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0
直到在餐桌旁落座,我才不得不承认,廖斯喻今天做了个大全套,从我见到他开始,就无处不循着我的喜爱偏好来的——领带,车,香水,还有晚餐,他安排好了一切,以至于我几乎不用思考,只要走下一步,下一步,再下一步。
厉旭坐下陪我们聊了几句就被喊走了,临走对着我眨了眨眼,“谢总慢用——”
——不光是慢用他的菜,还有我旁边的廖斯喻。
不得不说厉旭做菜是真的有天分的,自己家的公司不管,赌气跑来自己开私房菜馆,居然还开起来了,成了北京城不大不小排的上名儿的馆子,今天我和廖斯喻有幸尝到了厉老板的新菜,一道小白菜被他用不知道什么汤水煨的轻软,入口即化,配着生嫩的小葱豆腐,一口下去平息了内心多半的躁动,但显然只是单方面平息了我的躁动,廖斯喻也吃了几口,但他看上去还是躁的厉害。
晚餐过半,廖斯喻的脚不老实地开始往我腿上蹭,脱了鞋勾着脚尖,从脚踝开始,一点一点撩起我的西装裤脚。
我搁下筷子,矜持地收了收腿,“甭蹭了,有事儿说事儿。”
廖斯喻眼神有点受伤,也不撩了,离开座位跪在了我腿边,抬头看着我,眼睛湿漉漉的像小狗一样。
我噗嗤一声笑了,顺手摸摸他的头,廖斯喻不爱喷发胶之类的东西,头发软软的,和他本人的气质大相径庭。但是家里已经有条不听训的狗了,我没那么多精力分给他这条“小狗”。
我知道他不可能接受多奴,也不好意思主动跟我提分手,于是淡漠地开口:“斯喻,要不我们算了吧。”
我想象过我俩分手的场景——这个圈儿里没有多长久的,无非就是,约在高档咖啡厅,或者什么法餐日料店,碰一碰杯,潇洒地说一句“bye.”。我知道我这种行为在年轻人口中叫做渣男,但是拜托,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可以自由地选择自己的感情,不合适就分手,免得浪费大家时间,这是最经济也最高效的做法了。
此刻虽然场景有所偏差,但是以我对自己的了解来讲,今晚应该还是能分的掉的。
廖斯喻还在那跪着,小腿并拢,脊背笔直,神态动人,我都想夸夸我自己,调教出多好一条狗,简直便宜廖斯喻的下家了。
他直直看着我,眼圈儿红了,含着一包泪,不一会儿就扑朔扑朔地往下掉。我看着也不大好受,也许廖斯喻是真的喜欢我的调教方式,况且人家也没做错什么,莫名其妙被分手,换了我也要好好逮着人问个清楚的。
我叹了口气。
“斯喻,你也知道的,我们都不玩多奴,你也跟了我挺久的了,知道我的规矩,我家里还撂着一个呢,不能搁这儿跟你继续吃了,咱们好聚好散吧。”
我瞅见他还戴着我送的那枚尾戒,好声好气地开口道:“戒指也不用还我了,你喜欢就戴,不喜欢就丢了,也不是多值钱的玩意儿。”
说完我不敢多留,我怕我看多了他的眼泪会心软留下来陪他,干脆拿着衣服起身准备走。
刚走到门口,廖斯喻把我拽住了,他站了起来,从桌上拿了杯茶,眼泪都还没擦,执意把茶送到我面前,“主人,您以茶代酒,陪我喝最后一杯吧,我以后也不会再来打扰您了。”
说实话,我心里也酸酸的,接过来一口把茶喝了,茶水入喉,我刚想吐槽厉旭这店里都泡的什么破茶,味道这么怪,就一阵眩晕,腿脚发软,得,廖斯喻长本事了,敢给我下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