的声音,与这里的所有一切,都巧妙的结合着。

我重新闭上眼,继续的享受。

一首接过一首,许多曲子其实并不是弹奏哪一个音乐家的,绝大部分都是随兴创作,没有乐谱,也不需要乐谱。我的心情怎样,今天就会是怎样的音乐。

有人跟我说,我何不将一些即兴创作的曲子写下来?其实没什麽原因,只是希望我的音乐,不要受到任何的束缚,只要努力的,弹出我每天感受到的各种寂寞,就够了。

「还差五分钟,你可以提早下班吗?」

沉浸在自我世界时,时间都过的很快,一晃眼已经快要晚上九点了。一个再熟悉不过的声音,打断了我的弹奏。我低头瞥了眼那双旧旧的帆布鞋,马上就知道是谁。

「可以。你还真是难得,怎麽有时间来找我?」我抬头看着身高有一百九十公分高的张伟哲,轻轻一笑。每次看见他,总会漾出一种,很亲切的熟悉感。打从心底的就想微笑。

他帮我一起收拾好吉他後,我们便以散步的方式慢慢走到美术馆外,到了一处公车站牌旁的长椅上坐下。

「你啊,真的很过分喔。宁愿在美术馆里弹奏,也不愿意到我的店里弹?以我们的交情,你还怕我给的酬劳太低?而且我的店有你的加持,生意肯定会更好。」张伟哲以半开玩笑的方式说道。

「你的那间『Once』咖啡厅,不用我去那边演奏,生意就已经好到快塞爆了!而且──我说过,我很喜欢在这里工作,这里符合我的味道。」

张伟哲大我四岁,他的那间咖啡厅,在高雄市区也算是小有名气,就开在爱河的旁边,是一间非常有气氛的咖啡厅。算算,我跟他认识也有十六年了,时间还真是一晃眼就过了。

「真是──就不能当是为了我?我真的很喜欢你弹吉他的样子。」他边说,边递给我一根烟。

「啧啧,你还真是学不乖,就不怕你现任的女友又误会我们的关系?别忘了我已经害你失去三任女友了。」我瘪瘪嘴。没办法,我们的关系连我自己也说不清楚,只能说是好到跟家人一样的朋友,我知道,那并不是爱情,以後也不可能会发展成爱情。

「那是因为她们侮辱你,我说过你对我来说,是超越了所有情感,最重要的朋友,如果我的女朋友不同意我跟你的友好,那就没有继续在一起的必要。」张伟哲边点起一根烟,边缓缓的说。

「为什麽呢?你有没有想过,为什麽我们不是情人?」我没头没脑的说,这个问题我想过很多遍了,但就是找不出答案。

「是习惯吧,我们已经习惯了当对方的家人,如果在一起,那岂不是乱伦?」他莞尔。

「也是,这个回答好,呵。那──说说你来找我的目的吧。」

张伟哲转过头看了我一眼,说道,「要是你跟别人也能像现在,讲话跟个正常人一样,你一定可以交到更多的朋友。真搞不懂你,为什麽都把所有人拒绝於千里之外?」

「……不知道,遇到想要亲近我的人,我就是……」我支唔了一会,我知道我这个缺点,可是……「我就是喜欢当一个寂寞的人……而且,我只要有你这个朋友就够了,因为你够了解我。」

他摸了摸我的头,「你不让人亲近,别人当然没有机会了解你。」

「有什麽关系,反正,我很喜欢现在的人生。」

他的眼神闪过一丝落寞,说道,「时间过的愈久,我发现──你愈来愈有爷爷的影子。」

「那是因为──是爷爷教我,如何学会看这个世界、如何体会这个人生的。」

「唉──像爷爷是好事啦,不过现在都2009年了,你难道还要继续当怪胎?我记得爷爷可没变成一个怪胎耶。」

「……吼!你今天难道是来跟我说教的?」

「是──不说就不说。明天中午,有没有空?」

「干嘛?」

「我又研发了一种新口味的咖啡,试喝罗。顺便请你吃午餐。」

「这麽好的机会,我一定会吃垮你!哈!」

「好啊,那就要看看你纪亚琪有没有那个本事!」

如果您喜欢,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