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四分之二乘以二 — 第五十三章-喜歡一個人,不需要理由

易培英:还在办公室?

宋胜霖:嗯,在看文件。

易培英:还没打算走?

宋胜霖看了看时间,叹了一口气,将视线转回手机萤幕上。

宋胜霖:准备要走了。

易培英:一起吃饭好不好?

宋胜霖:哪里?

易培英传了一个地址,宋胜霖发现是之前李言宗带她去的那间咖啡厅。

宋胜霖:知道了。

易培英:等等见。

到了指定地点,易培英已经在咖啡厅内的角落座位等着她。

把菜单放到她面前,「先点餐吧。」

宋胜霖还是点跟上次一样的焗烤饭跟绿茶,今天人比较少,餐点很快就送上来了,但却多了两份蛋糕,她疑惑地看了他一眼。

「谢谢。」易培英朝服务生颔首,又转头朝柜台的角落微微一笑。

待服务生走远後,宋胜霖轻声问他:「怎麽会有这个?」

「这间店的老板跟我父亲是旧识,这间店我父亲也有出资,所以来的时候他都会送一点点心给我。」

「喔~」

「你之前来过?」

「跟李言宗来过,说你之前带他来的。」

「难怪。」

「什麽意思?」

「这间咖啡厅在小巷内,除非熟客,不然一般很难这麽容易找到。」

「这家店确实不错。」

两个人就这样边吃边聊,「有件事情,我想跟你谈谈。」话锋一转,易培英口气稍稍转为严肃。

「想说感情的事?」

「你怎麽知道的?」

「看眼神。」

「对於我们目前的状态,你有什麽想法?」

宋胜霖吸了一口气,双眼与他直视。

「易培英,我再问你一次,你对我的喜欢,是认真的?」

「是认真的。」

「目前我只想专注在工作上,我不想公开。」

「我同意。」公司正处於焦头烂额的时期,如果现在把感情状态公开,恐又会产生一阵风波,她现在位於领导者的位子,万一让其他人以为她是走後门,那麽在公司内部无论做任何决策都会被带着常规偏见,难以服众。

「你呢?」

「我没有什麽意见,今天会找你出来,只是单纯因为,我想见你。」轻轻笑了笑,易培英继续道:「这段感情,是我主动开始的,我也必须要尊重你的想法、询问你的意见。」

「其实到现在,我还是弄不懂你为什麽会喜欢我,更准确地说,我到底是哪一点值得你喜欢?」

在这段感情以前,她其实有过不少追求者,但於爱情,在她的理解而言,乃是人的七情六慾之一,因为爱,才有情,也才会有後续交往甚至於共组家庭,走入人生的第二阶段。

然而,喜欢,就是爱吗?

没有根据的爱,又何以谈後续的情呢?

「我喜欢你」这句话她听过不少次,没有惊喜,没有愤弃,只有疑惑。

喜欢我什麽?

她总是反问追求者,得到最多的答案是:

喜欢她的外表。

外表,只是人的外壳。

如果今天她没有亮丽的外表,还会有人喜欢她吗?

「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听了她对於爱情的概念,他反问:「的确,爱情,是人类的七情六慾之一,而七情六慾,不恰巧是人的本能吗?」

「每个人对於喜欢的定义不同,对你而言,喜欢必须基於有根据的缘由和基础,才能称之为喜欢,甚至昇华为爱,是吗?」

「是。」

「那我这麽问吧!你爱你父母吗?」

「爱。」

「那你喜欢你父母哪一点?」

「这两者之间哪能相提并论啊?」

「我只不过是换个方式问你而已。你爱你的父母,是因为他们是你爸妈,所以你爱他们,没有任何理由,不是吗?」轻握着她的手,柔声道:「我喜欢你,因为你是宋胜霖,我想一直喜欢你,将喜欢慢慢变成爱,然後继续爱着你,没有任何理由。」

宋胜霖看着被他握住的手,迟迟不语,顿时间觉得自己是个很糟糕的人,他对她的喜欢那麽纯粹,而她却把他想成了轻蔑肤浅的大坏蛋。

她真的是一个大笨蛋。

「好了,别乱想了。」他轻抚着她头顶的发,「有我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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