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想與妳一起虛度光陰 — 第六章、玫瑰與良藥(1)

来到拾光已经将近一个多月了,对於早上七点半起床根本轻而易举,我现在不用设闹钟都会自动在七点被阳光晒醒,而不怎麽讨人喜欢的公鸡会在五点就开始清着嗓子蠢蠢欲动,牠们似乎以为自己刺耳的声音真能把还没透出阳光的天空划出一丝光线。

今天也不例外,我抓起另一颗枕头盖到耳朵上,以阻挡那些刺耳的声音。但再怎麽死撑我最多就能硬撑两小时到七点,最後还是不敌公鸡的烦扰,抓着牙刷跟毛巾就往浴室里钻。

「早啊。」

通常在我盥洗完後都能见到江妈在厨房里忙碌穿梭,她跟江爸有一样的健康小麦肌,又娇小又纤瘦,话不多但很爱笑,看起来特别能干。每个早晨她都会在准备早餐时空出一句话的时间向我道早,而後便继续埋头处理手边的食材。

「江妈早安。」

语毕,我正要推开门出去时,撞见了秋榆令,每当我有「应该已经够早起床了吧」的想法出现时,他都会一脸清爽的模样出现在我面前。自从那天害我撞到头之後,我就再也没有见过秋榆令乱忙失措的模样了,他总是如此有余裕。

「早安,小桑。」就连现在看着我的大素颜也能给予一个大大的笑脸,真厉害。

「早啊。」

更厉害的是,我现在就算素颜见人都不会感到害臊了,以前太习惯自己天天上妆的模样,每次素颜都会觉得有些别扭,但现在的我却能自信抬头跟人对上眼并轻抿嘴角道早。

前几天我还会很坚持的画上底妆,但是宜兰的好天气也没有在客气,七点半的阳光一点都不温柔,打在身上又刺又灼,太阳毒辣程度可以在我进行小帮手第一项工作的扫地时,就逼得我用汗水把脸上的妆洗过一遍。

第二项工作是送餐,这时候进到室内好不容易把脸上的汗珠都滴乾了,虽然民宿占地不大,但是在渐渐加热的烈阳下从厨房到各处客人的房间来来回回送餐,绝对、绝对是项酷刑。连进到房间把餐点一样一样摆到桌上时能沾上一些房内的冷气凉意,都让我感到万分确幸。

这时候的妆大概已经被洗掉八成了吧,我们在客人退房之前大概有三十分钟到一小时的时间能吃早餐,我坐在电风扇前面把脸风乾,然後丧失灵魂般的把江爸煎的手工蛋饼一口一口塞进嘴里。

「宜兰很热吧?」就算电风扇被我遮了半个边,秋榆令还是能清爽如早晨那时向我说出这句话。

我转头眯起双眼看着他,「我觉得没流半滴汗的你没有资格跟我说这句话。」

塞了一口蛋饼後又将头转回风扇的方向,我能想像他在我背後莞尔的模样,这余裕多得令人烦躁。

更不用说在客人退房後我们进行第三项工作时,要先将客人吃剩的餐盘和餐点收拾到厨房给江妈清洗,然後更换床单、床套、枕头套,还要用吸尘器将所有尘屑与狗毛清乾净,再用拖把将整间房间拖过两遍,比较麻烦的浴室部分通常都是由秋榆令负责。

清一间就快耗去半条命,何况是遇到满房的状况,我当时认真觉得自己可能会死在宜兰,热死在宜兰。

所以化妆这件事我没坚持几天,之後都直接素颜出场,反正除了客人之外,这边动物的数量比人还要更多,牠们根本不在乎我是全妆美女还是素颜流浪汉。

「姊姊素颜也没有很可怕对不对,阿宝。」我扫落叶扫到一半就蹲到了地上,伸手摸了摸我在拾光很喜欢的小夥伴。

阿宝是一只母的黑色米克斯,又听话又爱撒娇,常常江爸说要好好在家看门就会乖乖坐在民宿门口的栅栏坐着,看到陌生人会起身警惕,江爸回家还会跑到门口迎接,是个很棒的小帮手,不像隔壁家的芭蕾都会对着外人乱吠又随处乱走,像我第一天来到这边一样被吓得不敢下车。

阿宝走到我脚边蹭了蹭,真是个可爱的家伙。

「姊姊为什麽要为难阿宝?」正巧出来搬桌子的秋榆令笑语。

因为胡言乱语被听见,我顿时感到有些不知所措,但当下反应却是先否认,「我哪有!」

他仅是莞尔没有多说什麽,固定好桌子之後,秋榆令也像阿宝一样蹲在我脚边,他伸出修长的手轻抚阿宝,我轻轻地收手,若无其事地起身继续扫地,我想尽可能的与秋榆令保持距离,他的行为虽然都是出於善意,但是心脏的节拍总是在我的意料之外,我得控制住这荒谬的情况。

虽然目前只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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