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我很羡慕在咖啡厅写作的行为。
那个时候,我还在使用原子笔和笔记本写小说。一有时间就趴在桌面,用着自己绝对称不上优美的笔迹一个字、一个字地将脑海的画面化成文字,捏紧笔杆,用力刻划在16K笔记本的横线当中。
小指到手腕的位置总是沾着浓淡不一的蓝色墨迹,虽然有作为努力痕迹的笔茧,但是看在国中生的眼里,指甲旁边的软软肉团自然比不上待在清幽静雅的咖啡厅内、一边听着轻柔钢琴音乐一边敲打键盘。那幅画面是向往,是理想。
当我成为高中生之後,作为入学贺礼,得到了生平第一台笔电。
那是从亲戚那边得到的二手笔电,小小的,贴着产品标签的边缘塑胶膜微微掀起,光是开机就要跑上三分钟的时间,登入信箱更是要跑上十分钟以上,不过对於当时的我而言,只要有打字的软体就足够了。
那台笔电陪伴了我超过十年的时间,经过高中、大学到出社会,话虽如此,我带着它到咖啡厅的次数却不会超过三次。
如果在外出的时候碰撞、敲打到就不好了;电源线也很重;搭车出门的时间就可以打上几百字了;咖啡厅如果人太少会很尴尬,如果人太多又会顾虑到用餐时间;倘若店员大声聊天就更讨厌了,就这样用着各种理由说服自己别去实现小时候的向往。
作为奇妙的折衷,倒是曾经在速食店打过小说。
花费不少时间才找到有着插头的座位,一边担心着使用插座的行为会不会被店员警告或是被收取额外费用,一边小心翼翼地凝视着笔电开机的漆黑画面,我坐在儿童游戏区的旁边座位,背靠着墙,让萤幕面对墙壁。
虽然脑海那些不着边际的担忧没有成真,然而注意力完全无法维持。
一会儿在意隔壁座位身穿西装的大叔不停咳嗽,一会儿注意从面前经过的店员小姐或端着托盘的年轻情侣。双手放在键盘有不短的时间,稿子却迟迟没有进展。早已吃完的汉堡塑胶纸被揉进薯条盒子里面,搁在手边。
记得那次,我待了半个小时就回去了。
根据亲身经历的结论,打字还是待在自己的房间最好,不必浪费搭车时间,不必担心途中下雨会让笔电淋湿也不必在意旁人的目光,盘腿而坐;摇头晃脑或突然站起来绕着圈子走都无所谓。
向往的理想最终也只是理想而已。
当然,此刻的我依然向往着在咖啡厅写作这个行为,不过也明了这麽做所必须付出的行动和代价。两相权衡之下取其一,就只是这样而已。
待在桌面、书架都堆满书籍的房间内,夏天热得只是坐着就会流汗,冬天则是必须拿棉被当成披风包裹住自己,在滚轮椅上盘着双脚,如果浏海太长就用不晓得哪里找到的发夹会鲨鱼夹往上夹住,用着与小时候规划的美好形象相差甚远却舒适有效率的方式持续写作。
就像那些会出现在漫画留白当中的台词。
有些支离破碎,有些言不达意,却可以烘托出气氛一样。
学会妥协并且变得懒散的我依照自己的步调,不疾不徐地营造出此刻的理想。
那些写满潦草字迹的笔记本被放在书架最上层。我不再有过将笔电带出房间的想法,就让它待在桌面的那个固定位置。书签页存了好几组歌单,手边总会摆放着固定几本作品,偶尔是《金米糖洒落的地方》和《爱无比荒凉》,偶尔是《六百六十円的实情》和《少女不毕业》,不过在塑胶观叶盆栽旁边一定放着《猪排咖哩的日子》。倦了、累了就直接往旁边的床铺倒下,缺乏灵感的时候就拉起鲨鱼布偶,双手牵住牠的鱼鳍,按照背景音乐的旋律绕着圈子走动。
接着或许是大学同学在群组内讨论着团购茶包,或许是偶然在储物间找到一个忘记何时收到胖胖的、鲜黄色的马克杯,或许是在目录看到特价品的缘故,诸多的或许和心血来潮交错,在不知不觉间,笔电旁边总是放着马克杯这件事情也变成理所当然的日常。
由於家里找不到搅拌棒,只好拿果酱抹刀作为代替,顺时钟搅拌完之後倒入牛奶作为收尾。简单明快,从撕开茶包开始计时也尚未经过五分钟,其中还包含了发呆的时间。
夏日午後,今天的笔电旁边也摆放着胖胖的、鲜黄色的马克杯,微微冒着幸福的热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