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傭兵小姐惹不起 — 『貳柒』 - 我用金錢換一個想要的未來

「索利罗山.....啊!」

原本呆滞的法罗米先是摸摸下巴的思考数秒,忽然想起什麽的大叫一声,害得里丝人都还没开始认真详读,就被他的声音给中断思绪,回头瞧看这小子又发生何事。

「你知道什麽吗?」

「那个地方我有听过,不,是每个人都会听过,就在奥提亚大陆的西南处,很深山,非常深山的地方。」

法罗米要里丝快点想想她的童年,是不是有一个童话故事就是在描述索利罗山。

海神世界充满无数个零散岛屿,其中有两个内陆面积较广,地形走势有深山有野林,放眼望去看不见海的地区比比皆是,世人称之大陆岛的境地。

奥提亚,圣尼约索,两座古大陆岛,若以出名程度言之,则是奥提亚,它为海神文明与神话的起源之地,关於这片大陆的各种内地传说,千百年以来一直都带有神秘的风气和世俗畏惧的力量。

不管是大到惊人的猛兽,能化作怪物的宗教异徒,狼头人身的谜样种族,能诞下金块的池塘大鳟鱼,引人迷失森林最後寻得宝藏的鸟禽啼叫,百年树木群会在一夜之间消失,如果不听爸妈的话就会被森林的黑老虎叼走等等,一堆都是人们自小就听过的床边故事。

不光是故事,有的情节甚至後来被写成童谣来加深阅读的印象,里丝经由法罗米提醒,脑子还真浮出一个琅琅上口的儿歌。

她看着法罗米,法罗米也看着她,两人嘴巴突然都有点痒痒的说。

「要唱吗?」

「好呀。」

预备,起!

「索利罗,索利罗,索利罗山有个窝,窝里有个锅,一个老巫婆,索利罗,索利罗,索利罗山不能走,走错就惨罗,巫婆抓你走。」

唱曲完毕,两人自己给自己鼓掌,庆祝彼此拥有一样的童年。

奥提亚大陆岛里最有名的传说,就是索利罗山的巫婆村。

这个故事是描述传闻曾经有猎人在索利罗深山里,目睹过有一群身穿深色长衣的老婆婆,她们面相丑陋可怕还拥有魔法,村子里到处种满药草,每一个屋子里都有一个炼药的大汤锅,一旦被发现就会被投入锅中变成炼药的材料。

这时好奇宝宝法罗米有话要问了。

「所以那个猎人是死还是活呀?不然他怎知道被发现就会被煮?可是死了就没办法把故事传下去呀,难不成他在豪小掰个童话骗人?」

「你小时候一定被打的很惨,因为你超烦。」

就是有法罗米这种白目,现在的小孩子才会越来越不可爱。

「吼!怪我干嘛,谁叫这个地方这麽引人注意呀。」

是呀,没想到花名册居然会把这个地方写进去,还有那个坎德菈,她没事住到那边去做什麽?

「......难道。」

姊弟俩再次对视瞳孔,心怀一致想法。

「姊,她该不会是女巫婆吧?会煮人的那种。」

煮你妹,不要讲干话啦。

里丝不希望弄的太复杂,她回过头,保持平常心的阅读有关坎德菈的叙述,谁知果不其然,开端第一句就验证了法罗米的带屎嘴。

坎德菈,居住在奥提亚大陆岛西南地,为长期隐身索利罗山森林的巫者,专攻药草炼制数年,近年来成为巫者领袖。

婚姻方面,与出身猎户的夫婿尤若帝结褵多年,育有一女。

比起达那斯的瑟雅议员,住在山上的坎德菈身家背景明显简化许多。

只不过她的身分,她的身分也写的太老实了!这摆明就是让童话成真呀!现在是想逼死谁?

坎德菈不只是女巫,她还被标记是最大尾的女巫,寻获等级远远比过养尊处优的瑟雅。

干,好好一趟寻人旅程非得搞的这麽刺激?千里迢迢跑到深山就是为了给人炖肉!?

这真是天大的笑话,我的亲。

童年的影响力可不浅,有关於巫婆事蹟的想法不停在干扰里丝的大脑,怎麽说心中都有一丝尴尬的疙瘩。

她左思右想觉得很不对劲,双手继续仔细翻着瓦克夫的衣服想要找出有没有其他的线索,结果剩下的除了法罗米喜爱的钱袋跟一块令牌,就什麽都没了。

里丝一脸失望,手里拿着这块写着十号的圣剑佣兵令牌,也仅是不经意的瞥过一眼就扔到旁边,心想这个瓦克夫已经被她打死,再留着也是无用。

「唉。」

里丝叹了一口长气,有一种不是很愿意前往的想法。

她光明磊落大大方方什麽都不怕,就是纯粹不喜欢这种装神弄鬼吓唬人的民间传闻。

「我们先出去再说吧。」

里丝把钱袋交由法罗米保管,先低声悄悄开门,在埋伏行径中又灭掉两个留守的看门狗,领着法罗米翻墙而越,终於离开差一点就归天的密诺斯赌场。

回失落之神的路上,法罗米耐心点着刚刚打劫来的总收,一脸嬉笑的满足这笔多收的小财,算算虽然没有一百万丰富,但两个坏蛋的抠抠加起来至少也能让法罗米爷爷获得十万左右。

有总比没有好,至少能让这一阵子的伙食吃香喝辣了。

得意的法罗米哼着歌再次跳起蝴蝶飞舞,他拉着里丝的衣服报帐这些金饰当一当能给她两万,又说里丝救他一命,论情论理也应该多添一些礼数才不枉费这恩情,於是开价两万零两百,问里丝可不可以接受?

说真的,与其给她多那两百,倒不如拿回去塞自己屁眼自爽,若依平时里的脾气,里丝会把法罗米重新丢回去赌场自生自灭,等他自愿吐出三万来个五五分帐後再谈结论。

可,侥幸的是里丝现在把心思全都放在这名叫做坎德菈的女人身上,於是分心了法罗米的话,白白让他多赚一堆钱进入狡猾的口袋。

「等等你可别又得意忘形去跟芙妮菲分享这件事。」

「为什麽?」

他本来还想买个礼物送给芙妮菲姊姊,以表答谢她的赞助之恩呢。

「瓜怂!别忘记你可是拿她的钱去赌博,还差点被杀掉,今早就已经为我担心过了,现在你还想再让她不安一次?现在弄的这麽晚她一定会问原因,我们得快点掰个理由唬弄过去才行。」

「啊!对吼!我没想到那麽远,还准备回去讨拍拍说自己多可怜呢。」

「不只是买赌票这件事,连同发现花名册的事也绝对不能提口,就当做这整个过程完全没发生过。」

「当然,你跟我都不能说!何况接下来我们要去找的目标是可怕的女巫,芙妮菲姊姊一定听到就马上昏倒,隔天醒来逼我们去吃药看精神科,到时我们想走都难了。」

没错,两人要有共识才能办好事,这个默契是有了,但要拿什麽去圆法罗米晚归的谎呢?

此时里丝看见失落之神的沿山小径道路,恰好有潺潺山泉流过。

「哈。」

一个念头猛然闪过,里丝不急不慌的抓起法罗米的衣领,带着他靠近瀑布水池,接着一丢,把亲爱的弟弟给无情的扔进去漱漱口。

只见扑通一声,法罗米莫名其妙沉到最下方,等一回过神,开始拼了老命的朝上游进,没过几秒便浮出水面寻找害人不浅的佣兵里丝。

「干你娘!有病呀!好冷!好冷!快拉老子上去!」

「全身都湿透了吗?」

「湿到我的蛋都缩小一倍了!」

就算是夏天,北山夜里吹着山风还是很有凉意,谁会没事选在这时入水呀?

「等等就说你不小心跌到泉水里,抓不牢石头被大水冲到山脚下,在回家的路上正好被我遇到知道吗?表情尽量可怜一点,好好给我发挥你的口才本领。」

失落之神水脉丰沛,到处都有大小泉流供人饮用,会发生落水意外的可能性非常大,这一点芙妮菲应该会认同谎言不起疑心。

说到这位委婉含蓄的漂亮姊姊,自从里丝离开妓院後,她茶不思饭不想总是坐立难安,於是点了一盏灯,与保镖一同候在大门口等待两人归来。

就在守夜的保镖提醒已过夜半十二点,要不要再多派些人外出找找时,山径里就传来法罗米的吆喝声,她立即抬头仔细远观,在一片模糊漆黑中看见高举双手挥舞的弟弟以及佣兵妹妹平安回家,心中大石总算是坦然放下的赶紧迎上前去。

「是跑去哪了?怎全身都湿淋淋的?受伤了吗?你是在哪找到他的?我等你等了好久,是想吓死姊姊吗?」

芙妮菲老妈子唠叨上身,开口就是不停追问,但幸亏问话的内容都离不开里丝跟法罗米一早就计画好的话题,因此两人回应起来丝毫没有走心。

「就半路口渴想喝点泉水,脚边一时没注意就滚到水里冲到山脚底下,幸好我会游泳,嘿嘿嘿。」

「什麽?也太危险了。」

「我在下山的半路遇到他,看来是没受到什麽皮肉伤,倒是一路上说他冷的发抖,想要喝热酒,还拼命在喊饿。」

芙妮菲抚摸法罗米的脸颊心感可怜,正想再说些什麽时,里丝见状便适时插嘴,要芙妮菲先准备一套男装给弟弟更衣,再取一些食物与酒让挨饿受冻的家伙果腹以解当务之急。

法罗米嘴巴也很谨慎,在大吃一顿之後,装做昏昏欲睡的知足模样,找个疲惫的藉口就快速离开芙妮菲的视线回房歇息去,成功避开当夜的追问。

里丝也一样,宣称一早得起床去看榜,跟着法罗米的後头离去,独留芙妮菲一人有闷却找不到机会讲,最後自我安慰的想想,反正亲人都回来了就好,於是作罢不再追究这件充满疑心的事。

隔天早晨,里丝一如往常的拉着法罗米陪她去神殿看赛程图,结果等新的榜单出现时,两人的下巴再度落到地板上,心想这世上所有的巧合居然在两天之内都被他们姊弟给碰上。

最原先的轮回是这样的。

法罗米在闲晃时发现有人贩售赌票,他赌了里丝会胜利。

里丝後来真的赢了,他去领钱时结果被预谋的佣兵瓦克夫当场捉住。

他被像是犯人一般关押囚车运到密诺斯,里丝捡到他挣扎时所掉落的黄票根。

击杀贼人完,她们发现花名册与令牌。

今日,里丝的对手竟然就是瓦克夫的十号。

「.....姊。」

「干嘛?」

「你知道比赛规矩吗?」

「我知道。」

站岗佣兵所叮嘱的事,里丝从没忘记过。

一场比赛,不战而胜的原因有很多。

在比赛以前,最好都别让他人发现你的数字,也别告诉别人你有参赛,否则容易引发人为因素所造成的伤害。

遇到的对手如果较没品的,会趁着夜晚就把人做掉了,用来提升晋级机率。

啊,原来我是那个没品的佣兵呢。

里丝搔搔头的叹出一口气,认为她心中的小秘密或许永远只能跟法罗米分享了。

「不管受伤还是死亡,只要对手没准时出现在竞技场内,他的对手就能不战而胜。」

这是百年以来的铁打规矩,言下之意就是说。

「你赢了,恭喜获得第三等圣剑佣兵。」

法罗米在里丝的耳边,提前祝贺自己的姊姊获得荣耀。

下午两点默默到来。

里丝看着空无对手上阵的竞台,心里满是说不出口的复杂心情。

她一直在想,这两场比赛似乎都赢的不算主流,可又能如何,命运有时就是很爱开玩笑。

人在观众席的法罗米有着一样的故事,这一刻他终於忍不住笑意,皱着眉头的他,不畏周边异样目光的自顾仰天大笑,用又怨又乐的冷暖心态去笑话这种造化弄人。

他很庆幸自己能死里逃生。

他在遇见里丝之後,每一天都过的无比精采。

虽然没有以前的大富大贵与公爵赐予的尊贵头衔。

但。

不後悔。

或许这就是他一直向往的青春。

他好喜欢里丝姊姊。

真的是喜欢的不得了。

唉。

如果没有发生昨天遭劫的事情。

今天的他。

或许便能摇身一变,成为亿万富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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