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入戲》 — 16 爛泥

我想我们都知道,有时候沉默也是一种打招呼的方式。

她那边的世界,我什麽都不知道,我需要一点关於她的消息。那其实不重要,但那其实也很重要,因为我总是觉得自己就像是从来不曾存在过。

我以为李璐会了解我情绪上感觉到的委屈,却才顿悟她是讨厌我的。

望着她的眼眸,愈来愈看不清她的容貌。在如此遥远的距离,仍旧灿烂。我以为她是夜空里的星、是月,我以为她是白昼蓝天的白云、是太阳。我以为她是世界的宇宙,是所有的光明与黑暗。

离得很远了,我还要再後退吗?画面模糊,我跟在後面会小心不被听见脚步声的,我跟在後面会小心不被听见呼吸声的。我会走得很慢很慢,我会吸吐得很轻很轻。我会小心当风从身後吹来,不让身上的气息往前飘去。很遥远了,回头的时候不会发现我的。不要再说「断」了好吗?就让我这样走着,不可以吗?

这个距离正好是心脏缺氧的距离。我用力呼吸着,却听见心脏呼呼吼着,贪婪着氧气却捕捉不到,它於是揪成了一个陌生又熟悉的形状。

坐在学校的建筑外,後悔菸带太少,路人还跟我讨走了一根,身上剩下三根菸。

在我的世界里感受周遭的我,或许是我最引人好奇的部分。我问那些对我好奇的人们,他们总是描述出一个我傻傻呆坐的画面。或许这就是我在学校的形象,傻傻呆坐。

也或许我天生适合装疯卖傻。

库存的Smirnoff剩下一瓶,我一个人走了很久没走的距离,买了一手新的。路上接到系上同学的来电,约了我打篮球。篮球吗?已经好久没有打球了。其实,我真怀疑我还跑得动吗?将Smirnoff提回家,我换上篮球鞋往大一宿舍去。

我抽着菸,听着音乐,俞思远唱着《可不可以爱你》,然後又听见张震岳摇摆吉他唱着《爱我别走》。我缓缓走在路上,看着经过身边的陌生人跟我打招呼。

已经好久没来这红砖校舍,这个由监狱设计师所设计的大一宿舍。曾几何时,这里少了我们这些人的笑声,多了那些小了我好几岁的脸孔。

刚推门走出大厅,就看见同学对我招手。场上有几位系上同学,也有以前学校篮球队的学长,球队解散後,只有他们还会回来打球。是的,本校体育社团已全数解散。

和我熟识的同学平时常常相约踢足球,他们的体力没话说。学长的上篮很漂亮,长射意外准确。眼前这个阵容有点惊人,我有些退缩了,我的体力非常差,而且我已经有七年没有打篮球了。於是,向来对我很好的同学们根据我的状况,将我分配和学长们一组。

才打了不到十五分钟,我已经开始呼吸不顺畅,脸色肯定特别苍白,因为每个人都轮流着问我「还好吗」。

撑完一局,我坐在长椅上看他们继续追着球,他们似乎有消耗不完的体力。

很久没安静地看同学们打球了。有时候很羡慕能够潜心於运动,一心一意的热血。

本来坐了一会儿打算要走了,有个在新生训练带过的女孩跑了过来。她说,好久没见到我了。她的手上捏着根菸。女孩长得可爱,一脸就是小少女的模样,脸上没有胭脂抹粉,皮肤光滑年轻,她顶着一头到耳下的俏皮卷发。手上捏根菸的形象其实很不适合她。

她在我旁边坐下,问我为什麽很少出现在她的生活里。

我和她科系、年级、课程都不同,还住在反方向,在校园里遇不到是很理所当然的。而且,其实我不记得她是谁,就算遇到了,我也不会发现。

人群之中才真正体会孤独,许多年月以来,这是不变的事实。回想新生训练时带过的新生与转学生们,我几乎一个名字也想不起来。当我走在校园里,总有人在擦身而过时喊出我的名字,但我却认不出他们的容貌。

虽然对很少运动的我来说,和他们几个体能绝佳的人打球很累,但是不知道为何身上的闷热与湿黏感却给了我一种稍微放松的安心。追着那颗黑线橘球时,胸腔明明乾渴难熬。或许,濒临窒息比平静更有活着的感觉。

离开大一宿舍,走到对街我点起一根菸,张智成在我耳边唱着《爱情树》。我多希望我也是一棵树,深深紮根不离一步,沉稳挺立在原地等着。

运动缺氧的症状就是头会令人讨厌地痛起来。不到一小时,我已经吞了止痛药在边喝着热咖啡了。

有时候我们扳着手指过日子,一天天千篇一律。有的时候整个世界在一瞬间往前超越,而我们还傻傻站在原地不知道提步向前。

她的「再见」停留在好多天前,我只能盯着萤幕上冰冷的两个字。

这个世界有很多的「为什麽」我们寻求不到答案,或者那答案就在寻找的过程中,而我们不见得看见它,但更可能的是我们就算看见了,也不见得承认。

我开始讨厌网路,网路隔绝了清晰。它让我们近在咫尺,它让我们远在天边。

歌又放到了属於李璐的声音,每条声线、每个转折、每段起伏、每句咬字、每口换气,我记得她,也记得她的声音,我也记得她的眼睛。

自起床开始,我是极度低气压,非常没有元气。听音乐、叼着菸,踩着步伐往教室去。连包包都懒得拿,只往口袋塞了几支笔。

孤单的篮球场,我一个人运球、一个人上篮,然後一个人去泥水里捡球。雨才停,没有人会在这个时候来打球,球场冷清。我的手掌染满了泥水,运球时溅起的小泥点,染上了我的裤管。

脏。

运动後仍旧缺氧,头又痛了。阴暗的小孩本来就不适合阳光的球场,却不知道为什麽这几天总流连球场。

我的世界里没有了李璐变得比较「普通」,时间迳自前进。像个普通大学生,我去了别人家,也和别人说话、聊天,和大家一起打闹、玩耍,偶尔也走在阳光下。

特别执着没有人注意的角落,以为角落的氧气足够让我存活。我怕李璐身边盘旋着的气压,害怕被袭卷。我怕赖以生存的气流,毁灭我苦苦坚持着的平衡。我活在这一个世界,在这边的这个世界。那一边的世界不会因为少了我而停止前进,这一边的世界并不会因为多了我就变高兴。

如此多的世界,强迫分裂。

我的人生就如同我这个人一样可笑。

「我笑着,可是我不一定真的笑着」是我经常说的话。这样的一句话感觉很虚假做作,好像在自怨自哀。难道这不是事实吗?有多少成年人可以真正打从心底好好笑出来?有谁会的,请教教我,好吗?

我可以笑着说我现在在哭,然後没有落下任何一滴泪。我也可以笑着说我现在胸膛四分五裂,还附送一个灿烂如阳光的的微笑。

我一直都不是一个懂得表达的人。想感谢的时候不知道如何表达感谢;想生气的时候不知道如何表达生气。当我快乐的时候,我不能确定自己是否真的快乐。当我悲伤,又该如何确定那是否就叫悲伤呢?

在众人之前,我扯着嘴角、笑着脸。在众人之後,就算想哭、想疯、想死、想发怒,那都只能被归咎在失控里。

吃午餐的时候,学妹同学冲着我傻笑的表情问,怎麽老是见到我时,我总是快乐的,什麽时候才会看见我不快乐的样子?

那只是她错过了而已。

一直都笑着,不好吗?

有时候真的很怕会窒息。

还以为我跨过来这边的世界,却才发现又返回去,无止尽来回。

活得好好的,并不代表活得好好的。她很好,因为他。可是她很好,那里却没有我。没有我并不代表她很好,也并不代表她会不好。所以,我不懂。

用很短的一句话来表达我的感情,其实只是「我遇上了她」而已,就这麽几个字。

我以为人在这个世界中是不可能成为唯一的,因为这世界上还有那麽多的人。但是,在那麽多人的这个世界里,却只有一个她。

我的人生到现在,李璐是唯一让我觉得明明不是很了解,却还是就这样爱上的人。

虽然「信任」只是一株苗,「信任」却是要透过换取才能得来的。

上帝总是忽视我的呼唤,我该如何承受花苗的重量?阳光洒进落地窗,我却怀疑着白昼与黑夜的存在。

这是一个奇怪的城市,它在冬夜泛着橘色的光,在夏夜泛着紫色的。它的白昼,蓝的时候和台北不一样,灰的时候也和台北不一样。台北在夜里的颜色,也和这里不一样。拥挤的台北,天空是空旷的颜色。地大空旷的这里,却是拥挤的颜色。

潮起与潮落的瞬间,还是能清晰看见她的背影。

我读美术学校,对美术馆没有兴趣,喜欢看人唱歌跳舞,更喜欢看歌舞剧。老师们常说,我的想法很多,如果不当艺术家,应该读文学系。甚至有老师私下告诉我,在团体中我总是压抑自己的想法,反而降低了创造性。

典型的艺术家性格。

在监控器材公司实习,充当广告助理一阵子,已经烦恼起这种工作的无趣。如果这类工作都这麽无趣,那还有能激起我兴趣的事吗?

我知道老爸对我是有些期盼的,所以安排我到深圳、武汉的办公室,藉口替他蒐集资料,实质上就是变相让我到办公室去接触人群,认识大约的状况。可是,办公室里也没有遇见激起我兴趣的事物。

我要什麽呢?最近多少人这样问着,我自己又如此问了自己多少次。

如果当初去当医生,说不定更快就没兴致了吧。每天看着一堆血和肉,然後每天还是得吃着血和肉,很快就会麻痹了。

做了许多事情,精神很飘忽。我没有黏着电脑,还去了很多地方,参与了很多活动,也和不少人嘻笑玩闹。

只是我笑的时候不知道为什麽笑,哭的时候又想嘲笑自己究竟是为什麽哭。这个行屍走肉天堂,多麽好,大家都看见我嘴角的笑,不会有谁看见皮下腐烂的肉。我就是滩烂泥而已,我的心里一滩烂泥,混浊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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