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梦谕放下糕点,噗哧一笑,「Christine就别取笑我了。那时候拉的东西根本不能听,我只是刚好记得乐音而已。不过,克罗采练习曲确实不好练。」
「真是谦虚。我记得你在外头可不是这样的?」
「在Christine面前,我没什麽本事能够骄傲。」
「你早就已经是超越我的小提琴家了。」
说完这句话,张苡华望见她愣了瞬神,但不给沈梦谕开口的机会,她又微笑道:「其实你很像当初的我。那时候在音乐教室看着你拉琴的样子,就好像看到了以前的我。」
「所以Christine才愿意教我小提琴吗?还是只是因为我看起来很有音乐天赋?」
面对她过於直接的话语,张苡华忍不住笑了出来,「都不是。我会想教你学琴,是因为,你拉着小提琴的眼神,是只有真正喜欢它的人才会露出的模样。你的确很有天分,这点我还没听完那首《G弦之歌》就已经知道了,但在音乐路上要发光发热,光有天分是没有用的,只有真正热爱一项事物的人,才能在那条路上走得成功顺遂。」
说完,她拿起杯盏,轻啜一口,「而你後来的表现也证明我没有看走眼。一个肯努力的音乐天才──能站到世界舞台之上,当之无愧。」
沈梦谕沉默地盯着桌上缺了一角的柠檬派,却已经没有任何食慾。她知道Christine看见了她的努力,但然後呢?她身上依然背负着「天才」这个名号,不光是Christine,所有人都是这麽认定的。这麽多年来,它带给她无上光荣、无数机会,可随之而来的是同等的嫉妒与嗤之以鼻。她从不喜欢被称作天才,她宁愿自己的一切全然来自於她的努力、来自於别人眼中的奋发向上──就和凌非一样。
这个想法骤然掠过脑海,让她自己也怔了一瞬;的确,从前在学院里,她不是没有听过老师们私下的谈话─「那麽努力的孩子,如果能有点梦谕的天分……」、「可惜了,要是对音乐的感觉能再敏锐一点,他的前途应该更不可限量的……」─这类相似的对话,念书的那几年她早已听过无数次,而她知道,这些话同样落进了他耳里。但他似乎从不介怀,只像要推翻他人的定论般,拚了命地练琴;从前她总是纳闷,却也不曾多问,直到有天又在琴房看见他的身影时,才终於忍不住开口。
──其实我一直很想问你,你为什麽这麽努力?
──有没有天分我不能决定,但愿不愿意努力取决於自己。我是个很务实的人。
至今她仍记得,那时他修长的手指轻敲琴键,似是不满意音色般微微皱起眉头,可却没有停下手边的练习;在天才集聚、菁英辈出的这所音乐学院里,她不明白他究竟是用什麽心情说服自己不要放弃的,但从他的执着里,她慢慢理解,其实骨子里他们两个是同一种人,不肯示弱的倔强让他们不断超越昨天的自己,而这条道路永无止境。
所以他们互相懂得。
看着她遥远的神情,张苡华淡淡笑了,「想到凌非了吗?」
沈梦谕神情一僵,却没有正面回应,而是一转话锋:「Christine觉得他怎麽样?」
「以前常听慕岚提起他的努力,至於演奏,除了你们的合奏,也就听过一两次。」张苡华又抿了口茶水,「确实是个有才华的人,在替你伴奏时很有自己的风格,却不会抢走小提琴的风采;独奏时乐曲的掌握性也不错,在听他的演奏时,总是让我想到以前慕岚在台上的样子──能做到这样,他也不愧当过慕岚的学生了。」
原先紧握的左手缓缓松开,沈梦谕再度端起茶杯,却在此时对上张苡华的眼瞳,而後者的笑意仍未褪去:「但最重要的是──他在舞台上演奏的眼神,和你是一样的。」
沈梦谕咽下茶水,终於露出笑容:「他确实很喜欢音乐。」
饭厅内安静片刻,两人面对面而坐,享用着精致的茶点,偶尔简单交谈几句,就和以往无数次见面一样。直到一道清朗的嗓音从房外突如其来泼入,沈梦谕拿着茶盏的手才停在空中,有些不敢置信地转向了连接客厅与饭厅的交口。
「妈,我回来了!」
有着一头秀丽棕色鬈发的女子出现在厅外,扬起了如常开朗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