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扮豬吃朱雀 — 5.3

「我可没多少学问,要我教你写字啊……」夜珠沉吟,翻了几页食谱,都是她爱吃的菜式,这才有点兴趣。朱雀本司文艺之事,即使如今退化了,天资犹在,应该能学得很快。教会他基本的字,给他丢一堆经书、话本,待他有日看懂食谱,就是她迎来无尽口福之日。

她立马有了拼劲,下山去了故城中央的太学府,要了一堆启蒙书籍、文房四宝,在小木屋开起私塾来。如她所料,朱雀即使退化成为小小鸟,隐隐还是记住以往学过的知识,一天之内由目不识丁、进展至背好《三字经》,他本人也瞠目结舌。

「怎麽回事?你读了第一句,我就很自然记起接下来的……」他甚至能解释不少词的字义,彷佛很久之前已学过一遍。

夜珠在他身边放了四书五经跟各种杂书,夹了几本自己爱读的话本小说,独留陵光与一堆沉闷的学问厮杀,她本人溜到其他妖兽的家里蹭饭吃。

又过了好些年月,新款菜式陆续在家里的饭桌上登场。陵光的学问大进,已识得许多字词、诗句,厨艺的进度则稍慢。最初,夜珠在他身後观察,见他将盐巴跟糖都搞混了,险些要开口提醒,幸亏她忍住了。原来的朱雀大概是不谙厨艺的,因此才学得较慢。

所幸陵光天资优越,以他这种新手做出来的饭菜,却也远远不至於难以下咽。夜珠还是大快朵颐的品味着这些住家饭菜,反正不用她动手就好了。陵光是个易於满足的孩子,闲时给他做些小动物的木雕,他就忍不住双眼发亮,但又立刻装出一副不在乎的样子,不冷不热地收下来,把这些木雕都放在夜珠的梳妆台,无事可干,便坐在铜镜前看着,小脸扬起傻气的笑容。他最喜欢的,还是她头一次给他用木头雕成的凤鸟,时刻揣在袖里,趁做饭、看火时,悄悄拿在手上把玩,以为她看不到。

那种偷乐的清笑,天真如孩童。

将那位朱雀看成孩子,估计夜珠是第一个这样做的人。她老爱揉乱他的发,这孩子真是愈看愈可爱,长相粉嫩、个子比她小一点,抱在怀里像个小火炉,活也干得好:地板扫得一尘不染、园子里的落叶定时清扫、会种菜、碗刷得发亮、一记弹指就能生火、饭菜的水准显着改进,真是中看又中用。最叫夜珠感到逗趣的是,这娃每次被她夸奖,脸就泛起可疑的红晕,嘟嚷着:「明明就是你没用,才害我什麽事都要学着做,可恶。果然……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这种不坦率的地方也很可爱,几乎萌得她流鼻血。

「怎麽办呢?小小鸟,像你这麽可爱的万能小帮手,我真是愈来愈不想放你回去。」陵光的个子还比夜珠矮一点,每当她从後「偷袭」,他的後背就枕着某个软软绵绵、不该碰到的地方,书中满满的礼义使他意识到要避开,可是身子却僵住了,待在她怀里时、乖得不得了,任由薄薄的红潮蔓延到精秀的脸蛋,以至脖子。

「……不想放就别放,反正我也没有要走。」他小声咕哝着,手悄悄覆上她环住他双肩的手,惊喜地发现他的手已经跟她的差不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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