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h!Ash!Ash!⋯⋯」
「啊啊啊──声音真的太好听了吧!」
「就算看不到脸还是觉得好帅呀!」
⋯⋯
深夜时分,位於H市闹区里的某间知名酒吧,正因为当红歌手Ash今日来此驻唱,加上日子落在周六,场面十分热闹、人潮汹涌,止不住的喧嚣。
Ash是去年中开始在网路上发行单曲及翻唱的男歌手,他的嗓音特色是淡淡的菸嗓,总是能把歌曲唱出另一番风味,共情能力也是受认可的。而在没多久前开始接洽为电视剧、电影以及游戏唱主题曲,也趁此机会展现了自己并不受沙哑嗓音局限的一面,尝试了不同的曲风,可以像是经历人生百态般的抒情,也可以是撕心裂肺的热血。
会来到酒吧这类场所的人,或为谈公事、玩乐、饮酒、放松,亦或者是爱好音乐,总有一个理由使得他人留下。
谈暮茶同样是会寄情於音乐的人,她时常听Ash的歌曲,喜欢在他唱歌时像是充满故事的浑厚嗓音,总觉得听他的歌声可以感受到治癒。
这也是她今天来到这里的目的,为了Ash的现场演唱。
由於H市与她居住的N市相邻,且今日的入场券恰巧是好友周潼恩靠关系取得的免费公关票,周潼恩一直都知道谈暮茶是Ash的小粉丝,因此询问了她的意愿後,两人一同来到H市。
平时在这种地方都不属於放纵玩乐的角色,打算度过一个疯狂的夜晚。
临近午夜两点,伴随着Ash的演唱助兴以及人群的欢呼尖叫声,整间酒吧都闹哄哄的,气氛被炒至最高点,许多人兴致来了也都喝到醉醺醺的。
在这群人里,就包含了平常鲜少喝茫的谈暮茶。
不晓得是因为氛围还是Ash的歌声,或者是难得拥有的狂欢时刻,她今天的心情比较起往日真的过於美丽,以致摄取了很多酒精。
整个脸蛋被燻得红通通的,逐渐迷蒙的双眼看着愈发娇媚,像是覆上了一层雾气般,她感觉视线愈来愈模糊。只记得好像挺多看不清长相的男人上前跟自己搭话,但最终敌不过她对异性的冷淡而离去。
每当唱完几首歌曲,Ash都会藉休息之名,在这空档与听众小聊,如同此刻。
「今天有荣幸莅临至此演唱且看到这麽多人围绕着我,不管是我的歌迷,或者刚好停下来听我唱歌的客人,我都很感谢你们。」但这次Ash似乎准备着为今日的演出作结尾。
「在今夜结束前,我想询问一下大家的意愿。」已分不清是他原有的菸酒嗓,还是唱了好几曲的缘故,Ash的此时声音听起来更加沙哑,「有人愿意与我合唱一曲吗?」
性格使然,某些人时常会在机会真正来临时止步不前,谈暮茶就是其中之一。
明明可以与偶像合唱,有人因害羞而犹豫、有人因歌声而自卑,也有人不善於於他人面前表现而选择错过。
同样的,某些人就是懂得抓住绝佳的机会,不畏惧挫败与受伤,去追求自己内心深处的渴望。
周潼恩绝对属於此种类型。
因此她明白这种时候就是──得先发制人。
「我朋友很想跟您合唱!」抓着谈暮茶的手高举,周潼恩不顾颜面的大喊着,在叽叽喳喳讨论、推闹着的人群中,声音分外响亮,彷佛在告知这里所有人,谈暮茶就是他Ash的头号粉丝。
场面顿时安静几秒,直至Ash突然低笑了声,「我感受到你的热情了,那就请这位小姐上前吧。」
谈暮茶的醉意早在周潼恩大喊的刹那消散去了,取而代之的是无尽的羞耻感,要是不知道她刚才已有些小醉的人,指不定还以为她是害羞而脸红呢。
要说有周潼恩这个好友究竟是好是坏,这就见仁见智了。但她们两人在某些情况下极为互补,这倒必须承认的。
在众人注视下缓步移动直至坐到Ash身旁的椅子後,谈暮茶甚至还看见周潼恩在前方对她比个赞。
她真的会被搞疯。
「我该怎麽称呼你呢?」Ash还有一个特点,他是覆面系歌手。不管是在电视上、网路上或是现场演唱,都是戴着一副边上镶着几朵红玫瑰,看起来华丽的黑色全脸面具,令人相当好奇他的长相。
不但看不着他面具底下真正的表情,更何况他又是自己非常喜欢的歌手,在如此近距离下,谈暮茶连与他对视的勇气都没有。
「叫我小谈就好。」她的目光从不聚焦於Ash的双眼。
即使如此,他的语气听起来仍有耐心,「小谈,那你有理想的曲目吗?」
认真思考了下,谈暮茶道:「AlexanderJean的〈WhiskeyandMorphine〉吧。」她记得之前Ash曾在网路上发表过与某位女歌手cover的版本,选择他唱过的歌曲是最保守安全的。
「好的。」像是早察觉了她的不自在,Ash方才已让人去休息室取他今天戴着出门的一顶黑色锺型渔夫帽,「有监於我们小谈好像挺害羞的,为了不造成她的困扰⋯⋯」他将帽子轻轻地放到她头上。
「接着我们将带来AlexanderJean的〈WhiskeyandMorph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