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Ass and the City 尻托邦--空位

若我能在梦里醒来,眼看人尽楼空。

一幢小小的心屋,盈着满满的鬼魅,塞得心疼。

屋後一只风筝高悬,细线紮进土里,系出一朵荼蘼,开着遍野的寂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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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爱情很俗气,大致都有那麽一个幽灵角色。总挥不去他们的存在,但也近不得彼此的距离。人们为其空留席位,在一个个阴僻的角落,等待生尘,再日日拂去。他们或许是那未始之始,既不曾开始,也就不得结束,注定一生纠缠。

那年我方考上大学,在当时兴盛的交友网站上留下了考取的校系讯息。

某天收到了则留言,仅写道:「嗨,我是你的学长。」

在这个故事里,我叫他作光头王。

年岁增长,我渐渐明白,有些人,你与他的相识有多平凡,陷得就能有多深,因为你确信自己有多麽值得这段平凡的感情。结局时你恨,恨你的平凡,也恨自己恨不得他的平凡。

当年初见他的照片,有种头一回误认自己距离爱情很近的错觉。相片上,他弹着吉他,顶着一颗光头,微锁的眉头勾勒许多暧昧。在那还使用MSN的年代,人们躲在现实里暗自遍尝虚拟的苦辣甜酸。那是一段标点符号都足以倾国颓城的年华。

我们很快交换了号码,当晚便拨响了第一通电话。记得一晃眼就到了凌晨四点,但彼此在过去的五个小时里,并不时时刻刻交谈。话筒两头时常就这麽沉默着,直到其中一方打破寂静,那通常是我,按捺地试探着。

他突然弹起钢琴,我一愣,但也就静静在另一头听着。伴着窗外蛰伏的夏炎,黄月懒在外墙上,一瞬水星溜过。

「你在弹什麽?」

「孙燕姿的〈我不难过〉。」

「是吗?你很喜欢这首歌?」

「其实我喜欢〈我不爱〉。」

在那之前,我从未认真地听过〈我不爱〉这首歌。

那些你听过的却没听清的歌里,好似都狂放地呢喃着命运的残酷。

余下的假期里,彼此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而在八月的尾声,我们经历一次争吵後,他消失了。十八岁的光景,愤怒无需理由,只懂漫漫张狂地投射自我的任性,以为那回事就叫感情。一个无法从内在提炼安全感的人,他终将摧毁可能拥有的爱,好让他明白这个世界的冷酷和自己的愤怒。

後来我转了系,但仍跟原本系上的同学要好,便回去参加中秋烤肉。那是一个早秋的夜晚,大夥欢畅地喧闹着。倏然一群人从远端的角落聚拢,我看见一颗熟悉的光头。这是我第一次真正遇见他,他缓缓靠近,在离我一公尺处停了下来,和同桌的人闲谈着,我的心也随他的嗓音字句轰隆。侧身背向他,我埋首在眼前的杯盘里,恨不得与烤肉玉石俱焚。

最後他离开了,没有认出我来。

第二个学期,在他们系上表演晚会,是我第二次看见他。不同的是,这次他站在舞台上,我仅仅隐没於人潮中。他一如我初见的相片,神色旷然地拨弄着琴弦。我凝望着他,灯光暗去後,多少言语噎在深眸里。

自此我再未见过他,音讯杳无。

直到数月後的一个凌晨,手机收到许久没联络的他传来的一封讯息。

「对你的爱像断了线的风筝,落在山後头,没有人知道。」

「神经病啊,凌晨两点传什麽鬼诗。」回毕,却一夜难枕。

「是群组讯息吧。」室友JP难掩脸上的不屑。「传给一群人,看谁会上钩。」

「我想也是。」怎有正常人类会凌晨发送这种疯癫情诗。

往後又是一阵静寂,待到隔年春天,手机中这个陌生的号码才又鼓噪了起来。

「学弟,要不要跟我吃饭?」

接起电话那刻我还一阵反应不及,语气同脸上都泛着狐疑。

「为什麽,突然?」我如履薄冰。

「我们一直没有见过面啊,而且,我一直想好好谢谢你。」他字句攀上我的唇畔,轻轻地咬啮着。

「谢什麽?」

「你曾经在某些时刻救了我,只是你不知道而已。」他煞有其事地说着,嗓眼里满是认真。

谢我帮你捡了风筝吗?

碰面当日,我在对街缓缓走近,看见不远处一颗光头,身下一部重型机车,心头霎时一阵砰塞。我停下脚步,感觉世界都扛在他的背影上。他回过头,瞥见了我,胡须丰茂的上唇咧了开来。

「上车吧。」

呼啸过台北市的空气,我在後座始终揪着紊乱的心思。

突然他开口唱歌。

「或许只有你,懂得我,所以你没逃脱。

一边在泪流,一边紧抱我,小声地说多麽爱我。

只有你,懂得我,就像被困住的野兽,在摩天大楼渴求自由。」

「〈想自由〉。」

「对啊。」

他迳自哼着,我在他身後凝神。

迎来的风里和着他的气味,我用力地搜刮一丝一毫,闷胸膛里反覆煎熬。

午饭过後,我们来到他的系馆,空无一人的读书室。同样是间或地谈着天,他拿起了晾在一旁的电子琴,我们各自据守在一张桌子左右两端。我看着他,他弹着琴。我淡然默默无语,自视针线闲拈伴伊坐。

「来睡个午觉吧。」他突然放下琴身。

「啊?」我一时反应不来。

「有点累了啊,一起睡吧。」

仍是各据长桌两边,我看着他没进双臂之间。不久我也睡意昏沉,我们就这样在一个我也不甚熟悉的系馆自习室里各自睡去。

方醒时,惺忪之际,外头仍是艳阳闪烁,我眼前还浮着一片朦胧不散。

「我可以抱你一下吗?」他赫然杀出这句。

「啊?」

顿时睡意全消。

「不是说想谢谢你吗?希望你能给我一个拥抱。」

依旧满脸认真的他,嘴角却总叼着这种让人摸不着头绪的台词。

「噢,好啊。」

「啊,等一下好了。」

「怎麽了?」

「就是…等一下嘛。」

我赫然看见他有些尴尬的坐姿,想起我们方才睡醒,一股坏劲窜上嘴角。

「没关系啊,来啊。」我丝毫不加掩饰眼畔的笑意。

「等一下啦。」

我才发现他的基因里原来存有害羞这种机制。

彼此相望,又陷入一片无语。

「好了,来吧。」他起身,朝我走来,步步都那麽郑重其事。

我们靠近,然後卷入彼此的臂膀里。我努力记忆他的温度,同时复习他的气味。午後的暖阳筛过玻璃散成金粉,浮凝在我俩周围。

「谢谢你。」他轻轻推离我。

「不客气。」我看着他,眼底纠着。

那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见他。

几年过去,途中他不时会突然联络我,但不曾再进一步。

某一年,我偶然在脸书上发现他的帐号,鼓起勇气送出了讯息。

「还记得我吗?」我带着忐忑等待着回覆。

「你是我的学弟啊。」恍惚之间,我彷佛看见了当年他无心的那则留言。

时移世易,交友网站没落,人们群聚於手机交友软体上。

後来我再次听见这个人被提起,是从好友那边听闻关於他的事。

「还记得光头王吗?你那个学长。」凌世在某次聚会里问我。

「怎麽了吗?」

「他好几次在交友软体上约我做爱。」他忖度自己的语气。「还常常问我在哪,说要过来找我。」

「是哦。」数年未闻这个名字,心头一阵余波。

直到我终究亲自在交友软体上看见了他,这些年的种种闪过,霎时心头一横。

「要不要跟我做爱?」我说。

「啊?」

「跟我做爱,要吗?」

「这麽突然?」

「会吗?我一直都想跟你做爱。」

「可是我对你从来没有这种想法。」他终於说出口。

「嗯,谢谢你。」而我也终於说出口。

那一年我二十二岁,想起十八岁时初见他的照片,他的英姿焕发;想起在台下望着他舞弄琴弦,兀自以为读懂了他在乐音里私掩着的灵犀;想起那个午後,世界停在我俩身上,有他的气味跟我的心跳。

後来我曾跟一个陌生的男孩做爱,因为我在他身上看见他。

我跟他做爱,也跟他做爱,更跟自己内心追寻的他的重像做爱。

但做爱是世上离爱最近的谎言。

十八岁,以一个男孩的身分迷恋着另一个男孩,那甚至不能构上爱的边角。

现代人的感情,不懂得爱,倒先通了恨。

直到二十三岁那年,我才真正学会以一个男人的身分去爱另一个男人。

在此之前,我总守着那个空位,乱花迷眼地去填满它。

「你觉得我在我心里留了一个位置给他吗?」

「我倒感觉比较像是烙印。」逼逼一如既往地语气温暖。。

「烙印吗?好像很痛。」我看着逼逼,陷入沉默。

难怪现代人不舍得爱,因为爱让人痛,但想爱却不懂得爱更痛。

赫然忆起了〈我不爱〉。

「你消失了,爱消失了,跟随的我去哪里?

我想过要放弃自己,说放弃要放哪里?

爱已经让我认识我自己,在眼泪流下的味道里,感觉不到你,才知道丢了自己。

我不爱,不能爱你给的未来。

我不爱,不能爱你离开了我的现在。

离开现在不回来,再等待等什麽,没有你没有爱存在。」

忘记了是什麽时候,我也不再期待你会回来坐上那个属於你的位置,然後就让它被尘埃占据,而我也能超度那个幽灵。我迷恋过一个给不了自己未来的人,也恨过那个得不到未来的自己。真心的愚蠢和愚蠢的真心,是哪个更烂漫?

年少,不过用最平凡的青春去交换最现代的爱情。

「你知道,他说过我对他来说是个特别的男孩。」

「他啊,他有过的特别的男孩可多了。」

直到遇见了另一个男孩,他这样地对我说起他。

不过,那又是另一段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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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群工作纪录】

八:「曾经喜欢的人,之後不知道为什麽都会对差不多感觉的人心动。」

峰:「那你看完後有抓到一些意象觉得可以画吗?」

八:「如果用主题去说,有点像是有个农夫来你的土地上挖了一个洞,种了某个东西,暂且说是莴苣好了(?)。莴苣采收後,这个位置缺了一个洞,之後就只会想找和莴苣差不多的植物来种。靠我的比喻好烂。」

峰:「我觉得超好欸,简洁有力。」

八:「我也不会想把那个洞填起来,因为我喜欢窝苣在生长的那段期间经历的所有事情,但他後来怎麽样就不在意了。(火锅店之类的)」

峰:「说得好。结果最後去了马辣吗?哈哈哈哈哈。」

八:「你有看到图里的人其实也是椅子吗?」

峰:「什麽意思?他本身是椅子吗?」

八:「意思是,我有一个空位,还是我也是别人的空位?」

峰:「好棒。但我没看出来,哈哈哈哈哈。」

八:「我觉得你 Logo 的文字是想要狂野但它们还是很有秩序。」

峰:「怎麽做到?」

八:「就是一群发狂的母鸡但是乖乖排队。这个比喻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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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记】

我小时候第一个,也是唯一的志愿好似就是当一个作家。记得国小、国中的时候很爱看当时火红的网路小说,越俗气越心有戚戚。还记得可能是刚入大学的时候,和凌世说过我想写小说。他那时候只回我:「你现在应该还没东西可以写吧?」

这几年,看的多了,跌的也多了,觉得也该是时候。

为什麽先写这一篇呢?也许就像文章里说的,这个故事似乎标记着一切的源头。写作对我来说一直是种自我治癒,也许艺术对我来说都有这样的魔力。我跳舞、歌唱、写作,可能戏剧也是,必须透过这些过程来反刍自己,才能真的和过去停战。同时在病理上,写作也是我个人治疗阿兹海默的方式。在书写的过程里,许多往昔在脑海里涌现,有时一道灵光闪入,想起了被遗忘已久的对话,如获至宝。

「天啊。对,竟然说过这种话!」

第一篇就花了莫大的力气,从完成、修改、反思,弄得像硕论一样。

谢谢八的辛劳,我们两个都有自己的美感和坚持。尤其我又是个完美主义者(吗),常常纠结在一些枝微末节上。

「那边再稍微往右移一点。」

「整体往左旋一点。」

「整个再往上一点点。」

「是不是歪歪的啊?」

「好像有点太亮欸?」

终於做出一个我们都满意的作品,实在不容易。

这次以及往後的作品,都会是以真实故事作改编。

我不会说破是几实几虚,因为反正我也记不得了。

最後,我到现在都还是很喜欢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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