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mefortheGloriesofthisWorld;andsome
SighforthePropheet’sParadisetocome;
TheWorldlyHopemensettheirHeartsupon
TurnAshes-oritprospers;andanon.
※
──亚历山大,跟随你,使我深信你将万世流芳。我祝福你有好的子嗣,好的王储,我祝福你…只是我不禁害怕,在你娶妻生子以後,这一切将有所改变。
──赫菲斯钦。你是我的至爱,这世上,我只信任你一个人,你对我诚实,也教会我对自己诚实。赫菲斯钦,这世界不会改变,而我对你,亦永言不变。
§永恒之国─TheKingdomofEternity─§
他见识过世界上最高的山还不满足,总觉得世界的尽头或许只在一步之遥,所以他从不愿放慢士兵的脚步。士兵们心有罣碍,或许是他们美丽的妻子,聪明的孩子,或是分封得到的万贯家财,在这生死不定的战场上,只要能再活着与之重逢,就是要他们前赴地府都值了。
亚历山大无从体会这些。
他拥有整个移动的帝国,并为此自大,深信这些壮举前无古人、後无来者。刚愎自用使他毅然决然东赴印度,造成他一生中最大的错误。
那一战,杀的人很多,死的人也很多。直到喷溅的热血将他的视线染成一片鲜红,视觉逐渐模糊,听觉浑沌而蒙胧,他冒死攀登的山、流汗走过的沙漠、追逐过的雨林……开始如走马灯般,一幕幕掠过眼际。
最後,记忆停留在一个布满星辰的夜晚。赫菲斯钦与他并肩站在军帐外,仰望着天际的一抹残月。巴戈阿斯说,亚历山大追寻他的真爱,就像是征服世界一般,路途漫长而脚步蹒跚。但至少在这一刻,亚历山大相信他的爱就在身旁。
从赫菲斯钦的侧脸,能看见精致而小巧的鼻尖,有星光点缀其上,他有一双英气的眉,一对水灵的眼,亚历山大看得慢慢出神了。从小到大,赫菲斯钦总是为他义无反顾。在贵族的酒会上挺身而出、不畏权贵;在腓力二世被刺身亡时力排众议,立刻替他戴上桂冠;他为他出生入死,不要地位、不要钱财……
『你又歪头了,亚历山大。』当他侧过头来看着赫菲斯钦时,只见银灿灿的月光为赫菲斯钦一身孔雀绿烫金滚边长袍,喷上一层熠熠生辉的银雾。赫菲斯钦笑着说:『这是你的习惯吧。』
赫菲斯钦的影像逐渐与眼前模糊的人影重叠。如今的赫菲斯钦没有笑容,他的脸上、手上全是血。亚历山大不知道,这究竟是因为他的眼睛流血,才会看见这地狱般的景象,还是这根本不是错觉,赫菲斯钦早就伤得太重。
「亚历山大──!!」
赫菲斯钦的怒吼,混合着悲绝、伤痛、倔强、不甘……在亚历山大的耳畔回荡,响彻了云霄,啼血似的声声呼唤,在金戈敲击的嘈杂沙场缭绕不绝。可惜,亚历山大还是缓缓阖上了眼。
电光火石间,数排马其顿铁骑冲上前救援,在王的四周围成数道防护,王的中箭落马竟使得心生退意、军心涣散的军队再次团结。
赫菲斯钦紧攒着亚历山大的手,贴上自己的胸口。亚历山大隔着一层冰冷的盔甲,无法摸见赫菲斯钦的心跳,只能依稀感受他掌心的温度,因为流淌着鲜血的缘故,异常的火热。
依稀……
※
向君王跪拜是波斯人的习俗,而马其顿人向来不齿如此。有些小人说赫菲斯钦是亚历山大的宠臣,他愿意为亚历山大跪拜、是个没有自尊的人。人们的猜想错了,在回到巴比伦以後,只要能感动天神,让赫菲斯钦康复,亚历山大情愿跪倒在赫菲斯钦的一身胄甲下。
赫菲斯钦在印度为他跛了一条腿,回程时还染病。在病魔的折腾下,赫菲斯钦累了,只是想睡一下,但亚历山大不待见如此,就怕赫菲斯钦这麽一睡下去,便成了雕像,不再与他言语。
亚历山大坐在赫菲斯钦的床边,紧握着他的手。赫菲斯钦颤抖的指尖,摩娑着亚历山大的指环,那是他在埃及买的,听说红琥珀对埃及人而言,是代表太阳神的宝石。在赫菲斯钦的眼里,亚历山大的光亮与热度,是太阳所远远不及的。有亚历山大在,就有赫菲斯钦在,他情愿作他的影子,只因他愿意照亮他。
亚历山大忍住哭泣的冲动,就怕哭泣是离别的开始,但他的鼻中还是累积了许多酸意,只要赫菲斯钦一闭上眼,泪水就会无法束缚地狂奔而出。这些日子以来,赫菲斯钦汤药未进,在他的要求之下才勉强喝了一些。
赫菲斯钦见亚历山大颓丧不已,毫无以往意气风发的模样,他气若游丝地开口:「亚历…山大……你向往作…阿基里斯……如今的你……已不大像他了。」
闻言,亚历山大苦笑。笑的是赫菲斯钦还能跟他说话,苦的是原来自己在他眼里,已经不再是个英雄。哪怕征服了再广的疆土,连个身边最亲近的人都留不住,亚历山大再伟大又算得了什麽?他情愿自己不过是个凡夫。
他不禁一阵忿恨,「那不过是个神话!海克力士、普罗米修斯、阿基里斯……你看看那些人,都得到了怎样的下场?」
赫菲斯钦听着,眼皮很沉重,好像随时会阖眼,但是为了亚历山大,依旧强打起精神来,上气不接下气地回应道:「是…那些人…都是如此……但是神话…毕竟流传了千古……」
「我不要成为这样的神话……!」
亚历山大焦躁难安,起身走向窗口。自赫菲斯钦的房间,能鸟瞰巴比伦最繁华的区域,水道在城市中纵横,各色的尖头独木舟在小贩间穿梭而行,蓝色与绿色的楼房排排耸立,长满装饰性花纹似的藤蔓。这是巴比伦,如今这座城市有了赫菲斯钦,以前它虽美,对亚历山大而言却没有价值。
「赫菲斯钦。」他回头看着床舖,赫菲斯钦奄奄一息地躺在那里。「我以前一直没有把巴比伦当成家。但是,赫菲斯钦,我们一起回来了。」他走到赫菲斯钦的床边,弯下腰来,注视着赫菲斯钦的病容,双手握住他的左手,「我要把巴比伦当作我们的家。战争结束了,你不会再为我受伤,我也不必再害怕黑帝斯把你夺走。」
「──是的,找到世界尽头的神话终结了,我们没有创造神话。但是,赫菲斯钦,你与我都将永垂不朽,你的名字将被刻在马其顿的史书上,与我的名字并列;你会站得离我最近,就在我身旁,我们将被雕刻在宫殿的墙板上。」
「我们要同年同月同日死,我们要同葬。我将升格为众神之一,你也是,你要长伴在我身侧,不论在地上或是天上,赫菲斯钦,我们都要在一起。」
「……」
赫菲斯钦看着亚历山大的眼越发迷茫。赫菲斯钦以往称赞亚历山大的眼像一簇幽幽篝火,像热烈的艳阳。在亚历山大的眼里,赫菲斯钦的眼亦是良人的眼,就像绿翡翠一样晶透,宛如祖母绿那麽高贵。然而,这样的一双眼,竟然在亚历山大的目视之下,逐渐失去了光芒……
「……赫菲斯钦?」
亚历山大把赫菲斯钦的手抓得更紧。「赫菲斯钦?」他伸出手,按在赫菲斯钦的脸上,拍拍他的脸颊。
赫菲斯钦使劲张开嘴唇:「…亚历…山大……」
看着,无力地垮下眉,亚历山大的眼眶内快速氤氲,「我在这里……」
「亚历……」
赫菲斯钦被亚历山大握在掌中的手,脱了力。
亚历山大一阵迟疑,轻声叫唤:「……赫菲斯钦?」
「赫菲斯钦?」
「……」
※
那日,王悲恸的叫声震动了宫殿。
亚历山大彷佛从那杯为赫菲斯钦准备的药水中,看见复仇女神米蒂亚的脸。他想,是不是萝珊下的手。萝珊与母亲有很多共同点,原始、野蛮、还有太多的占有慾……他拿着小刀架在萝珊纤细的脖子上,终究没有杀了她,因为逼着赫菲斯钦喝下药水的,分明是他自己。
後来查出谋害赫菲斯钦的凶手,也杀了他,只是真相对亚历山大而言,已经不再重要。
赫菲斯钦病情加重,命悬一线。於是亚历山大荒废政事,不问朝政,日日守在赫菲斯钦的床畔。
「赫菲斯钦,你是我一生的爱……没有人能代替你。」
「就像你能为我付出一切,财产,地位,名誉,性命……我也是。」
「只要你醒来,我马上就放下王位,我会找个适当的人监国,而你和我,我们一起去四海探险。赫菲斯钦,你听过腓尼基吗?那里的人很擅长航海,还会用螺贝将衣服染成紫色……」
「赫菲斯钦,我们一起去大马士革吧。听说那里盛产玫瑰,空气中总是带有馥郁的玫瑰香气。让我们仰望那钴蓝色的星空,还有金子似的星点……」
「让我们一起去巴格达,我愿意耗尽整个国库,只为买下一张飞毯。赫菲斯钦,你为我出生入死,从不索取什麽,但是我想送你礼物。让我买下飞毯,带你去摘星,或是你要太阳?我情愿烧伤自己的手,只为采下太阳来送你。」
「赫菲斯钦……」
「……」
亚历山大忍不住垂下头。他好累了。要是赫菲斯钦一死,他心想,既然自己没能在印度英勇战死,既然自己没能成为神话,那麽,他就追随赫非斯钦吧。总比留在这个没了他的人间好。
没有了赫菲斯钦,他就只是母亲的工具、畏惧贵族与议会的懦夫、不具神性的平凡人、被父亲看不起的野蛮人之种……
没有赫菲斯钦在,他其实什麽也不是。
被子里,一只颤抖的手,吃力地握住了亚历山大放在床畔的手。
「亚历…山大……」
※
赫菲斯钦痊癒後一周,亚历山大在宫中举办狂欢盛宴,曾参与他长征的将领们都没缺席。
亚历山大戴着狮头,身披虎皮,高举波斯君主的七环杯。赫菲斯钦一如往常地站在一个能完整看见亚历山大的位置,不必太近,但不能远。
就在亚历山大即将饮下那杯葡萄酒时,某人可疑的行迹自柱子後匆匆闪过,鼓噪的人群中,有人鼓掌得很大声,有人在偷笑,有人的目光满是恶意。
「!」赫菲斯钦发觉气氛有异,立刻上前挥过剑鞘,打落那杯酒。
「匡当」
琉璃红的葡萄酒泼洒出来,红艳艳的彷佛怵目惊心的血迹,金杯摔在地上,发出偌大的金属声响。亚历山大不解地看着赫菲斯钦,甚至有些恼怒,「赫菲斯钦,这是我要为你庆祝的…」
不待亚历山大说完,赫菲斯钦说:「你看地上。」
被葡萄酒染色的波斯针织毯上,烟雾袅袅上升……这分明是物体被烧灼才会冒出的白烟,亚历山大一惊,「来人!献上这杯酒的人是谁!」
不知是谁先发出了惊叫声,金碧辉煌的宴会厅立刻陷入混乱,人们横冲直撞,有人趁乱而入,持刀要砍亚历山大。赫菲斯钦纵身抽剑,尽管病体刚癒,他还是刻不容缓地作亚历山大的後盾。
忙乱间,有人推了亚历山大一把。巴戈阿斯三步过来,身体一挺,扶住亚历山大。亚历山大跌入巴戈阿斯的怀里,随即扶着他站了起来,抽出剑来,剑锋一扬,冷冷刀光顿时斥退不少添乱之人。
赫菲斯钦在骚动中杀了三、四人。为了亚历山大,他不惜手染鲜血,就算是冤枉的,他也不能让亚历山大曝露在半点风险之下。他来回奔走,回防在亚历山大的周遭,以背作亚历山大的屏障。
一时间,大厅寂静,有人对着倒在地上的屍体颤抖,有的不忍卒睹。想不到去东方争战这麽久,好不容易回到巴比伦,竟是死在同袍的刀下,而非死在野蛮人手中,不是马革裹屍,而是宫里内斗。
亚历山大咬牙切齿,缓缓地开口:「──说!到底是谁……」
暗潮汹涌的宫中,继承人一位的风波早在宫中悄悄蔓延开来,自亚历山大身处君位开始,就免不得一直身处於风口浪尖上。
※
沙漠的夜空是郁蓝色的。有甜甜的香气若有似无地回荡在空气中。
酒馆里,亚历山大手撑着头,慵懒地看着戴面纱的舞姬们歌舞。一旁伴奏的沙铃「沙沙沙」的,像是蛇吐信时发出的声音。脚铃的声响「铃铃铃」地,清澈悦耳,不曾间断。
只要身後没有跟着偌长的军队,又能觅到一座水源充足的绿洲市镇,那麽亚历山大其实很喜欢沙漠这份独有的静谧,还有东方的气息。
心思飘邈,不在舞姬曼妙的身姿上,他歪了头来看坐在身旁的赫菲斯钦。赫菲斯钦包着头巾,身穿阿拉伯式的方领袍子,腰束精金带,外套着一件来自腓尼基的紫染大衣,脚趿编织拖鞋,腰间还配着一把弯弯如新月的阿拉伯弯刀,正在灯光下闪烁着冷光,身上五彩斑斓的颜色与金饰,令他出落得像个酋长。虽然没有穿着盔甲时这麽魁武,但战争的年岁洗不去风华,他依然年轻、意气风发,两泓碧绿色潭水似的眼里满载沉稳与智慧。这就是令他着迷了一生,不可自拔的赫菲斯钦。
待萝珊终於诞下皇子,亚历山大指定好辅助太子的摄政王人选,对於这个人,有人诧异,有人反对,但大多数人都相信这人的功名虽然并不显赫,屡屡帮助王打了胜仗却是事实。
出宫的那一夜,萝珊怒骂亚历山大,但她的骂声已经没了往昔的活力。宫中之人议论纷纷,有的甚至表示鄙夷,然而大家都知道,只有赫菲斯钦有资格让王为他离开王宫。
是的,他值得。
※
小时候,亚历山大在对练时被打倒在地。那时,赫菲斯钦用木剑尖指着他的咽喉,他就站在自窗户洒落的一方阳光下,像个不染凡尘的天使般熠熠生辉。他心道,茫茫人海中,哪里去寻赫菲斯钦这样的人?那必定是他在天上的父,宙斯自奥林匹斯山挑选下凡来帮助他的天使。
亚历山大爬起来,抖去身上的灰尘。
『亚历山大,还好吧?』赫菲斯钦忍俊不住,终於抛开手上的木剑,上前抱住亚历山大。『都是我对你太过严苛……』
亚历山大拍拍他的背,把头倚在他的肩膀上。在阳光下与赫菲斯钦拥抱,是他最喜欢不过的一件事。在这个人情冷暖自知的世界,父亲不把他当成儿子,只是把他作为一名王储来看待,母亲更是将他当成夺权的工具,只有赫菲斯钦是唯一愿意给他温暖与爱的人。
『不,你没有错。你的严厉使我变得坚强。』
亚里斯多德说过,男人与男人之间的感情是美好的,精神上的互相依靠与砥砺,是促使城邦进步的关键,双方都能得到力与美的提升。
彼此交握着双手,以拇指细细摩娑赫菲斯钦长满剑茧的手指,『赫菲斯钦。』赫菲斯钦有一副细致而挺立的鼻,还有一对妖精般的碧绿色眼眸。从年少时期开始,他就生得愈发俊美,有些人在私底下讥笑,说赫菲斯钦比亚历山大更像个王子,亚历山大不但不感到忌妒,还心甘情愿接受,他承认赫菲斯钦在任何方面都比他优秀,最可贵的是就算如此,赫菲斯钦还愿意跟随他。
他的手情不自禁地游移过去,抚上赫菲斯钦光滑的脸庞。『你挥剑的时候,就像指挥万人攻下一座城池的大酋长。』
赫菲斯钦也直直望着他,简直无法将视线从亚历山大的容颜移开。他摇摇头,『不,亚历山大,我怎麽比得过你?』
亚历山大笑了,『赫菲斯钦,只要你与我在一起,你所拥有的只会比酋长更多。总有一天,我要以五彩斑斓的服饰包裹你,来自极东苦盏的丝绸要加在你精壮的身体上,火焰红,碧空蓝,湖水绿,夕阳澄……我要将世界上所有的颜色送给你。』
『我要在你的头巾插上一枝蓝孔雀的尾羽,别上璀璨的阿富汗青金石。一番打扮下来,天地间就再也找不到比你更威风的男人。』
他的双手抚上赫菲斯钦的腰肢,两只手掌包覆住赫菲斯钦的腰侧,『我还要以精金的腰带,系上这纤细的腰。』
他再次靠上去,紧紧搂住赫菲斯钦的腰。两人的胸膛相贴,互相摩娑着鼻尖,对着彼此喷吐热息。
『你是最优秀的男人,全马其顿…不,全世界都找不到第二个人能与你匹配。只有我能,所以,你是我的。』
※
回到房间,赫菲斯钦将油灯点燃。亚历山大褪去外袍,随意地坐在床上。赫菲斯钦走过去与他同卧。想必经历一番旅程後,亚历山大的肩膀应该有些酸痛才对。赫菲斯钦捋起自己宽松的袖子,为他按揉肩膀。
享受着赫菲斯钦温柔又不失力度的拿捏,他斜躺在赫菲斯钦宽实的胸前,寻思着找遍世界各地,究竟什麽才是真正的幸福?此刻便是。而这份货真价实,可以用手确实把握住的幸福,竟是无从外求。
房里一片寂静,只听得见窗外有些许虫鸣,还有油灯「啪啦啪啦」燃烧的细碎声响。赫菲斯钦的心跳沉稳,令人安心。
「过去你总是跟着我在沙场纵横,如今天下再也没有比这还要更大的国度,走到哪里都在我的统治之下。赫菲斯钦,这个国家是我的,更是你的。」
赫菲斯钦的长发披垂在胸前,随着亚历山大挪动身体,便搔着他的脸。这些年来,赫菲斯钦的头发留得越来越长,当他穿着曳地长袍时,单看背影,竟是宛如一位高贵大方的公主一般。
赫菲斯钦将亚历山大抱在怀里,「亚历山大,我不愿违抗你,只要你高兴,你想给我什麽,就给我什麽。然而,倘若这个国家没有你的存在,就是再多的财富,我都不愿多留。」
亚历山大拍拍赫菲斯钦的手,赫菲斯钦低头,亚历山大便仰头接吻。他欣慰地望着赫菲斯钦,只有他永远真诚,并非阿谀谄媚。
只有与赫菲斯钦在一起,能让亚历山大感受到自己不单单是个王,他还是个人,一个货真价实、有血有肉,需要爱的男人。他翻过身来,抚摸他自宽松领口露出的光滑胸膛,挺起身坐着,在他的耳畔说:「以前我若是要找你,总是得叫你今晚留下。幸好现在不必了,你每晚都陪着我。」
赫菲斯钦笑了一下。「是的,我很乐意花所有的时间在你身上,但是你的皇子,我害怕未来没有这样的人能陪伴他,将领们的孩子都留在全国各地,大多是在波斯,他恐怕没有同龄的玩伴。」
亚历山大闻言,也有些黯然。「多少年逝眼而过,我已经娶妻生子,有两房妻妾,你却还孓然一身。我原本以为,我的孩子能跟你的孩子在一起,就像我跟你小的时候,那可是我一生最幸福快乐的时光……只可惜我的孩子无法体会。」
「亚历山大,我……」
亚历山大语带落寞,这让赫菲斯钦面带惭愧,他垂着眉,轻声道:「…我早该听从你的建议,迎娶马其顿的贵妇,可是我无法背叛自己的心,只因我仍像个孩子般为你痴狂。亚历山大,若我的妻子一心一意为我操持家务、生儿育女,我也盼望自己能有所回报,但……」
「但你的心里,只能装载我一个人。」
亚历山大拥抱赫菲斯钦的颈项,压在他身上。「可怜的赫菲斯钦,你的心里只有我,可是我怎麽值得你如此?你见过我太多的丑态,外面的人都传说亚历山大是个天神,只有你知道,我不过是个懦弱的凡夫。」
「你在我眼里,永远是个天神。」
以指去按亚历山大戴在食指上的戒指,数年前,他为他亲手戴上,至今,他仍须臾不离。亚历山大何尝不是时时将他挂在心上,哪怕在与萝珊完房之时?其实他不需要一个天神般的亚历山大,因为太完美的亚历山大就不需要他了,赫菲斯钦只想继续守护在亚历山大这个凡人的身侧,如此足矣。
他的话不论经过多少年,都如此动人心弦。「啊,赫菲斯钦……」亚历山大抚摸赫菲斯钦的脸庞,吻上那两片美好的唇瓣。
「亚历山大……」
摇曳的灯影映照着画墙上的一对人影,恍惚的,梦幻的交叠在一起,律动得柔韧,发出轻微而动情的声响。那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彷佛山与河,天与地,星与月,是为彼此而设立,无人能分开丝毫。
房角的刻漏即将滴尽。亚历山大自床舖起身,用添油的勺盖掩去回光返照的灯芯。室内一片幽暗,却有一大片如雾般隐现,浮动在空气中的银光,自窗外的夜空射进屋内。
感受到身旁的空虚,赫菲斯钦睁开眼,茫然地看着亚历山大。他坐了起来,丝绸的被子自他光裸的胸膛滑落,结实的胸板上布着亚历山大由唇施予的印戳。
亚历山大回过身来,弯腰啜吻赫菲斯钦的面颊,「怎麽不继续睡了?」
赫菲斯钦抓住亚历山大的手,也挺起身子,往他的脸颊上一吻,「我还不累。」
赫菲斯钦的眼,在一片漆黑中发着孔雀石般莹莹光泽。亚历山大揽住他的肩膀,「如何不累?我们刚才可是打了很盛大的一仗。」
赫菲斯钦面带微笑。「为了你,哪怕要驾着铁蹄踩遍世界各地,我都甘之如饴。」
亚历山大知道赫菲斯钦非常认真。其实他还没累,若不是害怕赫菲斯钦再次命悬一线,他可是想再征战更多地方,而他深信,就算马其顿的军队全部离开、亚洲的野蛮人们都背叛他,至少他还有一个归属,那就是会拿着盾牌冲到他面前,为他挡刀挡剑的赫菲斯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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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西亚上溯至阿姆河,来到盛产瓜果的中亚,那里的果子甜如蜜,瓜肉如丝绸一般滑顺,切开来汁水会不断流淌到地上。亚历山大充满自信地告诉赫菲斯钦,世界再怎麽大,如今都已布满了两人的足迹。亚历山大提议往各地的亚历山卓城视察,到了埃及,他们从整修完善、纵横捭阖的栈道疾驰而过。托勒密作为当地总督,热情而隆重地接待他们。
亚历山大在埃及巡视过一遍,发现比起西亚与欧洲地区,在托勒密的治理之下,埃及显然更加井然有序,不但商业发达,农田也都经过开垦,城市里的人口极多,是个热闹繁华的地方,与巴比伦相比之下,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考量到相较於其他各地,埃及的人力与物力都较为充足,农忙时节已过,人民也有空闲,於是他下令在埃及修建神殿,摆放自己与赫菲斯钦的雕像。亚历山大深信,这两尊雕像会长相伴,象徵他将在地上与赫菲斯钦存活直至世界的末後。
尽管日日有浓醇美酒与妖艳美人相伴,两人在埃及还是住得不久,就风尘仆仆地离去。此後,亚历山卓城,这座最初由他亲手规划,并由托勒密监督落成的城市,亚历山大再也没有幸过第二次。
数年後,雕像落成之时,举国放假欢庆,民众携带花朵瓜果,前来朝拜这两尊新的神像。神殿外的车马多得围成好几圈,有的人自楼上眺望,有的在殿门外顶礼跪拜,无一不同的,是他们都深信这一对由大理石打造出来的完人,是太阳神拉造出来的全新神只,将会保佑埃及国运昌隆。
巡视帝国整整一周过後,他们终於回到最後的一站,巴比伦。这时,两人早已鬓发星星。
「我们的王,亚历山大,还有他最锺爱的将军,赫菲斯钦……」
亚历山大与赫菲斯钦一同经过回廊,正好听见哲学家在花园中讲课。这些听讲的少年们是国家未来的栋梁,是再次征战的子弟兵、更是未来的将领。他们正在接受最优秀的希腊式教育,富含知识与人文素养,是强健心灵的必经过程,当年的亚历山大与赫菲斯钦也是如此听亚里斯多德讲课。而那位哲学家继续道:「是我所见过,亦是所有人见过,精神与节操最崇高的人。」
他说:「壁画上的国王巨大、孔武有力,这象徵他百世流芳的成就,我们都应当为我们的国王骄傲!」
一名少年犹豫了一会儿,才举手问道:「夫子,我看画像上的国王不像是凡人。难道我们的国王是尊神吗?」从外表看起来,他的服饰尊贵,配饰精致,显然与其他少年们地位并不相同,他的神情与气质透露着他应该出身名门,未来会是个大人物。
那位哲学家似是很惊奇少年竟然问了这样一个问题,他顿了顿,以手捋须。大家都在期盼他的回答,而他沉思了一会儿,方道:「不,孩子,我们的王不是神,他只是个人。」
少年们低头不语。
「王不会得到永生,但是他的精神与成就,就像他所建立的城池、他所开辟的道路一样,将会世世代代,屹立不摇,永垂不朽。」
「国王万岁!」
「亚历山大,我们永远的王!」
「──亚历山大!亚历山大!」
巴比伦,这一座郁郁青青的城市从来不曾像今天这麽沸腾过。洒满花瓣的地毯自王宫一路铺向城市的大门,亚历山大骑在黑马上领头而行,赫菲斯钦跟从着亚历山大骑在後方。巴比伦举城欢迎亚历山大的归来,那是只活在传说中的王,他的名字如雷贯耳,只可惜他神龙见首不见尾,人们久闻大名,却从未看过他的人。
已经年满二十的王子也冲到阳台上,想看看他的父王到底是什麽模样,父王在他强褓时就已经离开,之後没有再回来过。
只见一人在人群中游行,骑在马上接受众人的鲜花与喝采。母后萝珊曾告诉他,他的父亲是极有魅力的男人,身材高大,形容俊美,剑术高强。王子本来以为父王会是个年轻俊美的男人,只可惜他失望了,他只见到一位发泛白星,盛年不再的老者。与其说那名老者勇武,不如说他看起来更有智慧。
随着亚历山大踏出每一步,王子注视着亚历山大苍老但不减威风的身躯,鲜红色的披风在阳光下被吹拂,大大地在空中张扬。彷佛间,长长的一队铁骑,跋涉过沙漠、攀越终年冰寒的高山、走出潮湿多病的雨林。他们与各种野蛮人争战,曾经骑着马与猴子、大象对峙,面对各种不可知的威胁,从来没有害怕过。
凡是亚历山大经过的地方,各处纷纷矗立起一座座繁荣的城市,埃及的亚历山卓城不但保存大量的图书,还是个良港,建有全世界最高的玻璃灯塔,作为全世界船只的引路人。
亚历山大帝国内,野蛮人不再公开交媾、部落间不再内斗;人人换上华美的衣裳,奴隶被解放,国内商业繁荣,阶级与金钱流通;没有强迫人的宗教,也没有政治与恶法的迫害──这是一个全新的、生气勃勃的、大一统的帝国。这个帝国将千秋万世,永垂不朽!全世界的人,都尊亚历山大为王中之王,万王之王,除了他以外,再也没有别的王!
巴比伦的街道上摩顶放肿,人们纷纷跪拜,欢呼亚历山大的名号。王子忍不住眼眶泛泪。过去的马其顿人以腓力二世自豪,然而现在的巴比伦,世界的中心,以及马其顿…不,全世界的人,都不再尊腓力二世为首。因为这不再是腓力二世的产业,而是亚历山大的,横跨欧亚两洲,这个国家就叫作亚历山大帝国,全世界都已纳入他的囊中。
「王子。」那名曾对夫子发问的华服少年,自房间走进阳台,来到王子的身旁。
「--真是一派美如织锦般的景象,可不是吗?」
王子恋恋不舍地看着下方正在歌舞的街道,他回头看着那名少年,微微一笑,「我何其有幸,能诞生在这个国家,能作为亚历山大帝的儿子!」他走过去,亲密地揽住少年的肩膀,「不说这个。时间已经到了,你是来叫我练剑的,对吧?」
那少年尽管有些腼腆,却也对王子露出一抹和蔼的笑容,像是已经与王子极其相熟。他握住王子的手,「是的。宝剑都准备好了,将军已经在练剑场等候您,请殿下现在过去。」
几名外国的使节站在宫墙上的浮雕之前啧啧称奇。他们享用波斯的葡萄美酒、听吟游诗人弹奏鲁特琴、监赏亚述的铁剑、由强壮的斯巴达侍卫一路护送,还有雅典的哲学家向他们介绍新帝国流行的思想。见识过一切巴比伦的富庶与繁华,他们简直不想再回到自己落後的国家。
宫廷史官见他们怔怔望着那巨幅而华美的蓝色水晶浮雕,凑上前去告诉他们:「这上面所镂刻的,就是我们的开国君主,亚历山大陛下,以及他一生最信任的战友,赫菲斯钦将军,他们一生都不曾分离过。」
使节们对望一眼,点点头,开始窃窃私语。过了一会儿,其中一位指着墙上一行精工细琢的字,就刻在亚历山大的身旁,他以不甚熟练的希腊语问道:「请问,这一行字…是什麽意思?」
当史官终於听懂那个外国人的意思时,他的脸上漾出一抹圆满的笑容。「这是一句古希腊文,『TheEternalKingdomofAlexanderandHephaition』,意思是,『亚历山大与赫菲斯钦的永恒之国』。」
数百年,数千年过去。亚历山大帝国依然歌舞昇平。犍陀罗艺术西传,使雕像与画像更加唯美;罗马帝国的实用精神遍传各地,产生许多农务与水利方面的新发明;中亚产的玫瑰石、金刚石与橄榄石在帝国中流通,除了黄金以外,人们的首饰增添许多新的色彩;腓尼基人透过水路,在广阔帝国的每个角落进行商业贸易,带动帝国的经济;埃及与阿拉伯的地母宗教,在四通八达的马路上悄悄传播开来,就连希腊人也开始膜拜起伊希丝女神……
这就是亚历山大帝国。他与赫菲斯钦的永恒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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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thmealongthestripofHerbagestrown
Thatjustdividesthedesertfromthesown,
Youknowhowlittlewhilewehavetostay,
And,oncedeparted,mayreturnno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