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淡水夕照 — 為什麼男主角好像都有病?

果真在阅读完几本思澄看过的小说後,他气急败坏来到医院咖啡厅,一通电话把我叫下去。

「为什麽男主角好像都有病?」

「你懂屁啊!这样才能激发母性啊!」我拉起嘴角,拿起他请我的咖啡,开始咬吸管。

「女主角为什麽都要这样委屈自己?说好听是善良,说难听是笨。」

面对这个质疑我实在难以反驳:「嗯……因为社会和我们都对自己有不切实际的期待?」

「还有为什麽男主角都要用强的?」

「基本上只要男主角又帅又有钱,对女主角也好,他要干嘛都行。不过也不是每一部都这样啦……只是刚好你家思澄喜欢的都比较传统一点。」

「你确定你们女生真的喜欢这样?」

「你确定你们男生真的喜欢A片那样?」眼看就要抓到他的把柄,我抬起下巴,用手比了个五:「一次50分钟?」

他语塞起来。

「那就是了,真的发生的话,我想应该没有一个女生会喜欢。但我猜大家应该都幻想过。」

「那,我到底该怎麽做?」他痛苦地摀住头。

「我哪知道?」我得意地拨了一下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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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胎的DNA检验结果出炉了,孩子真的是穆文的。

我跟若亭帮思澄提出告诉,因为罪证确凿,判决应该会很顺利。

但另外一件事情的发展,则出乎我意料。

张朝骏寄了验伤单的影本过来,他断了几根肋骨,还丧失左耳听力。

信封里另一张纸写着:「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普通伤害致重伤罪者,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为故意使被害人受重伤者,依刑法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可处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干!让他告啊!」我把两张纸揉成一团,往研究室的书桌上丢。

「老师,你知道三年是什麽意思吗?真被告了,你也没办法教书了。会跟张朝骏同归於尽。」以程把纸团捡起,再把两张纸理平。

「难道就这样放过他?」

「张朝骏可以声称自己只是强制猥亵,因为他只脱了思澄上衣的扣子,思澄那天也的确没有明确反抗,在法庭上很不利。

而强制猥亵只能处六个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就算老师的义愤伤害罪成立,还是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且只是猥亵就让人失去听力,显然不符比例原则,你的刑期很有可能比他还长。

若真的跟他玉石俱焚,可能老师还在牢里,他已经出来逍遥,到时候谁来保护思澄?」

以程理性冷静的分析让我的心越来越沉。

「所以我才说不能打人啊老师!」

「……你为什麽那天不阻止我。」我懊恼地摀住头。

「是老师你跑太快了,我根本就追不上。而且我一到现场,就看到思澄一直流血,当然先帮思澄就医吧?」

「张以程,你真的不是法律系的?」

「这不是常识吗?老师。」

「并不是,好吗?」我恶瞪他。

「如果不告他,不就为了避免我的刑期,牺牲思澄吗?」

对於这个决定,我还是很迟疑。

「不然老师,你都告诉思澄,让她自己选吧?你觉得她会想在法庭上告赢那个混蛋,然後看着你坐牢?还是放过他,让你陪在她身边?」

我愣了好久。

「老师,他失去了听力。」以程拍拍我的肩膀:「而且为了顾及自己的饭碗而不能告你。这就是对他最大的惩罚了吧?」

再多的後悔也没办法挽回了。

「法律,真是奇怪的东西……」我喃喃地说。

「他维护的不是正义,而是社会最基本的秩序啊!」

「你怎麽会这麽了解这些事情?」

「多亏了瞿老师吧!」他若有所思望着桌面:「那时候小芳受了委屈,我没办法接受什麽都不做,让这种事情过去。但仔细研究以後却发现,我能做的真的有限,还害自己差点毕不了业。弱者,始终是弱者,如果不是老师你在会议上帮我,他们可能还会继续拿着一些莫须有的罪名压迫我。」

「你不弱啊!」

「我哪里不弱?」他一脸不解地看着我。

你赢得了我的尊敬。

「第四章,重写!」我把论文丢回去给他。

「老师!今天就不能放过我吗?」他捏紧眉心。

「不行,为了让你变得更强。」

我抬起下巴,期待他能为所欲为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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