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想念妳的四十七天 — 第七章 第二十天(2)

威廉走向前去按了一下华德的颈动脉,确认他已死亡。古拉公爵看到这一幕几近昏厥,莱恩急忙搀扶住他。一时间,每个人都用着不同的表情或动作,呈现出自己的哀伤,唯独艾伦脸上的表情特别怪异,那是种恐惧夹杂着不安的表情,他嘴里喃喃地说,黑熊的传说果然是真的,还说他真的听见了黑熊的叫声。

族里世代相传,这丛林里有个守护灵,他会化成黑熊的形体,守护着这片森林,专门惩罚贪婪的狩猎者。

凯莉抑住感伤,大胆地走向前去,不顾旁人的异样眼光,把华德的遗体检查了一番。接着说,这是枪伤,凶器应该是他的那把猎枪,由伤口的大小和血液的喷溅程度判断,是被近距离开枪。现场也没其它打斗的痕迹,推估为熟识的人犯案可能性很高。莱恩是最後一位看到华德的人,经由他口述的时间和地点,以及遗体肌肉僵硬的程度推估,死亡的时间极可能落在比赛要结束前的半个小时内。

其它人进去勘查了那个石洞,那是个深度只有三米的洞窟,里头空无一物也没有人藏匿过的痕迹。

凯莉摊开华德紧紧握在胸口的手掌,从中露出了一条被染成血红的手帕。众人一阵惊呼,皆把目光投向艾伦。因为那是艾伦的手帕,手帕的角落还刺有他名字的缩写。

艾伦急着辩解说这一切太过荒谬,他虽然不太喜欢华德,但还不至於会做出手刃手足这种大逆不道的事,接着又道出其他人和华德间的嫌隙。瞬时间,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相互质问,纷纷道出一些古拉家不为人知的秘密。

凯莉向管家借来狩猎场的地图,并要艾伦、威廉、琼斯、莱恩、彼德清楚交代自己每个时间点所在的位置。就他们五人的证词当中,莱恩和艾伦没有不在场证明。不过就种种迹象来说艾伦的嫌疑更大,且就行经的路线来看,艾伦选择的路线较靠东边,在案发时间点的路线和华德有交集,他也坦承他有经过案发的石洞,且从那折返回程,琼斯则是在艾伦刚从石洞折返时和他相遇。琼斯说他大约在稍早二十分钟前看到华德往石洞方向前进,但艾伦却说一路上都没看到华德。

威廉走的路线则是和华德背道而驰,是三个人中较靠西边的路线,这点由他的猎物遗体所在位置可以验证。不过,他会选这路线还有个原因,就是为了避开凯莉为他准备的作弊工具。琼斯、莱恩、彼德这三名计分者都清楚交代每个时间点在哪拾获猎物遗体,位置、时间和艾伦、威廉所陈述的也都吻合。三人中除了华德的记分者莱恩外,其它两人就位置上来说并没有足够的时间行凶,因为琼斯、彼德都一直处在艾伦和威廉後方的位置。途中虽然遇到大雾有分散行动一阵子,但就位置和动机来看还是艾伦的行凶机会最大。

正当大家几乎一致认为艾伦就是凶手的同时,凯莉看着地图凝滞的眼神忽然为之一亮,她再把目光飘向某人身上的穿着,还有一旁装满猎物遗体的马车。她像恍然大悟般的往东南方跑去,威廉见状也紧跟在後头。此时,四周的雾气渐渐散去,约莫跑了十五分钟,她走向一面岩壁前拨开层层枯枝,露出了另一个石洞口。

凯莉急促的喘息还未缓和,便转头对威廉说,她大概知道凶手是谁了,从刚的证词里,他们当中有人说了谎。

余可馨的剧本写到这里便没了下文。

我反覆阅读里头角色的每句对白,试图找寻藏匿在文字里的每个细节,同时也用大脑临摹着余可馨的思维。心中虽然存在着不同的假想,但没有一条明确的思路可以贴近余可馨的思维,看来庸俗的我至今仍旧猜不透她的心思。

我用力搔了搔头,头皮屑在眼前片片飘落,我感觉到自己正在凋零。我已经才思枯竭地在书桌前坐了九个小时,且毫无进展。这时肚子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看着墙上的时钟,已过了午夜十二点,同时也想起自己还没吃晚餐这件事。

我穿上外套,戴上帽子,步行到离住处最近的豆浆店。

虽然过了十二点,但那间店的门口还是门庭若市。走进店里,我随手在柜台夹了两块烧饼和饭团,便朝着一个最近的坐位走去。才刚往前踏出三步,一个不留神,便踩到地上的酱油污渍,脚跟着滑动了一下,一块烧饼就这麽飞了出去,掉落地面时还在地板上转了一圈。

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恨最可怕。我记得余可馨问我什麽恨最可怕时,我是这样回答她的。她则是跟我说,比起积怨已久的恨,她觉得由爱生恨的恨更可怕。因为当爱情无法变成人们想要的样子,它便会慢慢被扭曲成另一种极端的情感。这样的情感渐渐会形成某种病态,总会让人做出脱序的疯狂行为。

像是杀了对方吗?这是那时存在我心中的疑问。

顿时间我的脑中闪现了一丝灵感,对余可馨的剧本结局突然有了一点构想。正当我专注着思考其中的细节时,尤崇凯和一名女子走入了我的视线内,并在我前方的座位坐了下来。

这名女子和上次我看到的并不是同一人。他们点了一碗豆浆、一杯奶茶还有火腿蛋饼和油条。他们很亲昵地相互喂食,像是动物频道里某种生物传递食物的一种仪式。

这样的画面倒挺吸引我的,於是我拿起了手机转过身,又以他们为背景拍了几张自拍照。我自拍时脸上皆无表情,和他们欢愉的表情成强烈对比。

照片中的尤崇凯就算张大嘴巴吃着油条,还是能一眼就看出是个帅哥,而且是个零死角的帅哥。如果能和这样的男生共享余生,会是一件人人称羡的事。我想大家都是这样想的吧。噢,我指的是大部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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