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良人(骨科)--10

一夜狂风骤雨后,天终于放晴,锅中鸡汤咕嘟咕嘟,昨日见过的仆人小铃见我下楼,立刻端来一碗汤请我品尝。

囫囵喝下,热汤驱赶昨夜阴影,二楼那屋紧闭,到底寄人篱下,我不能忽略自己身份,至二楼,定了定,准备敲门,门却忽然从内打开。

兄长立在门口,换上与昨天不同的冷静姿态,甚至朝我一笑,我注意到他左手伤口处裹着纱布。

我倒没有被这友善一笑糊弄,自觉退后,低垂着头:“大哥早,该用午餐了。”

兄长没有动,默默凝视我,我也不敢抬头,好一会儿才听他道:“好。”

小铃开启少女模式,一口一个少爷叫得不亦乐乎,兄长竟也没有不耐,微微笑,偶尔也会替我布菜,简直吓我一跳,不知该作何感想。

这位兄长到底对我抱以什么情感呢,厌恶或是包容,在他递来一张副卡时,我彻底糊涂了,可他忽视掉我的怔忡,一句话也没说,出门去了。

我的出现似乎没有引起一点波澜,仿佛偌大帝国闯入一只蚂蚁般微不足道,他高兴朝我笑笑,不高兴置之不理,倒也不错。

拥有花不完的钱,我应当高兴,在桃花镇,我会带上阿森去喝糖水,吃蛋糕,买一堆书,再把忽明忽暗,惹得我们看不清字的灯泡也换掉,可如今,我捏着黑色的卡片,一阵沉默。

天色一暗,我遵循桃花镇作息早早上床,耳畔是滴答滴答的钟表走动,正朦胧,被门把咔咔掰动声惊醒,还能有谁?

我蓦地想起鬣狗般的独眼,不由一颤,赤足靠近门,没发出一点声,可他却像有透视眼。

“我知道你没睡。”声音隔着门闷闷穿来,他仿佛整个人贴趴门板,面孔可怖。

避无可避,我不得不装作刚睡醒,一开门,他便笑着挤进来,深深嗅一口,回头狡黠一笑:“我可是为你放了女友的鸽子,你怎么可以故意装睡,伤我的心呢。”

门“啪”一下关上,他伸出双臂,高大身躯压下,我侧过脸不去看他,没成想下一秒一张脸埋进我的脖颈。

似乎有什么缓缓浮现,我却抓不住,脑子一片浆糊,反抗也忘了,我知晓他聪慧,但没想过他这样机敏:“眠眠下午进我房间,是要找什么?”

我差点咬破自己舌尖:“昨夜丢了东西,我以为丢在大哥房中。”

“唔,丢了什么?”他眨眨眼,一副懵懂的模样,右手却捻来一颗白色药丸,“是不是这个?”

如遭雷亟,只觉此人比想象中更有城府,我自持冷静地摇头,张唇想说什么,却在此时被塞入一粒药,一如昨夜梦中的手掐住我的脖子,让我不得不高高昂头。

药是甜的。

看我愣住,恶作剧得逞的兄长笑弯腰:“笨眠眠,这不过是糖。”

喉间皮肤火辣辣,他突然又停下笑,长臂一押抻,虎口卡在我的下巴,仔仔细细嗅我:“搽了什么?”

忆起和阿森的初吻,春天的田野,一垄垄明黄的油菜花中,我小鸡啄米般亲了他一口,再吻,他就羞红了脸躲开,我直接扑进他怀中,他轻轻搂住我,也像今天兄长这样说。

我记得我是这样回答的:“我偷吃了阿森的嘴,所以这样香。”

阿森霎时红了脸,长长睫毛宛如蝴蝶振翅,我忍不住吻上去。

今日对上的却是我同父异母的哥哥,眼中有我既熟悉又不熟悉的欲望,见我说没有,他不信任地凑近几分:“小骗子,你明明偷搽了我最爱的香水,不然我怎么这么喜欢你。”

当晚我检查了无数遍门锁窗户,直到曦光初现,才昏昏睡去,不多久,就又被吵醒。

一夜过去,他更显抖擞,一手握锅铲,一手抓菜谱,炒得乒乓作响不亦乐乎,见到我眉眼间全是邀功之色。

和看呆的小铃一块儿震惊了,因为他忙活这么久,连面条都没熟,在他湿漉漉,满是期待的眼神下,我硬着头皮吸溜了一口:“好吃。”

一连几天兄长都亲自下厨,眼巴巴等我的一句“好吃”,只是苦了小铃,平时儒雅的他数落起人来毫不留情,比如说小铃煮的意面像鞋带,麻婆豆腐能撞死人。

最后成功扯到我头上:“眠眠会下厨吗,如果是你做的,即使难吃,我也会吃得一口不剩。”

我摇摇头,他起劲了,居然想教我做菜。

吵闹的叫卖,腥臭的案板,污秽的地面,与我的自得不同,兄长面露痛苦,菜场内钻进钻出的老鼠让他愈发紧张,可他要面子,只好上前紧攥住我的手:“别怕,大哥在。”

我瞧了他一眼,并不揭穿,没一会儿两人提了满手菜,事实上,我说谎了,我早就跟阿森学过做菜,第一学会的便是他最爱吃的红烧排骨,每每生日,阿森都会做一碗长寿面,断了不吉利,他一定要我吃完,可真当我吃不下,撒个娇亲他一口,他又肯放过我。

说是教我做菜,可瞧瞧这位师傅,勺用得颠三倒四,连盐和糖都分不清,用一脸惊喜哄我吃下他的甜品,结果齁得我灌下两杯水,他在一旁捧腹大笑。

餐桌上,他煞有其事翻来一本名叫“如何讨女孩欢心”的书,“书上说,明明不好吃,还要硬着头皮说好吃,那女孩就是喜欢你,”他恬不知耻凑来,“可见眠眠是喜欢我的。”

我心下一跳,并不做答,兄长哼一声,懒懒丢掉书,推递来一个方形礼盒,“生日礼物。”

打开看了一眼,我即刻合上,推还回去:“大哥,这太贵重了。”

钻石手链,灿若星河。

“我喜欢你,你就配得上世间最珍贵的宝物,”一改调笑,他倚在椅背,悠悠下令,“戴上,然后笑一笑。”

黑色钻石环绕我的手腕,我献上一个镇定的微笑,但他不满意,伏身凑近,扣住我的后脑勺将我拉近,我们鼻息交织,四目相对,差点就吻在一起,他期许而鼓励地望我,我只好再扯出一个笑。

他确将我当做家养宠物,高兴便赏一个笑,一串珠宝,可若惹他不快了,只怕是抽筋扒皮,我懂得同他相处第一要义便是听话。

因此当他提出带我出春游时,我没有抗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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