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起百年小好合 — 第十四章 Act.02

我本把这当藉口,但你说有没有人藉口说得如此逼真啊?後来我反省了一下,每当我早班出门,他还在睡时,我也会很酸的想这厮命真好,睡到中午也有饭吃……

於是我乖乖缴械投降,他抓过我的脚,先以去光水修正我的错误,再非常耐心的替我擦起指甲油。他没有要我抬高脚,而是半躺在地上,用手臂夹着我的小腿,头的高度几乎和我的脚趾差不多高,平视着替我擦。

我只能看他的後脑勺,心想这实在挺浪漫的……如果我这指甲油是为他而上的话,那就更浪漫了。

那场景大概会是他要带我去非常高级的法式餐厅,於是我穿上之前新买的鱼口高跟鞋,虽然那双鞋有点咬脚,反正最後可以要他背我回家,到时我就能靠在他背上装睡什麽的,以示我非常弱不禁风,连吃饭都会耗损元气──大抵病美人都是这样的,我从小就崇尚那类风格……但是这一切都不会发生。

因为我要去海边,而且不是和别人,是赵品农。

说实在我也不觉得他在吃醋,就是不喜欢成员有我的前男友。

……还有,他是不是想报复我搽得特别慢呀?或者他以为拖累我搭不上公车,连带赶不上火车,我就会放弃不去了?

我轻踹了他一脚,「喂,如果你是故意慢慢来,告诉你,我就算搭下一班或下下班火车,或是晚别人一天我都会去──」

「说完了吗?」他瞪我,瞪的我孬了,才撂下一句狠话:「下次再用你练跆拳道的脚踢我,看我怎麽整治你。」

接下来到他搽完指甲油之前,我都非常低声下气讨好他,也不敢催了。你说他都一脸老子成年人不会那麽幼稚的表情和口吻,我哪敢在太岁爷头上动土?

我吃土去。

我翻翻报纸,假装不急,心里倒是特别乾着急。

长针节节逼近时间底限,我终於硬着头皮启齿:「孟长鸣,打个商量,如果你心里真不痛快,咱们架回来再吵,到时看你是要扔枕头,扔花瓶,扔牙膏什麽的都好,所以你现在别折磨我好不好?」

「我们家没花瓶。」他边说边替我把指甲油吹乾。

热呼呼的气挠得我痒……心痒难耐的痒,真想告诉他这是快乾型的,别费心了……唉,我就不懂这时候他干嘛对我如此上心,不是吵架中吗?

「不要紧的,你想扔什麽都行,我负责接就是了。」我特别有精神──特别有奉承的精神。

「我扔电视你怎麽办?」

能怎麽办?又不是篮球,你扔了我还可以表演灌篮什麽的……

我心一横,颇有几分壮士断腕的决绝,「……接,都接了!」

他从鼻孔哼了声,听起来像在笑。我斗胆猜测,会笑应该代表警报解除,态度也就稍稍嚣张起来。

「好了没呀?我看看,没见过人擦几根指头那麽久的,而且还是脚趾……」我碎念,他立刻青我,我这人有识时务的优点,马上赞美声连连:「唉呀,这擦得多好,没有出界,色泽饱满这……孟长鸣──我要杀了你!」

他在我的指甲上写字!我两根大拇指上写着「偷吃」两个字,字迹一如出自他大师之手的标准楷书,怪不得花那麽久时间,我都不知道是否该赞叹他鬼斧神工了。

「吵什麽吵?」他斜眼瞧我,无言的指控呀。

我想如果其他指头够大片,他可能会想写「此人即将准备偷吃」、「偷吃不擦嘴」或是「偷吃还要老子替你擦指甲油」之类的,如果我再多几根趾甲的话。不过这鲜红色的指甲油写起来,怎麽有几分血书的感觉?他不会真用自己的血写吧……

「我──哪里吵?就是想表达对你精湛技艺的钦佩而已……」我已经放弃穿凉鞋,马上要去找袜子,偏他抓着我的脚。

「你说总共多少人去?」

我一愣,就脱口:「六七个吧。」

「六十七个?」孟长鸣特别讨厌别人用「大概」的语气。

他会说十以内的个位数都算不清楚,你脑子装水是吧,你要不要回去重读小学。

「六个啦!」我觉得偶数比较可信,因为好分房。

他脸上净是「早告诉过你不准用大约的语气去计算个位数单位」的不齿表情,我想他是真的非要个正确数字和正确人物。

我乾脆在他问之前自己招了,「都是临柜的柜哥柜姐,没有不认识的,不是网路认识来的,实实在在有相处,品质有保证。」

如果是一天前,这话都还是实话,现在的成员少了些,没那麽多。

「你不是说赵品农是楼管。」

他跟我混久了,百货公司什麽职位都分得很清楚。

「都在同栋楼也是同事。」

他不知从哪儿找来袜子替我套上,拿了双牛津鞋给我。牛津鞋啊,去海边穿牛津鞋我时尚小达人的称号如何维持?

「要不要我送你去车站?」他问。

我心底一阵冷颤,觉得他是後宫甄嬛传里那些女人讲话拐弯抹角,意在试探我有无坦白,否则他向来是说做就做,少询问我意见的。

我面无表情:「如果你有空,我都OK。」

知道他想亲自去看看成员,但我不怕,只要别让他送到火车站里,他谁也看不到,幸好我有先见之明要求直接上月台集合。

所以我就让他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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