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寻觅觅,寻寻觅觅,蓦然回首,佳人正秋波暗送。古人诗歌一大箩,多是描写如何要死要活求相见,却把最重要的相见欢的部分给省略了。云散本来就不善言辞,这下一激动,就更不知道该说什麽了。眼下两人该是擦肩而过的路人,不知姓名,未曾相交,最丢脸的还是他被她碰上了最糟糕的一幕,她会不会介意他的头牌身份?他该怎麽挽回形象?
云散内心纠结,明明有千言万语,却不知如何开头。他支支吾吾了半天,在卓之晔眼中,就是闪烁其词,眼神飘忽,欲找理由否认身份,她皱了皱眉,作为律师,有的人隐姓埋名就为了保存私隐,眼前人既然有意变装後不愿承认身份,她继续追问,似乎有点不大好,他只是引起了她的兴趣,并非她要挖空心思探求根底的人,她重新打量了一下云散,尽管已经接受治疗,但他脖子上的淡淡捆绑之印和胸前依旧淤红的蜡痕,足以证明她没有认错人。
“好吧,你不认也没关系,公道自在人心。”不做声就当作默认,满足了自己一时的好奇心,卓之晔耸了耸肩,绕开云散,扬长而去。
“不要走……”眼见卓之晔要从自己怀中离去,云散本能地使出一招後入熊抱,将她拥在怀里,祈求她不要见怪。
“喂喂,你冷静一下听我说,我跟你今天的钟点已经结了,你可以去好好休息,不用应酬我了!”被人一下擒住,卓之晔吓了一跳,她是有名的流氓律师,平日自然有几分功夫防身,被瞬间拿下的事情她还是第一次遇到。不过云散在他的房间内能受得了那麽变态的对待都不反抗,间接救了他一命的她应该和他无冤无仇,再加上他暧昧无比的话语,和抵在她身後那根硕大的东西,卓之晔只能感慨这位仁兄太有职业道德了。
“不要走……”感受到卓之晔企图挣脱他的怀抱,话语间尽是疏远,云散有点慌了,他埋首於卓之晔的肩窝,再次低声恳求。
“喂喂,我知道你很专业,但我今天真的不需要这种服务了。”哇塞,卓之晔听说雨露温泉坊的头牌伺候人的功夫一等一,现在身临其境才懂什麽叫一等一,屈能受捆蜡满身,伸能壁咚耳语狂,可惜她是软硬不吃,无端送上门的东西百分之九十有毒,云散越是积极,她越是挣扎着要逃。
“求您不要走……”眼看卓之晔要从自己的怀中脱出,云散甚是惊慌,他一手扣住卓之晔的手腕,拉住她,不让她走,可力气之大,在卓之晔的手腕上印出了一圈明显的淤青。
“去你的!老娘说了不要,你要发情麻烦找别人!”被弄疼的卓之晔脾气也上来了,真当她是吃素的,她就着体型娇小的优势,突然下蹲脱出云散的臂弯,然後狠狠地朝着男人最痛抬脚一顶。
“啊……对不起……请,请不要走……”饶是云散再怎麽能忍痛,这一脚不光攻其不备,更是力道十足,他那里毕竟没有练就铜皮铁骨的神功,自然痛得弯下身子,差点没跪倒在地,只是再怎麽痛,他拉住卓之晔的手也没有松开。
“你这人,怎麽这麽奇怪?被打了还道歉?”如果说,前面的三句不要走是职业操守,那麽这句对不起是什麽意思?卓之晔终於被云散再次挑起好奇心,一个人要把自己作贱到什麽程度,才会被打得差点跪下还道歉?无论真心与否,已经足够她研究一番。
“对不起,弄疼您了,您能原谅我,给我一次机会吗?”吃痛的汗珠仍在下滑,云散卑微地一次又一次求卓之晔留下。
“你要我给你一次什麽机会?”停下离开的脚步,卓之晔不解地问道。到底是她误会了,还是他想歪了?这狗血的求原谅情节不是该在分手恋人间发生的吗?她和他非亲非故的,按剧情不该这样发展。
人留了下来,但自己要的到底是什麽,云散也说不清楚。但从卓之晔的眼中可以看出,她已经没有多少耐心,要是这个问题他没回答好,很有可能此生只能萍水相逢了。为了能留下卓之晔,云散拼命回忆同是头牌的那几位公子的所作所为,可是想了又想,都不大符合当下这个局面,他唯一搜索到能用的相似剧情,是前台那些小姐求金主带出场的深情求买走。可他是男的呀,这麽伤自尊的行为,他要学吗?
“给我一次机会,跟您走!”不学也得学,这种机会可遇不可求,云散咬了咬牙,学着那些女子的模样,双膝跪下,抱着卓之晔的大腿,楚楚可怜地朝上望着,就像一只要被人抛弃的哈巴狗,巴拉着主人求收留。
“大哥,我今天来这里只是为了捉那头笨猪,我可没钱带你走啊!”卓之晔哀嚎,她只是路过的路人甲,怎麽突然被人抱大腿了?她的薪水不高,嗯,虽然算上灰色收入能月过百万,但她想都没想过家里藏个小白脸啊!
“不要钱,只要能跟着您就可以!”对哦,她只是来捉人的,和那些富二代、大财主不一样,是他没考虑周到,云散马上改口,就怕因为一个钱字,卓之晔不要他。
“不要钱?不要钱你跟着我干啥?”免费的东西比收费的东西更可怕,因为免费的东西就像包裹着糖衣的毒药,她可不想留一个定时炸弹在身边。
“因为……因为我已经受不了了,你看,我差点被弄得没命了,我有钱也没用啊,但是那些想要为我赎身的人,都是想要折磨我的人,只有您,您不会折磨我,求求您,收留我!”情急之下,云散随便找了一个相对合理的藉口,他使出浑身解数,有多可怜装得有多可怜,委屈泪满眶,双唇抖不断,仿佛只要卓之晔说不,他就得死在当场。
“那,你会做什麽?”人心肉做,卓之晔终究被云散说动,考虑是否能救人一命之余收为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