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青青卿卿 — 沈姑娘乃嬌羞

殊不知,他一笑,她也愣了。

那妖自是不知眼前是一位能驱逐杀伐她的道士,看这一身行头,只当寻常旅者。

道士其实长的并不十分出挑,一双温温的杏眼,弯弯的眉毛,健康的肤色,秀劲的鼻梁。五官称得上周正,但绝没有天怒人怨的境界。

要说好看,苏杭地区一方水土养一方佳人,苏州美女温婉深秀出了名的,男子也是一身隽秀而不显柳态。适逢良辰美景时,奼紫嫣红开遍,这一路走来,粉汗为雨,罗纨如织,好看的那是多了去了。

可不知怎地,道士笑起来就是有股大师的风范,猛得一晃,还挺治癒。

女孩这才突然意识到,这是她有意识以来第一个对着她笑的人。

「第一次」在回忆中总是无限风骚的晾在那而对你抛媚眼。

德国的海因罗特从小鹅破壳而出的实验中看见了自然的定律: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娘;第一次经历的,无可取代。

我们都曾经在记忆深处给了某个人一方天地,岁月总是偏待着他的,也许咱们早已两鬓双白,星眸翳灰;而他仍坐在教室那木头椅子上,脸庞侧着,下颔歛着,任凭夕阳恣意渲染余晖。

这不一定是喜欢,但它的悸动足以让人催化成喜欢,然後在未来催生抑或凋零。

不过,即便她意识到这一点,也是不可能喜欢上他的。

因为她的心里,有个更加深刻的第一次。

道士看着她怔愣,奇怪的催促,女孩才惊醒一般扑腾起来,作势上马。

最後碍於残酷的身高,道士只好叹口气,将还在跳跃的小妖拎上去。

「谢谢。」女孩的声音响起,道士看了她一眼,随口问道:「你叫甚麽名字?」

她一愣,道:「……我、我叫石……石青。」,石青咬了咬下唇:「石头的石,青…青绿色的青。」

道士瞥了眼她云绿的裙袂,问道:「石青,你要往哪儿?」

「那儿。」石青白白胖胖的手嫩嫩的一指,正是人潮汹涌处。

道士心里舒了口气,这样,他就算是日行一善了,算不得凑热闹的,算不得。

於是,一个道士和一个小妖出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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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青看着台上那位杜丽娘,只觉得眼被晃的花。并不是她的身段奇诡,而是因为她的双眼透出一种慑人的光彩,惊心动魄。

唱得是<皂罗袍>还是<画眉序>已经不重要了,唱词也已经无限缥缈了,在石青眼里,她看到她的眼、她的情,便太多太多了。

「听过这折子吗?」道士坐在台下,侧头问着矮了他一截的石青。

「恩。」石青含糊了一声。

道士闷闷的回过头,两道眉峰平直的很无奈。不过……他凝神看着那台上那个为了爱,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的杜丽娘。

确实是很久,没看过这麽……这麽「逼真」的杜丽娘。

也莫怪为此地第一戏班了。和迁徙大江南北的花鼓戏不同,「棠梨」常据此地,纳人纳的也是灵秀佳人,单那气韵就出挑了不只一点半点。

<红楼梦>的元妃省亲一段中,贾琏为了戏园子特地到苏州选人,那是拣的有道理的。千年古都,一切都像淬练过後,东西精致,从街角巷陌到屋宇楼舍,浸淫了每一个土生土长的地方人。

浙江一带,吴侬软语,唱戏更是有种说不出的蕴藉;其质量之细致;风骨之嶔崎无不令人惊叹。(风骨之说,参<红楼梦>中龄官拒演"非本角之戏"一段,每每读来玩味再三,神往之。详情会於"作者有话要说"详述)

此地只应天上有,不见天堂见苏杭。

而此时的江南道上,有一人策马急驰。

吹散了桃红,划破了柳绿;他急促的步伐惹得人群侧目,却又再看到他的那一秒,突兀地愣住。

那人无疑生的好看──过分好看。

可惜交错而过的身影太过短暂,到最後,记忆中的脸蛋已模糊,只剩下了那在骄阳下扑腾的青色衣袂。

如荷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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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水中,是想自溺?」

「非也。」

「那你是谁啊?」

「……」对方愣了愣:「我不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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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姑娘一十六,生得娇俏可人,虽为庶出,到底也是一方豪门。

今秋暑气未消,少女缱绻心思漾啊漾,越过了梨木窗子,顺风一揽,於云上腾挪。

待字闺中是一种奇特的心情,那时的女人家生来就是等嫁,等到後再顺其自然的发展下去;也没多大必要幻想着婚後相夫教子的生活,最多,也就是想想如意郎君的人格特质:举凡主观感觉好的,悉纳入。最後搓呀搓,搓出一个泥娃娃般的雏形;在阳光下晾一晾,升温再升温,就那样坚硬的嵌在心坎里了。

今日天气晴好,莫约晌午,沈姑娘偕着丫寰书晴及时磬雇一叶扁舟,顺着水泽而下。弯弯绕绕,端的是以为山穷,复又花明。

「姐姐,那汕上好多杨柳,我们绕过去瞧瞧?」时磬指着一方绿荫细声问到,柔顺的眉眼显得闲静。

「好呀好呀!唉呀,那儿有水鸟呢!」书晴凑上前,攀在船舷边,头探了出去,是那种再往前倾一下就可能噗通栽到水里的弧度,看的柔弱的沈家姑娘一阵心悸。

「书晴,安分点。」沈姑娘拖着六十四骨乌木伞,面上责备,嘴角却笑的温婉。

「……还有时磬,『汕』这说法也太拟古了,偷翻我的书时见着的吧?那叫沙洲!」少女的眼睛酿成一弯月牙。她一身紫杉显得娟丽又端妍;风过,衣角车上的梨白褵纺被带起一阵一阵的波纹,衬的沈家姑娘越发玲珑。

书晴虽坐着了,那双和主子截然不同的桃花眼仍那里瞄瞄这儿看看,浅浅的卧蚕捎上一股这个时代少见的无畏与灵动。

时磬则淡淡的笑,也不反驳。

她们便一路晃啊晃,从西冷印社延着白堤一带,向北辗转至平湖秋月附近。此时天色向晚,三人游兴未减。

夕阳沉浮於水面,像火燎的。

世界被染成一片,天光与波光的交界被绚成无边无际的红艳,美得窒息。

雇来打桨的渔人撑着篙,头轻侧,那灰白的鬓边被笼上淡橙。这是他每天都能见着的景观,几乎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即便如此,他仍数十年如一日,从不曾感到厌倦。

真正的美是震慑的,无关乎廉价与否。

这景对渔人来说,理应最不希罕;但美早已超越了时间和空间的束缚,给人一次又一次的惊心动魄。

你总以为他淡了,而直至再次相遇,才蓦地明白自己好傻好天真。

有些东西,即便他无视你千百回,你仍待他如初恋。

景如此,人亦然。

作者有话要说:

先解释一下,关於「唱戏风骨」之说:

红楼梦二十二回说中,有个名为龄官的,於红楼梦中有一段拒绝演出非自己行当的戏(《游园》、《惊梦》两出),即便贾蔷也说他不过。若是有些人,面对贵妃表扬赏赐,会感到受宠若惊,遵命巴结惟恐不及。但是龄官认为这两出“原非本角之戏,执意不作,贾蔷扭他不过,只得依他作了”。

所谓“本角之戏”,就是自己这个行当的戏。

因为《游园》、《惊梦》两出是昆曲正旦演的,相当于後来京剧中的青衣的戏;而龄官是小旦,相当于京剧中的花旦,所以不是她的本角戏。龄官竟然敢于当着贵妃的面拒演,看起来似乎只是任性,孩子气,实际上是有骨气。

还蛮惊讶的,我一直都知道自己的章回不粗长,但有人赏脸收藏还是让我酷爱哭惹QAQ,读者卖得一手好萌,都把俺治癒勒。

在留言区被这麽热情的称赞了真的无限娇羞,我没法子说甚麽好看不好看、赞同不赞同的话,那太主观,也太不尊重萌萌哒读者,所以我只能感谢、感谢再感谢,然後继续望着脑浆一样白的word档无语凝噎(#)另外,本文应该算半架空,你们可以想像成时间轴到清朝岔开来之类的,反正我会东拽西拽,乱混一气www

作者是另一个平行时空的神,读者是作者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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