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明年今日 — 十三

转眼间凉秋已经过去,今年冬天来得特别早,上海下起了今年第一场雪。

「小铃!」一过中午,周易枫踏进麦家大宅。

麦小铃一见是他立刻放下手中报刊。「怎麽来了?」

「我大妈煮了汤圆,叫我拿来给你跟伯父嚐嚐。」怕汤圆冷着,他还用身上大衣兜拢着保温。打开盒盖,她眼睛为之一亮。「好漂亮!」

七八颗汤圆在黑糖水中一颗颗挨着,有白有红有绿有黄,每颗颜色都不一样,她第一次看到色彩这麽缤纷的汤圆。

「你身子虚冷,大妈特地交代我要给你吃姜黄跟红枣口味的。」麦小铃听了脸色一变。

她身子哪里虚冷,她一年四季最爱吃的就是西瓜跟喝冰凉退火的饮料,最讨厌就是姜,姜母茶她连闻都不敢闻。

「小铃以前天气冷就睡不着觉的毛病已经改善不少,现在我看她都是一觉到天亮。」麦学明从二楼步下楼梯,笑意盈盈。「这麽有心,代我谢过周夫人。」

不搭话,她接过易枫盛的汤圆吃了起来。她有印象,母亲冬天每天睡前都要喝上一碗姜茶才能入睡。

「小铃,我过两天去北京,好些年没去了,你之前每年都在吵着要去喝旅店外的红豆汤,这次要不要一起去?」

他之前每年到北京都会带着还小的女儿一同前往,他忙也不知道女儿是什麽时候喝过红豆汤,不过这一隔就是七八年,不知道她锺爱的摊子还在不在。

麦小铃心脏一跳,北京、红豆汤,她自动将这段话跟母亲口口声声念着的,跟少年相遇的那一段回忆连结在一起。

是吗,是这样吗!母亲怎麽没跟她说她後来有回去过?

「可是过两天学校内有活动,小铃你不是已经报名了吗?」其他学校校务长要一起开学务会议,他们大半年前就报名学习助理了。

「这样啊,那你就别怪我不带──」

「我去!」急忙出声,她召来两人疑惑的目光。

「我是说……我这麽久没到北京,以前的印象都不见了,趁现在去走走看看也不错啊!易枫,学校那边就麻烦你帮我请个假好吗?」

周易枫一笑,她果真爱玩。「当然可以。」

麦小铃心中另有打算,什麽红豆汤,她根本喝都没喝过!虽然那不是属於现在自己的记忆,但她内心却想去看,去看会不会有那麽一丝机会,让她遇见那个母亲想了一辈子的人。

白雪皑皑,一大早从旅馆出来,她拉紧身上的厚外套,寒风卷起地上的雪花,刺骨的冷还是直钻入骨头里,冻得她鼻头通红。

昨天到这里时已是晚上,父亲行程很满,下午就要赶回上海。

「请问一下,这里以前是不是有一个卖红豆汤的摊子?」爸说他们每次来都是住一样的旅馆,这里就只有一条街道,摊贩不多,但她却遍寻不着。

「红豆汤啊,我想想──」老人穿着单薄衣裳,一点也不觉得冷。「好像有,以前都在那个位置的。」

依着老人指示,她走向斜对面一处墙角,但绕着原地看了几圈还是一无所获。

心念一动,她拐进旁边巷弄内,这里墙边摆了很多大石头像是造景,但一景一物全被新下的白雪完美地覆盖,盖住了昨日以前的痕迹,她什麽都不知道也找不着。

突然几滴雪花溅起沾在她脸上,孩童嬉笑声飘进耳。

「哈哈哈,打不到打不到,连累别人一身湿。」

定睛一瞧,几团小雪球整齐的排放在废弃宅院的门槛上,几个小孩绑着冲天炮头发,穿着厚重的棉袄站得远远地,人手一支弹弓,正在比谁技术好一弹就能将整粒雪球射下。

他们正嘲笑着站在边边,看起来年纪最小的小孩,他两脸通红似乎是怕她生气而不知所措。

麦小铃玩心大发,举步朝神色困窘的小男孩走去。

「来,我教你,包准你百发百中。」拿去小孩手中的弹弓,她退得更远,半蹲着身子拿起在眼边眯眼瞄准。

「咚」一声雪球应声而倒,石子还击中门板发出响亮的声音。「有没有看到,这是要──啊!」话没说完一颗大雪球就迎身砸来,他们竟互相打起雪仗来。

「打不到打不到,被打到的喝凉水,哈哈哈。」这些小孩怎麽立刻变心打起雪球来,亏她这麽认真在教他们弹弹弓。

见自己也在他们的行列里面,麦小铃不甘示弱,抓起雪球回击。

这巷子通着另一边的大街,她追着小屁孩绕了一圈後追出巷子,与两个黑衣人擦身而过。「一个都不准跑!」

孩童们更加兴奋,转头发动攻击,她闪得快却没发现雪球全被身後而至的男人接收。

来到一处石台,男人一身黑,伸出大衣口袋的手戴着手套,不甚在意地拨去身上残雪及石台上的白雪,石台上隐约浮现出两个交叠的陶碗形状,他放松一笑。

在另一边石阶坐下,男人眼光从没离开过那两个陶碗,像在守护也像在等待。

「对了,明年十二月这个时候我爸肯定还会再来,我们就约那时好不好?」她的话就像是昨日才说给他听一样,他记得清清楚楚,但她肯定是忘了。

「哈,换你打不到了吧!」

「大姐姐别跑!」

嬉戏声随着追逐远去,他记得在他餐风露宿的日子,也时常听到小孩子的戏闹声,脚步声总是在他眼前耳边掠过,从不会有人注意躺在白雪下、满身污秽的他。

直到遇见她。

几刻钟过去,有人走到他身旁。「于先生,时间已经不早,我们该出发了。」浏海刺着他的眉间,深沉的黑眸波澜不兴。

从大衣内袋拿出两个小尺寸的白色羊毛手套,上头沾着灰黑色的污垢,他曾试着要洗乾净,却怎麽洗都还是会有痕迹在。

将手套放在陶碗旁,棉袄他放在家中衣柜,改天再叫人带来一起放在这里。

这是他最後一次来了,她忘了也好,这样才不会让他无时无刻都在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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