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是刚上国中的时候,那是一切的开始,新的环境,新的同学,新的校园生活,以及首位的劲敌。
「啊,我的书包。」
「抱歉。」
叶宁樱,在我新买的书包上留下脚印的罪魁祸首,毕竟才刚买不到一个星期,就被人这样踩上一脚,任谁都会生气,好吧,也许只有我会如此暴怒,但还是会有人跟我一样生气的人存在吧。
「你是没长眼睛啊,你看,上面清楚留下你的脚印。」
「所以我不是已经道歉了。」
「你以为你那淡淡的『抱歉』就可以让我气消吗?」
「不然你要怎样?」
「我们来决一胜负,赢的可以向输的要求任何事。」
那便是一切的开始,那一天跟她决斗後惨败,隔天我又向她挑战一次,结果一样惨败,就这样日复一日,我在0胜844败的情况下继续向她挑战中。
「叶宁樱,来决一胜负吧,今天我一定不会输你。」
「今天比什麽?」
这是我们每天的对话,她虽然不甘愿,却还是接受我的挑战,实际上我早忘了自己向她挑战的最初理由,只是我不想结束这好玩的日子,即便我很清楚,她讨厌我。
隔天就是圣诞夜,我把她最好的朋友萧嘉颖给找来。
「你要我陪你演戏。」
「嗯,因为我无论如何明天一定要赢她,所以帮帮我吧。」
「我帮你有什麽好处?」
「文岳,与其在那偷听,不如过来听会比较清楚喔。」我『和颜悦色』的叫起躲在後面偷听的自家损友高文岳。
「真是,怎麽连我在偷听都知道。」
「这家伙明天给你使唤一天,如何?」
「喂,等等,怎麽突然…」
「成交。」
「喂,你怎麽这样就成交了。」
「那你要我怎麽演?」
「很简单,假装跟我告白就行了。」
「好,赌上我话剧社的名声,我绝对演到让宁樱以为是真的。」
圣诞夜当天,萧嘉颖果然没有辜负她话剧社的名声,要不是跟她串通好,我还真以为她在向我告白呢,总而言之,经过这麽长时间,我总算赢她一次了,虽然手法有点不光明。
我做出了晚上约会的要求,带她到一个空地,那里人烟稀少而且到处开满花,当我发现这里的时候就决定一定要带她来,但她没有雀跃,依旧是那副冷漠的表情。
「你就…这麽讨厌我吗?」
「咦?」
「我问你,你就这麽讨厌我吗?你心里是不是认为跟我在一起很难受!很不爽!对不对!你说啊!你究竟有多讨厌我!」
我真的很火,难道她就这麽嫌我烦吗?这麽讨厌我吗?我越想手就抓得越紧,在她打了我一巴掌时我才稍微冷静一点。
「对!我讨厌你,非常讨厌!」她哭着说,看着她流泪以及她说『我讨厌你』时,我才意识到自己对宁樱的感觉。
看着她跑走的背影,我不敢追,真是没用呢,就算我想安慰她,被一个自己讨厌的家伙安慰,也只会造成反效果吧。
到了圣诞节,她总算肯接我电话了,我跟她约在平常假日找她决斗的那个公园,今天就是最後一次了,我已经下定决心不会再烦她了,这样她是否会稍微不讨厌我一点。
「如果我赢的话,你就真的不会再来挑战吗?」
「是啊,所以你就快去找你的心仪对象。」
「就是你啊。」
「咦?」
「我心仪的对象,就是你,李枫桐。」这时我的脑袋有点转不过来,甚至怀疑自己听错。
「可是…你不是讨厌我吗?」
「是啊,我是讨厌你,你每天对我下战帖,让我的生活变的不宁静。」
「既然这样,那你为什麽…」
「因为我不讨厌这样的生活,虽然不宁静,但每天都过得很快乐,这也是因为你,再说了,如果我真的讨厌你的话,第一次赢的时候就可以要你别再来烦我了,所以,我很讨厌你,却也很喜欢你。」
这应该不是我在做梦,她真的向我告白,我摀着嘴想掩饰自己的喜悦。
「真是,这还是我第一次输的这麽开心呢。」我伸出手,「虽然我输了,但我还是要说,叶宁樱,我喜欢你,请你跟我交往。」
「嗯。」她笑着回握我的手。
2月14日,星期五,天气晴
「你其实也很喜欢宁静嘛。」她笑着对我说,会这麽说是因为我常常在那片长满花的空地小睡片刻。
那天圣诞节过後到现在也已经过了六年一个月又二十天,她现在是一名普通的粉领族,我则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小说家,时常为了小说内容跑来这里找灵感,然後不知不觉睡着,醒来时已经是晚上了,偶尔她会坐在我身旁等我睡醒。
「说吧,有什麽事要在这里谈,而且还是这种晚上时间。」
「别说的这麽冷淡嘛,你自从开始上班後可是很少来这里的,而且你公司到这里也有段距离,我才挑晚上的,虽然我们常常只有晚上才在这里见面。」
「是是,那你究竟有什麽事?」
「也没什麽,只是想跟你决一胜负而已。」
「决一胜负?好久没听到了,那麽今天比什麽?」
「比谁先脸红。」
「蛤?这什麽…」她话还未说完,我就吻上她的唇。
「你脸红了,所以我赢了。」
「刚才不算啦,哪有人这样偷袭的。」
「愿赌服输。」
「知道了,那惩罚是什麽?」
「惩罚是你要听我三个命令。」
「等等,哪有人这样的,用惩罚来增加惩罚数量。」
「没说过不行,是你从没想到。」
「狡猾的家伙。」
「那麽,第一个命令,我要叶宁樱你做我李枫桐的妻子。」
「咦?」她愣了半晌,真是,这种事有必要这麽惊讶吗?「你这是在向我求婚?」
「不然呢,我们都交往快七年了,说这话应该不迟吧,今天是情人节,用来求婚再适合不过了,要是错过今天就要等到七月七日了,那我可等不了呢。」
「所以我不能反悔罗。」
「怎能反悔啊,这可是命令耶,而且为什麽要反悔?」
「开玩笑的,第二个命令呢?」
「第二个命令是,直到结婚那天,你都要把这个戴在你的右手中指上。」我从口袋中拿出一枚戒指,将它套到她右手中指上。
「好漂亮的戒指,不过为什麽要戴在右手中指上?」
「因为那表示你已经名花有主了,这样就不会有人把你抢走,等到结婚那天我再把它戴在你左手无名指上。」
「呵呵,你的占有慾还真是表露无疑呢。」
「你别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我可是很害怕你被你们公司那群家伙拐走耶。」
「你想太多了。」这时她拉住我的领子,吻住我的唇,「这是你刚才偷袭我的回礼,醋坛子先生。」
「真是,居然被你反将一军了。」我搔搔头笑着,「欸,我可以说第三个命令吗?」
「悉听尊便。」
「今晚…就让我尽情吻你。」说完我再度吻上她。
「讨厌的家伙。」
「却也是你最爱的人。」
我不讨厌你,因为跟你决斗很有趣。
我很喜欢你,因为跟你在一起很快乐。
无论你是否讨厌我都无所谓,我只想在你身边吸引你的注意,谁叫你是我所爱上的人。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