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他媽的,見鬼了(1)見鬼 — 12-生活,重新開始(完)

大约半个月後,KTV失火案件有所突破,判断是人为纵火,警方已掌握相关人证与物证,羁押三个重大嫌疑犯,其中一个人是附近另一家KTV的张姓经营者,疑似因为互抢生意而发生纠纷,意图纵火以使对方无法继续经营。

那家KTV就是请叶大师去唱歌的那一家,原来布队长搭讪女服务生,是想私下探询相关案情,而不是要泡正妹服务生。

帮助林育民完成临终前最後的心愿,为他讨回在世间的公道,王舒亭霍然有种说不出的微妙感觉。

打从被陈琳琳捉奸之後,事情好似一件接着一件,鬼也撞了,阴阳眼也开了,甚至莫名其妙的拥有灵言能力,或许真的是他的天命,帮助这些旁徨的亡魂,让他们不再当游荡人间的孤魂野鬼。

生有所属,死有依归。

凡人一生的起始与终结,不过如此而已。

这种自以为能解救他人(或鬼)的想法,无疑可说是一种自我感觉良好,不过正面积极的思考,总比怨天恨地自怜自艾来得好。

如果有能力帮助他人,他想,他在这世上的存在价值或许能增加一点。

或许,这是老天爷给他的机会,让他重新寻找自我的立足点。

於是乎,他鼓起勇气,去问学校中那个脑袋开花的女生,用笔谈。

找个比较少人走动的僻静处坐下,在空白笔记本上写道:我看得见你,但不能跟你说话,所以我用写的,你用说的,你不可以用任何方式吓我或企图攻击我,可以吗?

脑袋开花的女生木然看着这些字,似乎在理解意思,许久才反应迟缓的点了点头。

叶大师说鬼的智商和枫叶鼠差不多,看来是真的。

王舒亭写:你叫什麽名字?

她想了很久,慢慢回答:『……忘……了……』

你是本校的学生吗?

『……对……出不去……』

你是第几届的学生?

『……忘……了……』

王舒亭想了想,再问:你怎麽死的?

她这次想得更久,木然的脸稍微扭曲了一下,痛苦一闪而逝,缓慢回答:『……从楼上……跳下来……』

为什麽?

『……忘……了……』

你还记得什麽事吗?

『……忘……了……」

你希望我如何帮助你?

『……不知道……』

王舒亭再问了一些事情,回答不是忘了就是不知道,不由叹口气,她已忘记生前大部份的事,甚至连自己为什麽跳楼都不记得,不能确定自杀或他杀,问不出有何冤屈,或许做法事念大悲咒直接超渡她可能比较快速方便。

可是徘徊到至今而且离不开学校,想必抱着深刻的执念死去,若不成全她的心愿,让她抛开执念,一般的超渡方法大概行不通。

他不想再冒冒然的去找叶大师,不愿让叶大师觉得他得寸进尺,对於这个女生,他希望能靠自己的力量帮助她。

看来,只得慢慢调查关於她的事,她应该是本校学生无误,只要能查到当年她跳楼的原因,或许就可以帮她从目前的困境中解脱出来。

这些因各种原因滞留在人间的鬼魂,茫然徘徊於人群之间,忘记了从何处而来,不晓得该往何处去,而绝大多数的人看不见他们,无法帮助他们。

其实,他们很寂寞吧。

他能体会这种寂寞,住在以前那个家中时,他就像个被忽视的鬼魂,默默蜷缩在角落里,孤独舔舐心灵的伤口。

「也许,我们可以成为朋友。」他低声对小花喃喃道,小花是他给她取的外号。

小花呆呆的看着他,好半晌才理解他的话,慢慢的点头,重覆他的话:『我们……可以……成为……朋友……』

王舒亭对她一笑,没多加思考的再道:「你以前一定是个美女,说不定还是校花,我会尽量想办法找到关於你的资料。」

小花透明的身影似乎明显了一点点,隐约可见裙子上有尼泊尔民族风格的绣花。

王舒亭猛然惊觉他忘了自己有了一根金手指,那不知能干啥用的灵言能力,她在无意间吸收了他的灵言能力,即使她无恶意,可灵体能量增加怎麽想都是件危险的事,看来他必须更小心谨慎。

金手指这种东西用得不好,也可能会自戳双眼,让自己死得更快。

他自觉自己有时候满傻的,而且天生倒楣命,被自己的金手指戳死这种事很有可能会发生……囧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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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房东太太不肯再把房子租给王舒亭,他只能另觅新窝,幸好徐南琪和陈宛芝住的那栋公寓楼上正好有空房间要出租,他和房东谈妥,收拾好全部家当搬过去,与徐陈二人成为楼上楼下的邻居。

搬家那天,吴同学特地找了另一个朋友来帮忙,略微嗔怪的说想找房子应该先找他,他住的地方也有空房。

王舒亭谢谢他的好意,说实在他并不想跟他的距离靠太近,太近了,看清楚了,没把握是否能维持住他们的友谊。

或者,克制不住心动与诱惑的干出蠢事来,校内男同志曾私下票选「S大中最想和他上床的男人」,吴同学获得第二名……咳……(第一名是那个神密论坛的攻君第一名)

生活平静了,恢复如往昔般的平凡日子,差别在於他能看见飘来飘去的枫叶鼠,且渐渐的连正眼都能看到,不像之前得用眼角才能瞟到,他的阴阳眼大概全打开了吧。

虽说见怪不怪,他依旧常常差点被吓尿,可也只能慢慢适应和接受这个新的外挂技能,尽可能学会对他们视而不见,故作镇定的绕过他们,双方相安无事。

此外,他必须找到一份能养活自己的工作,他不想再倚靠姊姊的资助度日,成为她的包袱,他常在网路上看到大陆网民说一句话──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是啊,靠山山倒,靠海海淹,还是靠自己最好。

他与布队长私下仍然有联系,会用手机通讯软体互相问候聊天,他无意间提到找工作的事,布队长不久即介绍了工作机会给他,上回他们去的那间咖啡厅要应徵晚班服务生,他可以白天上课,下课後去那里打工,收入足够应付生活基本开销,并且提供晚饭,能省下一笔餐费,不无小补。

咖啡厅店名为「发呆鸟」,金属招牌镂空雕刻成一只歪着头的猫头鹰,装潢为法国普罗旺斯的乡村风格,墙壁与天花板悬挂着一束束的乾燥花束,到处随兴摆着各种猫头鹰和别具特色的装饰品。

他很喜欢这家店温馨舒适的布置,气氛悠闲自在,空气中弥漫着花草茶香和咖啡香,闻起来很舒服,加之离布队长工作的警局不远,或许能常常见到布队长,这样想着,决定去应徵看看。

面试时,短发豪迈的女店长锺予洁开门见山的问他:「你是同志,对不对?」

没料到会被问得这麽直接,王舒亭怔了怔,点点头诚实坦白:「对,我是,但我保证会认真工作,绝不会因为性向的关系和别人有所不同,更不会因此为店里带来麻烦。」

「好,明天你就可以来上班了。」

「呃,就这样?」

「布队长说你是个好孩子,我相信他。」

「是他告诉你我是同志?」

「不是,是我看出来的,同志的气场和一般人不太相同,亲爱的,过来见见我们的新夥伴。」锺予洁唤来上回看到的那名女店员,直接在他面前亲了她的嘴一口,大方的对他笑道:「跟你介绍,她是老板娘,许碧茵,言午许,碧草如茵。」

原来这间咖啡厅的老板是女人,老板娘也是女人,她们是一对同志恋侣,共同经营着她们的梦想。

上回许碧茵多看他一眼,大概是在猜测他的性向吧。

「欢迎你加入我们,我一直想要有个美少年服务生,这下总算有了。」许碧茵笑道。

王舒亭松口气,不由得心想,布队长特地介绍他来这里,或许是想和同圈子的人在一起会比较自在吧。

这个男人表面严肃,却处处透着细心与体贴,他女朋友一定很幸福,真羡慕。

很幸运的,王舒亭开始崭新的生活。

布队长时常会来发呆鸟坐一坐,有时是和同事一块来吃饭,有时是和人谈公事,有时他单独一个人来,或开着笔记电脑忙於工作,或静静沉思,或叫王舒亭暂时陪他坐一下。

王舒亭当然很乐意陪伴他,与暗恋的人在一起,就算不说话也会暗自开心。

他承认,他的确暗恋布队长,尽管布队长是个有女朋友的直男,他仍然情不自禁的被他深深吸引着。

这份暗恋又苦又甜,他却甘之如饴。

吴同学晓得他在这里打工後,也会过来找他,偶尔会在下课後骑车载他过来,或他下班时顺路经过,顺道载他回去。

某一天,吴同学和布队长在咖啡厅门口碰面了。

布队长刚好要离开,吴同学则正好要进去。

他们向对方淡淡颔首致意,擦肩而过。

布队长回头,远远望着王舒亭和吴同学有说有笑,眼神微微黯然,喃喃道:「果然年轻人和年轻人在一起比较适合。」

王舒亭透过玻璃窗看见他仍在外头不远处,笑容粲然的向他挥手再见,暖色灯光将年轻脸庞照耀得明亮而朝气蓬勃,不再如初见时的苍白苦涩。

这孩子将拥有更宽广的世界啊。

布队长挥了下手微笑回应,无声叹息一声,转身走开。

「他常常来找你?」吴同学问,语气不着痕迹的渗着点微酸。

「嗯,他任职的分局在附近,这个工作是他帮忙介绍的,我受了他很多照顾。」王舒亭回过头,熟练的磨好咖啡豆,放入玻璃咖啡壶中点燃酒精灯,煮沸滤泡出一杯浓郁的手工咖啡给他。

「你愈来愈会煮咖啡了。」吴同学啜一口称赞道。

「锺姊对咖啡很挑剔,被她训练出来的,不过我还不能替一般客人煮,她只让我煮给你和布队长当练习,希望你们不会嫌弃。」

能煮一杯好咖啡给他们,他为此感到开心。

说来布队长真的十分照顾他,对他温柔亲切不说,有时感觉似乎超过对一般朋友的好,害他好几次差点对布队长问出口说,你心里其实是不是对我也有点意思?

他渴望爱,怕寂寞,像只被遗弃的流浪犬,如果你多看他一眼,他就会产生期待,摇摇尾巴带着畏怯小心的靠过来,睁着黑汪汪的双眼看着你,彷佛说,摸摸我的头,我很乖的,带我回家吧。

可惜的是,也许有人会摸摸他的头,说他好乖,甚至丢给他一根小骨头,但没有人会真正带他回家。

一次次的期望,一次次的失望,对此简直都要绝望了。

愈想愈哀怨,索性不想了,想着如何好好的过日子比较重要。

他在发呆鸟工作顺利,锺予洁和许碧茵待他如弟弟,与其他员工也算相处融洽,除了有时会有客人调戏逗弄他,因为这里常有警察光顾,因此通常是无伤大雅的小玩笑,整体而言十分愉快。

娘炮的本质不变,变的是心态,整个人散发出的气质也自然而然的不同了,不再娘里娘气的故意娇嗲,像个普通的邻家清秀小弟弟,挺招客人喜爱,没多久就变成发呆鸟的吉祥小动物,晚上的生意比以前多两成。

打工刚满一个月不久,那个和陈琳琳一起捉奸的相机女和女性朋友来店里喝下午茶,她看到他时表情也讶异了一下,随即扬起下巴充满挑衅的说:「我怀孕了。」

「恭喜,请问要点什麽?」王舒亭平静礼貌的回应询问。

「我很快就要跟仁查结婚,正式成为周太太了。」

「非常恭喜,祝你们百年好合。」更祝你们生儿子没屁眼。「请问要点什麽?」

「我知道你对我一定各种羡慕嫉妒恨,对不对?」相机女洋洋得意,下巴翘得更高了,她的长相算漂亮,却只能用面目可憎来形容。

「不好意思,请问两位客人要点什麽?需要为您说明菜单吗?」王舒亭礼貌十足的再问一次,表面依然平静无波,心里已是干声连连。

我靠有够机车,恨你爸的蛋啦!再叽叽歪歪靠北靠木的,端屎给你吃要不要!

不知不觉间,他的内心小宇宙从嘤嘤嘤的小娘炮慢慢进化成靠靠靠的小钢炮,不再老是自觉委屈自怜自艾。

相机女见他无动於衷,根本是她自讨没趣,悻悻然的和同行朋友点了餐,不忘刻意苛薄刁难,奥客到不行。

王舒亭仍保持顾客至上的服务态度,最後连相机女的朋友都看不下去,也觉得有些丢脸,赶紧打圆场点完餐让他离开。

「魏菁,你干嘛这样,你认识那个底迪?」朋友低声问。

「呿!鬼才认识那种不要脸的死基佬,恶心死了!」相机女故意大声唾骂,让店内全部的人都听到,她不知道这家店会有不少男女同志来光顾,自然引来旁人厌恶的目光。

背对她的王舒亭忍不住翻了翻白眼,实在懒得和这个女人计较,真要比不要脸,他相信自己绝对比不上她,况且已故的周太太想必不会让这个从小三上位的新任周太太好过,他嫉妒羡慕恨个屁。

「那个女人是怎麽一回事?」钟予洁不悦皱眉。

「钟姊,对不起,我以前和她有点纠纷,我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她。」王舒亭低头道歉,希望不会给店里带来麻烦。

「不关你的事,小亭别担心。」许碧茵摸摸王舒亭的头安抚。

「如果那个死三八敢乱,直接轰出去,不用跟她客气,我们不欢迎没教养的客人。」钟女王大人下令,谁敢欺负自家吉祥物,没二话,滚!

王舒亭笑眯眯嗯了声,胸口充塞满满的温暖与感动,卖萌撒娇道:「钟姊,许姊,我好爱你们哦。」

「乖,爱我们就要努力工作。」

「遵命,女王大人!」

再过数日,某天下午叶大师竟然也来了。

他一走进店里,马上成为注目焦点,这家店本来就有不少特立独行的客人,加上他的外型与特殊气质,因此大家不会认为他是普通游民,猜想说不定是个作家画家啥啥家的。

绝对没人能猜到,他是个宗教家──道士、天师、神棍。

「嗨,小玩意儿,有没有想本大师啊?」叶大师依旧一副潇洒不羁的模样。

哦哦果然是个大师级的XX家啊。其他人露出果然如此的表情,哪知这种大师非他们所想的那种大师,而且差很多。

「叶大师,好久不见。」王舒亭忙不迭领他坐到吧台边,亲自煮了杯咖啡招待他。

时间在他身上彷佛是冻结的,无一丝一毫的改变,同样不修边幅,胡子拉渣,衣服依旧是那几件,袖口的三颗米粒分毫未移,可合理怀疑也许是某种前卫风格的装饰品。

「你看起来过得不错嘛。」叶大师每回看见他,总要用有点怪怪猥琐的眼神打量他一番,只差没叫他转个圈圈给他看。

「嗯嗯,最近挺好的。」王舒亭对他的到来有些讶异,一点点忐忑,总觉得这个人不会无缘无故来找他。

当然,他也感到挺高兴的,这个大叔虽然有点怪,但帮了他两次,是他的大恩人。

「这个星期天有没有空?」叶大师问。

「应该有,我刚好轮休,有什麽事吗?」

「你是不是忘记了答应本大师的事?」

什麽事?王舒亭眨眨眼,一下子想不起来。

「啧,我就知道你一定会忘。」

到底是……呃……好像想起来了,那容易叫人思想邪恶的双什麽修的。

「……没有……」心虚应声。

哎哎,果然是来讨债的。

这段时间他忙着适应新工作,的确把这个害羞的诡异约定抛得一乾二净,不过一经提醒又想起来了。

「那就这个星期天。」叶大师拍板定案。

王舒亭一顿,犹豫的想了一下,再想了下,又想了一下,想来想去,陡地一股冲动涌上来。

「叶大师,要不然,你乾脆收我做徒弟吧。」

【第一集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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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记】

本书主人翁王舒亭初次出场是在《他妈的,爱上你》,本来是一个不怎麽讨人喜欢的小娘炮,被简又安同学修理後改变了人生观,当初只是个过场小龙套,名字也是顺口随便取,并没想到日後会拿他当主角,而且还是系列文主角,连作者自己都出乎意料之外哩!

再来说说本故事最初的灵感来源,写作灵感不外乎来自於生活周遭,包括日常生活、电视电影、网路、阅读等,有时因为一句话或一段文字、一段影片而灵光一闪,有一次在网路上看见了一段短片,灵感大神刹那降临,莫名其妙萌了起来,凭一股冲劲写了开头,并写成一直很想写的灵异题材。(该短片基於人道与道德考量不多说明)

霹哩叭啦写了三章,卡壳了,因为只有个萌点和基本想法,架构与情节几乎没什麽概念,於是就暂时先搁下,当时也只是当成随手练笔用,嚐试看看不同的风格写法。

过了一段不算短的时间後,因缘际会之下,把这个故事翻出来重新思考架构,写顺了手後,决定乾脆写完。

灵异故事一直是我的阅读喜好之一,也一直很想嚐试创作相关题材,即使想不出什麽有创意的新梗,但有了灵感并且想写,管不管有多老梗,就勇敢的放手写吧!

其实每一次创作都需要勇气,每回写作期间,少不了会胡思乱想,忧虑着许多内在与外在的因素:这样写好吗?想不出新的创意怎麽办?读者会不会喜欢?等等等,啊啊真的好烦啊。

然而,最後总告诉自己,莫忘写作初衷──

自娱娱人,自己写得开心最重要!

写作完成的结果或许很重要,然而写作过程中所获得的乐趣(包括各种无谓的烦恼),也是无可比拟的,实在很喜欢专注投入写作时的感觉,虽然常常会一边写一边唉呀乱叫,不过写完的那一瞬间简直感动得像快飞上天堂了。(当然,也可能是因为连续熬夜头昏眼花的错觉)

这是第一次写较长篇幅的系列文,故事走向清水慢热,只希望能耐得住性子好好写完,更希望读者们会喜欢,最後再次感谢大家的支持与爱护,咱们下一集见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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