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愛,從回家開始 — 一純愛-3

国小暑假毕业,辛红乐被辛妈妈叫到桃园去陪她生病的阿嬷,突然和我断了所有的联系,我身边一直习惯身边有她作伴,她的短期离开,让我忽然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失落的感觉。

生活真的变得很无聊。

我第一次知道我身边没有她还真不行。

在国中的公布栏上,我看见和辛红乐竟然又同班了。

这是缘分吗?我笑了。

二个月後,国中开学的第一天,在学校走廊上,有个身材瘦高的女孩子偷偷从柱子後面跑出来,紧跟在我身後,最後还偷拍我的肩膀,笑到眯起眼睛甜美的说:「嗨!安齐扬。」

二个月不见,我吓了一跳,辛红乐原本矮矮胖胖的身体忽然抽高了,她竟然长到了一百六十公分,体重也下降了,她婴儿肥的圆脸消失了,下巴变得尖长。

她的後脑勺还是绑着小马尾,穿着白色衬衫上衣,水蓝色的短摺裙,露出漂亮的双腿,她直挺挺的站立在我面前,眯眯眼甜笑着送我一套手游游戏,让我惊讶到说不出话。。

认识辛红乐这麽久,我第一次我真心觉得她好漂亮。

「辛红乐,你变瘦了。」我傻笑的说。

「齐扬,我长高了五公分喔。」她举高手臂和将近一百八十公分的我比身高,她突出的浑圆胸部就要贴近我的胸部,我第一次产生莫名的脸颊燥热,心脏也跳的好快,两只眼睛左右斜飘,真不知道往那里瞧,心里念道:「她……的胸部好大,怎麽会突然发育的这麽好。」

「暑假的时候,你怎麽没有和我联络。」我别扭的问。

「我每天忙着照顾阿嬷,还要陪她去医院做复健……」辛红乐低头用手指拨拨耳朵边的凌乱的头发,有一点害涩的问:「那……你有没有想我啊!」

我双眼发直的盯着她耳朵到脖子的弧度看,觉得这种线条真漂亮,我又脸红了,心想:「我这麽突然变得这麽色啊。」。

上学几天以後,我发觉辛红乐在新教室里,意外受到男女同学欢迎,她还从书包拿出外国买来的巧克力糖果分给同学们吃,同学们更喜欢她了。。

竟然还有别班的男同学,在教室外面向她招手,只想和她说说话。

天啊!那个国小还是丑小鸭的边缘人小胖妹,上了国中以後竟然开始有男孩缘了,我心里有种酸酸的滋味,噘着嘴吃起没有理由的乾醋。

我忽然惊觉辛红乐是破蛹而出的漂亮蝴蝶,迟早会飞离我身边。

「这女孩是我的。」我心里有个声音告诉我。

放学的时候,辛红乐背着书包低着头,笑呵呵的玩着新款手机游戏,缓慢的走在我背後。

「辛红乐,以後走路不准玩手机。」我大声的吼她一句。

「喔。」她吓了一跳。

「你走在我後面,我很不习惯啦。」我再度大吼。她马上慌乱的将手机收到书包里,加快脚步和我并肩走在一起。

她还是这麽听话让我很高兴,我直接抓住她的手掌,和她十指紧扣往前走。她看见身旁的同学们用带着惊讶的眼神瞪向我们,本能抗拒的想甩开我的手,我却用力抓的更紧,冷漠的问:「你不是说过喜欢我吗?」

「喜欢……」辛红乐小声回答。

「那,我们正式交往吧,以後,你就是我的女朋友了。」我面无表情的说,却故意斜眼看着辛红乐咬着紧闭的嘴唇,却握着拳头开心到不停傻笑的模样,我可以确定她是我的人了。

「嗯!」辛红乐故做冷静,用手掌抓抓脸颊低头回应。

「以後跟我讲话不准用嗯,没礼貌。」我继续板着脸严肃的说。

「嗯!」她紧张的马上用手掌摀着嘴巴,改口回答:「我知道了。」

「你以後会听话我吗?。」我还是面无表情的问。

「会。」辛红乐紧张的大声回答

「很好,我以後只对你一个人好,你也只准对我一个人好。」我皱皱鼻头瞪她一眼,忍不住露出高兴的笑容。

「好,我只对你一个人好。」辛红乐咬着嘴唇也开心的傻笑。

我已经十三岁了,都读国中了,应该要花更多时间读书,继续维持学霸的位置,却还要在妈妈去夜市摆地摊卖衣服的时候,到辛红乐家的牛肉面店厨房,帮忙清洗碗盘赚钱。

说实话,我早就厌倦洗碗盘的工作了。

水槽里一堆油腻待洗的碗盘,总是让我心情很低落。

「洗碗,洗碗,我总不会这一辈子都站在这里洗碗吧,我家又没钱,我完蛋了,我看不到未来了。」我很不爽的边用力搓洗碗盘边碎碎念。

「齐扬,在我家洗碗只是暂时打工……」辛红乐又端了一叠碗盘站到我身边低声安慰:「你妈说你很会读书,我相信你一定会考上医科,将来当医生。」

「是啊,我只会读书,其它什麽也不会,我妈想让我当医生,可是我就是不喜欢读医科,我不想当医生。」我用力将一整叠油腻的碗盘丢入水槽里面,溅起巨大水花,吼叫式的大喊:「我只想赚大钱将来过舒服的好日子。」

「决定了,齐扬如果读医科,我就去读护校当护士。」辛红乐拿起抹布主动替我擦拭清洗後的碗盘,态度轻松的说。

「那我就偏偏不要读医科,我如果改读法律当律师呢。」我用手肘撞击辛红乐的手肘嘲笑的问:「你有本事也考上法律系吗。」

「那麽我就做替你提公事包的助理,好不好。」辛红乐毫不可虑的回答。

「我如果一辈子洗碗,就是没出息呢?」我噘着嘴问。

「那我也跟着你洗一辈子的碗。」辛红乐认真的说。

「笨蛋才会跟着我一起洗碗。」我斜眼瞪她怒骂。

「齐扬最棒了,无论你做什麽我都支持你。」辛红乐望着我傻笑,她的笨让我很无言。

我的手指突然被水中碰撞破碎的碗盘割伤,流出鲜红的血,她赶紧拿出药箱,用碘酒替我消毒伤口,还轻轻的在伤口上呼气之後,还贴上一张粉红色的OK蹦,然後用力把我把我推到一边,大声说:「你的伤口好之前,所有的碗盘通通交给我来洗。」

她的贴心动作让我心里感觉到暖暖的。

老天爷怎麽对我这麽好,竟然安排了一个,不顾一切相信我有一天会成功的女孩子,在我的身边做伴。

我情不自禁靠上前突然用力亲吻她的脸颊一下,认真的告诉她:「红乐,你放心,我一定会努力赚大钱让你和我妈过好日子。」

辛红乐睁大眼珠子,脸颊瞬间涨红,看起来好像个一颗发烫的苹果,非常漂亮,让我忍不住又靠上前亲吻上她湿润的嘴唇。

只是轻轻嘴唇亲碰的吻一下,我感觉水槽里面清洗碗盘的肥皂泡沫,瞬间变成了一颗又一颗的爱心小小泡沫,在我们身旁旋转飞扬。

在小小的厨房里面,爱情来了,我们的心很简单,就是认真的喜欢对方。

我和辛红乐完全不在乎校园里老师和同学们异样的眼光,我们就是一对快乐的国中生小情侣,

我们勇敢又大方的手牵手,一起在校园里散步,一起认真的在教室里读书,一起享受属於我们的美好青春时光。

有一天辛红乐突然迷恋上唱歌,又说很想穿脖子上戴着红领结的制服,我就拉着她想办法一起加入学校的合唱团。

辛红乐对读书完全没有兴趣,看到课本就想打瞌睡,只有玩电动游戏能让她精神振奋,她整天吵着要自组一队电竞团队去参加比赛,加入合唱团当然也只是一时心血来潮的喜欢和冲动。

从小到大无论读书或是做任何事情,我都是用认真学习的态度去做好每一件事情,所以加入合唱团我也是抱持非常努力的态度跟着老师学习唱歌。因为我想要获得掌声,不想被同学嘲笑,这是我个性上的顽固和坚持。

我不准辛红乐用打混好玩的态度加入合唱团的练唱。

「只是团体唱歌干嘛那认真嘛。」辛红乐抗议。

「既然加入合唱团了就不准偷懒,唱不好会被人嘲笑。」在教室角落,我开始逼迫她和我用手掌互相按压着对方的肚子练习丹田发音,然後张大嘴巴认真的练习唱歌。

我发现她唱不好我就打用手掌打她屁股,她反而笑到弯腰合不拢嘴,最後她知道我真的生气了,才开始认真练习唱歌。

我的国中生活非常枯燥乏味,我每天除了洗碗和努力用功读书维持学霸的位置,没有一件事情会让我感到快乐,拉高嗓门大声唱歌,竟然会让我感觉到一种发自内心的快乐。

有一天,音乐老师突然对着全体合唱团同学们说:「安齐扬和辛红乐唱得真好,他们两个人有天籁的美声,我打算挑一首适合对唱的曲子,让他们表演。」

我妈没有钱让我去学习培养兴趣的特殊才艺,老师突然的赞美,让我惊觉到原来除了读书,我竟然还有别的天赋才能。

在合唱团成果发表的表演的舞台上,我和辛红乐穿着结着红领结的制服,用天籁美声合唱「奇异恩典」,获得舞台下方观众热烈的掌声。

我的一整颗心快乐到好像脱离身体浮飘飞扬起来。

这种快乐,比考一名获得的掌声还令人兴奋。

「我的喉咙竟然可以唱歌,太棒了。」我只是个单纯的国中生,这是多大的震撼啊。

我连晚上睡觉躲在棉被里,耳朵边都还充满热烈的掌声带来的兴奋。

我开始更认真的跟着老师练习发音的技巧。

辛红乐知道我有想学吉它的想法,马上用存了好久的零月钱偷偷买了一把便宜的红色的吉它送给我,我们一起在面板上,用签字笔画了两颗爱心。

「红乐,我好喜欢唱歌,以後我去当歌手你说好不好。」我在她们家厨房边洗碗边哼歌的时候,突然脱口而出说。

「好,那我要做你的第一号粉丝。」辛红乐兴奋的用力点头。

这个傻妹对我说的话,永远笑到眯眯眼竖起大拇指,表示赞同。

太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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