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風過,留痕 — 序幕-那一年,相遇-1

何其有幸,能够在最美好的单纯时光,遇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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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便是一个成绩非常好的孩子。

在老师的眼中就是一个乖乖牌的代表,在众家长的嘴里永远是那「别人家的孩子」。

但其实我并不是一开始便那麽乖巧的,我曾经历过一场短暂的叛逆期,大约在我五、六岁那时候吧。

「苏棠棠,我不是告诉过你要专心练琴吗?手要站好,不要摊在琴键上。」

「这五线谱和音符那麽简单,为什麽学那麽久还不会?」

「你今天为什麽没练琴?是不是要我用衣架伺候你才会听话?」

我自三岁半开始学习钢琴,那段日子简直是我的恶梦。黑白相间的琴键交错的世界在我眼中就是一片混沌。

我泄气的用十只手指头在琴键上用力敲打,发出使耳膜发疼的强烈噪音,以发泄心中的不满。

在又一次因钢琴而受的衣架伺候後,我负气的跑回房间,拿出我的小熊背包,放进我最爱的糖果和健达巧克力,当然还不忘我睡觉时抱的泰迪熊,没有错,我决定要离、家、出、走!

我背着背包,踮起脚尖悄悄的走下楼梯,小心翼翼的打开大门。在临走前我闻到厨房传来阵阵香气,是我最喜欢的咖哩饭,这让我的脚步迟疑了一下,但很快的我便拍拍自己的脸颊,鼓励自己提起十二万分的精神。

於是我的离家出走之旅便就此展开了。

走在车水马龙的大马路上,汽车呼啸而过的灰烟呛得我猛咳嗽,柏油路在阳光的照射之下变得滚烫。我穿梭於人群之中,任由潮水般的人流将我推挤前进,越过喧哗热闹的商店街,到了附近的公园。

阳光将周遭的温度升腾着。我坐在溜滑梯上,双手撑着两侧,看向天空中悠游自在的白云,就像是一团团的棉花糖,周围还晕染了些金黄,好似沾上了蜂蜜一般。千丝万缕的阳光穿透过云朵,洒落在四周,眼前一片亮晃晃的,汗水更奔腾出来,沿着双颊,流经下巴滴落到衣服上,再被布料悄然无息的吸收,如风去无痕。

我整个人都快要被太阳给烤化了,身上的衣服早已被汗水浸湿,紧黏着我的皮肤。天上的白云清爽的飘浮而过,令我不禁有些羡慕和疑惑。

为什麽天上的棉花糖不会被太阳融化,下起甜甜的雨呢?

为什麽那只雪白的兔子不会被阳光烤焦呢?

为什麽我不能和他们一样浮在天空中呢?

我轻轻的溜下滑梯,缓缓闭上双眼,让蓝得似乎能滴下水来的天和变化多端的白云隐没在我的眼界中,任由奇趣的幻想在我小小的脑袋瓜里恣意的蔓延着。

现实总是一板一眼的无趣乏味,只有在梦境和幻想中才能体会到不可思议的乐趣。所以说想像力也是种超能力,对吧?

「汪汪!」我的幻想泡泡被一声狗吠给打破。

一只小小的黄金猎犬在我脚边摇着尾巴,湿润的黑色鼻子泛着盈盈水光,金黄的皮毛随着风缓缓扬起。牠用圆溜溜的眼睛看了我一下,吐出舌头轻舔了一下我的手背,有点湿湿的,又觉得有点痒痒的。我伸手在牠的头顶顺着毛拂过,牠似乎感觉很舒服,眯起眼睛低伏下来,用头蹭了蹭我的脚。

「牠是你的狗狗吗?」一双白色的帆布鞋映入眼帘,顺着鞋子往上看,是一个和我年纪相仿的小男孩。

他的眼角微微上扬,是标准的丹凤眼,淡红的薄唇弯成迷人的弧度,脸颊也因温度的关系,呈现诱人的绯红。

「不是,刚刚发现的。」我摇着头,束起的马尾也跟着我的动作摇晃。

「那牠有名字吗?」他的声音就像是摇着银铃的小精灵,轻巧的跳进耳里。

「叫小黄怎麽样?」我取名字很直观,例如红笔叫小红、蓝笔叫小蓝,鳝鱼意面吃起来有甜味就被我称为甜面了,想当然「小黄」这个名字也是因牠毛皮的颜色而生成。

毫无意外的,他一听到这个名字抽了抽嘴角,立即否决了我的提议。

「小黄听起来好像计程车,要不叫灿灿?好听吧!」

我不可否认这个名字比我取的好上了十万八千里,但总有些不甘心,觉得没有一点我苏棠棠的特色。

「可以把我们俩取的名字合起来,叫黄灿灿吧。」我向着他眨巴眨巴着自认为清澈水润的眼睛,他看了我一眼,没说什麽,我也就当他默认了这个名字。

於是「黄灿灿」这名字就拍板定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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