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脱缰(双出轨,NPH)--燕阑番外:一条狗的使命

一日清晨,白凝在路边捡了一只小狗崽。

毛茸茸的小肉球趴卧在被雨水打得半湿的纸箱里,头顶的毛发也被打湿几绺,脑袋埋在两只爪子里,只留一双乌溜溜的黑眼睛,可怜巴巴地看着她。

白凝从没动过养宠物的念头,也没有那么多滥好心,本打算视而不见,不知道为什么,心头却动了一动。

不为别的,这天真无辜的眼神,太像一个已经离开很久的人了。

她走到纸箱前面,迟疑着蹲下身子,抬手试探性地摸它。

距离它还有五厘米的距离,小狗崽便热情主动地抬起头,拼命磨蹭她的手掌心,尾巴快乐地摇出残影,舌头也耷拉下来,发出兴奋的喘气声。

眼缘这东西,真的很玄妙。

她临时改了行程,将小狗抱上副驾驶,有些担忧地和它说话:“不可以随地大小便,知道么?”

小东西最多也就一个月大,能听懂人话,无异于天方夜谭。

她暗笑自己,却见它仰头“汪呜”叫了一声,乖巧地趴在座位上一动不动。

去往宠物医院的大半个小时路程,它真的没有弄脏她的车子。

医院的医生告诉白凝,小家伙身体很健康,是条金毛,血统很纯正,按市面价格值不少钱。

白凝想不明白,什么样的主人会这样随意地抛弃它。

她付了钱,请医生给它打疫苗,狗崽子看见针筒有些害怕,抖着毛缩进她怀里,被她捏住后颈皮,丧失了抵抗能力。

等疫苗打完,它好了伤疤忘了疼,又开始无限依恋地舔舐她的手指,热乎乎又带着点儿磨砂质感的舌头逗得白凝有些想笑。

晚上,看见白凝怀里呼呼大睡的淡金色毛球,相乐生愣了愣。

白凝知道他也不喜欢养宠物,轻声道:“路边捡的,先养两天,等我找到合适的人家就送出去。”

体温比人类温度高出几度的小狗睡得很不安稳,没有安全感地又往她香软的娇躯贴了贴。

对于她的决定,相乐生向来不会提反对意见,却在就寝前,毫不客气地将企图爬上床的新晋宠物拎到门外,反锁房门。

它伸出爪子挠了挠门,委屈巴拉地“呜呜”两声,没有等到女主人的温柔安慰,却听见里面传来暧昧的声响与低吟,只好耷拉着耳朵,在还算柔软的地垫上进入梦乡。

不巧,白凝问遍了身边的朋友,没有一个近期有养狗打算。

她看着趴在飘窗上,对着窗外雨幕发呆的小金毛,那种奇怪的熟悉感又袭了上来。

“兰兰~”她叫出给它取的名字,对它招了招手,“过来。”

金毛表现出超出同龄犬类的灵性,听话地跃下飘窗,颠颠跑到她面前,亲昵热情地猛舔她的拖鞋。

“等雨停了,我带你去见一个哥哥好不好?”那个男人已经升级为彻头彻尾的工作狂,身体本来就不好,上周见面的时候,又清瘦了许多,好像一阵风就能吹倒似的,看得人胆战心惊。

兰兰“嗷呜”一声,趁她不注意,悄悄舔了口细腻的脚背。

接到白凝的电话,燕山阑推开手头所有工作,急匆匆地赶赴她指定的餐厅。

脱去西装外套,内里单薄的衬衣衬得他越发像个骨头架子,嗓子有些干涩:“白凝,找我有什么事?”两个人到底算相识已久,他很清楚,如无要事,白凝是不会主动约他出来的。

“我捡了条小狗,想问问你有没有兴趣收养?”白凝开门见山问道。

燕山阑皱了皱眉。

按说,她的要求他不该拒绝,可是以他目前的状况,能勉强保持自己不死已是不易,哪里还有精力照顾另外一个小生命?

“我……”他刚刚开口,便被白凝打断。

“不管愿不愿意,你先见见它。”她说着,将旁边椅子上放着的小篮子提到桌上,掀开浅蓝色的小毛毯,一个毛茸茸的脑袋从里面拱出来,和燕山阑打了个照面。

燕山阑面色大变,嘴唇剧烈哆嗦着,一时说不出话。

细心观察他的脸色,白凝轻叹一口气:“我还以为是我的错觉,原来你也有相同感觉。”

男人抖着细长消瘦的手摸上柔滑的金色毛发,本来颇为怕生的小狗崽这会儿却对他表现出非同寻常的亲昵,尾巴在毯子里动来动去,还主动打了个滚儿,露出圆滚滚的小肚子请他代为挠痒。

“白凝,你说……真的有前世今生吗?”燕山阑知道自己在说疯话,可他也知道,对面的女人洞悉他所有的秘密,理解他此刻的心情。

白凝摇了摇头:“我不知道,但我觉得你和它挺有缘分的,把它带回家吧,好好照顾它。”

不管这条金毛的体内有没有那个干净纯善的灵魂,用它来牵绊住了无生趣的燕山阑,让他在照顾宠物的过程中,获得治愈,也慢慢学习如何善待自己,总不会是一件坏事。

燕山阑搂紧了小家伙,力道有些大,它明明吃痛却还是乖顺地偎在他怀里,黑漆漆的眼睛里倒映着白凝的影子。

“谢谢……”男人的眼圈微微发红,颇感丢脸地重重吸了吸鼻子,维持住自己的霸总人设不崩,“我会给它一条狗所能梦想的一切。”

临走的时候,白凝想起什么,道:“对了,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兰兰,兰花的兰,你如果不喜欢,可以改一个。”

燕山阑喃喃了两遍,脸上终于出现个久违了的笑容:“很好,就叫兰兰。”

消散风露里,犹留满室香。

往后的日子里,白凝有些惦记兰兰,又去燕山阑家里看过几次。

一天六顿精品狗粮喂着,小金毛很快便长得膘肥体壮,爪子又宽又大,毛发被打理得油光水滑,跑起来虎虎生风。

燕山阑专门腾出个高尔夫球场供兰兰撒欢,又雇了一个球童全天候陪着,别人的球童工作是捡球,它的球童工作是扔球。兰兰在外面玩够了,回到家还有专职保姆给它洗澡,洗完了还可以从堆积如山的玩具中挑选几个来玩,夜里便睡在燕山阑卧室内那足可媲美人类大床的豪华狗窝里。

说来也怪,它最喜欢的物件是白凝的一条围巾和燕山阑的一只手套,每晚必要衔到窝里,枕着入眠,一直长到三四岁的成犬,这习惯也没变过。

也不知是陪兰兰玩的时候无形中锻炼了身体,还是抑郁难消的心境有了转变,燕山阑的情况终于一点点好了起来。

他不交女朋友,没有兴趣爱好,除了工作之外,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和兰兰一起待着,一年中难得的几次休假,也要带着兰兰一起游览名山大川,一人一狗称得上是片刻不离。

他还保留了写日记的习惯,也不知道哪里来的那么多话,书房里的日记本积了厚厚一沓,在天气晴好的日子里,便会随意取出一本,翻开某一页,坐在阳台的藤椅上,慢悠悠地念出来。

每到这时,兰兰便会卧在他脚边,暖洋洋的日光烘得它昏昏欲睡,蓬松的大尾巴翘起,有一下没一下地摇。

“老公,你觉得,真的有前世今生吗?”偶然瞥见那一幕的白凝若有所思,晚上和相乐生欢爱过后,面对他的方向侧躺,轻声问道。

相乐生挑了挑眉:“或许有吧。”他是无神论者,但他也承认,这世界上有许多怪异事件,暂时无法用人类已经掌握的科学知识来解释。

修长的手指摸了摸她秀致的眉毛,他含笑吻上她眉心,清润嗓音诱人沉迷:“但那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呢?你在我身边,我也在你身边,这就是最好的机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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