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与熊掌的天平之十四 烫手山芋
龙苗是个很会享受的女人,她在大殿中的湖心建了一座亭子,周围种满了芦苇,相比荷花,更有一种缥缈感,让这地方充满了仙气。
莫恬也不由得放轻了步伐,不忍破坏这份美感。
羽龙族的吃食和朝凤国处处不同,连日常喝的茶也是某种花草茶,有种特殊的香味。
龙苗上下打量了一下莫恬,笑道:“姑娘模样好,把我们羽龙族的衣服都衬得好看。”
“女王过奖了,是衣服抬人。”
龙苗又问了一些是否住得习惯、是否想家的问题,然后将话题移到了婚娶上。
“妹妹今年十七了吧,不知是否嫁人了?”
莫恬摇摇头。
“那总该订下了吧?”
莫恬继续摇头,然而脑海中浮现出一个熟悉的面孔。
龙苗瞪大了眼睛,有些不可思议:“我听闻大彩国和朝凤国的女人嫁人都早,一般十五岁订下来,十六岁就成亲了。羽龙族女子稍微晚一些,但是十七的年纪,也该有意中人了。妹妹不急,家里人肯定也着急了。”
龙苗心里暗忖,这么个水灵的女孩,怎么能没有相好的,万一和双生子看对眼了,岂不麻烦?龙苗回忆起昨日两兄弟的话,心里很纠结。
昨日,待客人都走了,龙苗和两兄弟聊了很久,包括以什么方式成为太子、如何让众人信服等等。末了,龙苗问:“你们千里迢迢带回来的那位姑娘,打算怎么办?虽说我们羽龙族不缺几位客人的吃住衣行,但一直留在这里恐怕别人要说闲话。”
陆九沉默,他压根没想那么多,他只知道在黑山国听到莫恬有危险时,全然不顾母亲的禁令,悄悄将蕃果拿出来救她的命;待她好了,他又想要更多。此前在风雨欲来堂不方便,现在有了机会,为何不能将她放在身边?
陆五瞄了一眼弟弟,缓声道:“母亲可知她是什么人?”
“我当然知道,不就是黎童的表妹。”
陆五沉默片刻,终说道:“她是黎童的表妹,也就是大彩国南域的皇室宗亲,现在黎童掌控了大彩国北域,未来极有可能成为统一大彩国的首领。靠着贸易关系,大彩国可以说和羽龙族有相互可取之处,而且羽龙族位处朝凤国北边,正好和大彩国呈夹击之势,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个不错的潜在盟友。母亲此番邀请黎童,难道不是这个意思?她是黎童的人,若处理得好,必定会如虎添翼。”
陆五的话没有说完,但是意思到了——拉拢她,就是拉拢黎童和大彩国。
历史上什么关系最有利于拉近关系?自然是联姻。
龙苗仔细盯着陆五的脸,他没有任何多余的表情,让人猜不透。也难怪,一个孩子只在身边养了一年,另一个从小在亲戚家,自己不了解也正常。
联姻……龙苗吃不准,切不说这个“吴天”和黎童关系如何,就算是亲近之人,她也不能保证娶进来一个外族女人,最后能捞到什么好处。
原本她以为,两兄弟有人看上了吴天,可是现在从两人表情来看,不像。
陆九默默低着头,这种说辞实属无奈,他们此前辛苦隐瞒了田七的身世,就是为了不让母亲知道她是莫家庄的小姐。
莫家对于朝凤国,意义非同小可,表面上看展渊只是一介商人,也不受皇家重视,可这半年来,莫家庄突然和黑山国熟络起来,皇家自然不想放过这头肥羊,可惜自老家主去世后,展渊是个油盐不进的,他对皇家,并非他父亲那样衷心。
如果拉拢了莫家,对于羽龙族来说,又多了一张挟制朝凤国的令牌。
莫家小姐丢了,如果她是在羽龙族找到的,还退了廿日热,不怕展渊不老老实实地在龙苗面前低头。
若龙苗知晓田七的身份,一定会将她看得死死的,联姻是板上钉钉的事。
田七能永远留在羽龙族,他自然求之不得。然而陆九并不希望事情朝这个方向发展,他打小就在外面长大,对龙苗没有亲情,也知道母亲手段的狠辣,如果“莫家庄小姐”落在她手里……
所以他们商量了一套说辞,既能让田七看上去“有用”一些,又不会引起龙苗的过度关注。
龙苗思来想去一晚上,既然自己无法做决定,干脆看看小姑娘怎么说。如果对方订亲了,此事便作罢。
谁知十七岁的女子了,竟然连相好都没有。龙苗心里忐忑,女人的第六感告诉她,若留久了她,必生事端,可是联姻的好处,她又舍不得放弃。
罢了,这种烫手山芋,先观察一段时间。
“姑娘有才有貌,自然不愁嫁。不知两位哥哥是否有婚配了?”
莫恬反应了好一会,才知道龙苗指的是风无痕和蒋三里。
“他们都还没消息。我哥哥自然不愁,就是表哥嘛……性子不太好,脾气大,小心眼,还有点幼稚,以后可能要吃些苦头。”
“妹妹对自家人真不客气。我倒觉得他们挺好,一个个玉树临风,仪表堂堂,哪像我们家那两个,因为从小在别国历练,我管教得少。有时候在外面做错了事,我都不知道。听说这两个好的不学,别人的风花雪月倒学了个彻底。你不知道,听说喜欢他们的姑娘很多,两人一来二去,却总是辜负人家。”
莫恬心想,我如何不知道,我可是连着一周亲眼看着不同的姑娘出入双生子的房间呢。
莫恬装作羞赧,低头用帕子捂住嘴笑了,故意摆出一个大奖闺秀矜持的样子。
“唉,眼看两兄弟已经这么大了,我说不动了,只能随他们去了。不知以后哪位可怜的姑娘又要被骗了去,哎!”
龙苗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莫恬心里了然。龙苗无非怕自己和两兄弟好上了,想必之前已经在双生子面前敲打了一番,现在又来提醒她:两兄弟是花心的人,就算一时间看上自己了,肯定是图个新鲜,让她不要当真。更不要想着做羽龙族太子妃的美梦。
龙苗又说了几句无关要紧的话,便称身子乏了,要去歇歇。莫恬赶紧告辞。
看看日头,已经接近傍晚,羽龙族温差大,莫恬身上这一件显得有些单薄。她加快脚步,想赶紧回水屋。临路过蒋三里的屋子,又想着应该去瞧瞧蕃果,于是推门而入。
蒋三里正摆弄着花篮,莫恬凑近一看,只见早上还新鲜饱满的蕃果,已经干瘪得不成样子,像将死之人的手。花瓣的水分少,已经变成干花,手指一捏,粉末就沾了一手。
“这……这么快就干成这样了?”
蒋三里检查着蕃果:“蕃果果实大,估计明天还要再晒一天,才算大功告成。”
莫恬明白了,新鲜蕃果摘下来后,如果不能在三个时辰内食用,就没有药效。而如果制成粉末,说不定就可以延长药效时间。
只是这个方子没人用过,他们也只是抱着试试的心态。
看来蒋三里的黑色粉末是关键。
莫恬正思考如何从蒋三里那里套话,风无痕回来了。
“你们聊什么呢?”
“无痕哥,你看,蕃果都干了呢。”
无痕脸上也露出了惊喜的神色,他拍了拍蒋三里的肩膀,说道:“谢了。”
蒋三里一脸得意,带着炫耀的表情瞟了莫恬一眼。莫恬不知两人在玩什么,有些莫名其妙。
“饿了吗?晚膳已经准备好了,随我回去吧。”风无痕说完就要去拉莫恬的手。
莫恬微微闪身,赶紧摆弄起蕃果,冲着蒋三里说:“不如我们就在这吃,三个人热闹些。而且,我们对外不是宣称亲戚吗?哪有不在一起用餐的道理。”
蒋三里自然将她的小动作看在眼里,眼珠子一转,忙应声道:“有道理。我也不想一人吃饭,一起就一起吧。”
风无痕没想到这两人竟然愿意和对方一起吃饭,于是用眼神询问蒋三里:“你都干了什么?”
蒋三里则一副“我什么都没做啊!”的表情。
晚膳端上来了。莫恬落座后,便认真吃饭。席间,风无痕依然很细心地为她张罗,莫恬嘴里塞得满满的,顾暇不及。
突然,一块排骨进了她的碗,莫恬望着肤色完全不同的手,错愕地抬头,见蒋三里正冲着她微笑:“妹妹,你瘦了很多,多吃点肉。”
一股凉意从后背升起,若不是她刚才吃了排骨,而且看到蒋三里也动了筷子,她敢肯定这块排骨有毒!
风无痕也停了筷子,似乎有点不悦:“你让她自己吃。”
“可是怎么办呢,我就喜欢给妹妹夹菜。”蒋三里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